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贷款人可以拒绝提前还债吗

借贷双方签订借贷合同之后,借款人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履行债务。那么,贷款人可以拒绝提前还债吗?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利息条款,该怎么计算提前还款利息呢?这在借贷关系中其实属于很重要的问题,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贷款人可以拒绝提前还债吗
在通常情况之下,债务人应当在债务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也就是说,债务人既不能迟延履行,也不能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但是,这只是原则性的规定,现实生活当中存在例外情况:如果债务人的提前清偿行为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不得拒绝。具体到借款合同而言,借款人提前向贷款人归还借款的,通常既不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又有利于资金的及时回笼和流通。事实上,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行为,往往是借款人放弃了自己的期限利益。因此,借款人提前还款只要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贷款人不得拒绝受领。
二、怎么计算提前还款利息
借款合同通常是有偿合同,因此借款合同中往往涉及利息条款。借款人按照还款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当同时按照约定向贷款人支付利息。那么,在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时,利息该如何计算呢?《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关于此种情况下计算利息的利率标准,《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当按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事实上,现实生活中借款人提前还贷的情况并不多见。但是,《合同法》的规定是有远见的,例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随着按揭贷款的推广和普及,由于这类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普遍比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借款人随着自身经济实力的增强而要求提前还款的现象可能会比较多。《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就为将来可能会不断出现这类纠纷提供了解决途径。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对贷款人能否拒绝提前还债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借款人提前还款未损害他人的利益,一般情况下,是不得拒绝受领。但是借款人提前还款可能对贷款人的利息造成损失,这就涉及到了怎么计算提前还款利息的问题。贷款人如果对利息计算问题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律师。



相关内容:

·欠条找不到了怎么还钱
    欠条找不到了也可以和对方协商进行补救。1、可以要求补张欠条,事先做好一些准备,带好有录音功能的手机,当然如果对方愿意补欠条的话这个也就不需要了,如果对方不愿意,录音后将录音证据进行公证以保证证据的固定;2、搜集固定其它证据,如有其他人知道你们之间有欠款事实的,可以找人证作证,有相关证据证明欠款事实或者欠款人对其债务承认、认可的均可以要求给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


·欠了二十个网贷怎么办
    欠了二十个网贷怎么办 一、欠了二十个网贷怎么办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


·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抵押担保
    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抵押担保一、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抵押担保继续有效吗? 担保合同系主合同的从合同,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是根据主合同的内容及相关情况而自愿作出意思表示的,主合同内容的变化,有可能改变担保人据以订立担保合同的基础,如让担保人承担超出其订立担保合同时所承诺的责任范围内的责任,必然损害担保人的权益,同时也缺乏法理基础和法律根据;但是不能就此认为未经担保人同意主合同内容的任何变动均导致该后果...


·借条遗失之后应该怎么办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已经有了借款要打借条的意识,但却由于疏忽,时常会出现将借条遗失的情况。那么,在实践中,如果出借人将借条遗失之后该怎么办呢?其实,就法律后果上看,将借条给遗失了就相当于没有借条。那在个人借贷中出借人没有借条能否要回借款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借条遗失之后该怎么办 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补救:1、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


·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关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性质,观点不同。 1、形成权说认为,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一种依债权人的意思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行为(诈害行为)绝对无效的形成权。依此说,撤销权诉讼为形成之诉。它虽合于理论,但如债务人怠于请求第三人返还利益,债权人仍需再行使代位权,始能达到保全...


·欠贷款逃跑是什么罪
    欠货款跑了算诈骗罪如果是用真实身份,真实的事由进行的活动,不算诈骗行为,应该属于社会上常说的老赖,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以上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不符合其中...


·什么可以作为债的主体?
    债券是债权债务的凭证,具有多种多样的形式,是一种重要的金融手段和工具,如果我们想要购买债券的话,这时候就需要了解一下什么可以作为债的主体?简单来说就是债券的种类有哪几种?以下由我们来告诉您,希望对您有帮助。 什么可以作为债的主体? 本法规定的公司形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 司,本条对这两种公司作为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其范围的 规定是不同的。具体来讲,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均可以成为 公司债券的发...


·借钱不还报警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借钱不还报警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借钱不还不属于警察管理范围,警察一般不会立案处理。 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产,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这时候可以报警处理。 诈骗金额达到2千元即构成立案追诉的标准,如果不构成犯罪标准,而有诈骗行为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侵犯公私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绝...


·新婚姻法债务分割原则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婚姻法》债务分割原则是什么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我们一起看看我们这篇文章。 一、《民法典》债务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


·北京夫妻债务执行的规定有哪些
    北京夫妻债务执行的规定有哪些执行依据认定债务人(夫妻一方)对债权人负有金钱给付义务,但未明确该债务是单方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在主债权为金钱债权的执行案件中,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的情况下,是否应当执行夫妻另一方(即执行依据上未列明为当事人的一方)的财产这个问题成为执行案件中困扰司法界多年的、较具普遍性和代表性的难题。审判实践中,对于起诉夫妻一方承担债务的(大多情况下借款合同或其他合同上仅以夫妻一方...


·信用卡还款日期如何算?
    现在大部分公司白领都有一张或多张信用卡,信用卡的普及的确为人们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可是对于初次办理信用卡的朋友来说,可能不了解信用卡还款日等知识,那么信用卡还款日期如何算?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信用卡还款日期如何算? 信用卡到期还款日是指信用卡发卡银行要求持卡人归还应付款项的最后日期。也就是说发卡银行出了账单之后,你应该在到期还款日之前把你之前所消费的费用全部还清 其...


·关于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办
    关于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办理提到贷款,想必您都不陌生,一般来说,您在向银行进行贷款的时候,肯定要有一个东西作为抵押,银行才会对自己进行放贷。现如今除了用其他不动产进行抵押以外,又新推出一个存单进行抵押的政策,相信很多股民对于存单质押贷款并不了解。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关于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办理? 一、存单质押贷款概念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