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债务司法解释2023年的规定?

夫妻债务司法解释2023年的规定有哪些

一、夫妻债务司法解释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 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债务是夫妻在离婚时最容易忽略的一个问题,因为这毕竟事关他人的利益。而债权人在讨债的过程当中往往会遇到双方来回踢皮球的这种情况,可人民法院没有权利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主动去审查双方的债务问题。所以,债权人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应该适当提醒双方对债务的处理。


相关内容:

·个人消费贷款种类有哪些
    个人消费贷款种类有哪些?现在不仅有商业贷款还有个人消费贷款,可能很多人对个人消费贷款不是很熟悉,其实个人消费贷款很简单,它就像信用卡一样主要用在个人的消费上,正如有些家庭较为困难的学生办的一般助学贷款一样。当然任何贷款都有它不同的分类,那么个人消费贷款种类到底有哪些呢?下面我们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个人的消费贷款的种类1、个人买房按揭贷款:是指个人购买住房(商用房)向银行申请贷款。2、汽车的消费贷款...


·银行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银行贷款的条件有哪些银行贷款的门槛比较高,审核也严谨很多,必须要具备以下贷款基本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身份;2、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3、个人征信良好,在央行征信系统没有不良记录。另外,银行贷款分为个人信用贷款、房屋抵押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个体户贷款、房屋按揭贷款等,申请不同的贷款还需要提供不同的申请材料,如银行流水、工作证明、抵押物、购房合...


·欠别人钱还不上被起诉有何后果?
    欠别人钱还不上被起诉有何后果?一、欠别人钱还不上被起诉有何后果?欠债不还一般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对于有能力偿还而恶意欠债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才属于刑法打击的范围。我国《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


·借钱不还会构成诈骗吗?
    借钱不还会构成诈骗吗认定借款行为是不是诈骗不是看最终能不能还款,而是看在借钱时有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如果借钱时就说很单纯地希望借钱使用,那么即使最终还不上钱也不属于诈骗,债权人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缺少有些借款行为是可以构成诈骗的,比较典型的有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就是借款人以非法占有金融机构财产为目的,虚构借款项目,骗得贷款后据为己有拒不归还,那么这种情况就是可...


·银行取得他项权证不放款起诉怎么办
     银行取得他项权证不放款起诉怎么办 如果因银行自身原因导致款项不能及时发放,如果贷款合同约定了具体贷款日期,在这个日期之后仍然拒绝放款的话,这属于银行贷款合同违约,客户可以起诉银行,并就因贷款不能及时到位造成的损失向银行索赔。他项权证下来后,就表明抵押登记已经办妥,银行放款一般于5个工作日内放款。 房屋他项权证的作用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是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


·夫妻要求离婚债权怎么处理
    夫妻要求离婚债权怎么处理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或者有可能实现却因成本太高,有的甚至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追偿;还有的当事人碍于情面,不愿追偿第三人债权而争夺共同财产。针对这...


·一人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人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一人欠款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之间存在的财产分别所有的约定且出借人知道该约定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如果没有证明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共同债务就应该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已经离婚,仍然承担连带清偿债务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


·讨债技巧—反客为主催款兵法
    

反客为主作为成语,它的意思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主人不会招待客人,而反而受到客人的招待。在催款活动中,此法强调要掌握催款的主动权,通过各种方式设法控制债务人。  作为兵法,反客为主的古文解语是:“乘隙插足,扼其主机,渐之进也。”  在以济生活中,反客为主催款兵法其清要之处在于想办法控制或操纵债务人的公司或企业,然后顺利得到欠款。采用兼并催款是行之有效的一种手段。

  反客为主催款...

·放弃继承可以不还债务吗
    继承人在实际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的同时,还需要继承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所有的债务。但有的继承人可能想通过放弃财产继承的方式来不还债务,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不还债务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放弃继承可以不还债务吗 继承人能否放弃继承财产,而避免自己对外承担债务呢?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


·债权担保的形式包括了哪些
    债权担保的形式包括了哪些 一、债权担保的形式包括了哪些 常见的债权担保形式一般有以下五种: 第一、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可以质押的权利有: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汇票、支票、本票等。 ...


·听证条件罚款还是罚没款?
    听证条件罚款还是罚没款??举行听证的条件下,所作的处罚应当是罚没款。罚款是处罚违法者或违反合同者以一定数量的钱被罚款时缴纳的钱,罚没款是指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所形成的收入。罚款只是处罚后只缴纳罚款,罚没款是处罚后不单缴纳罚款,还有将非法所得没收。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


·借条失效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借条失效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一、借条失效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