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对于误工费的赔偿的裁判依据主要体现在《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误工费的证据材料有哪些?1、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
·工伤认定案件管辖权是怎样的,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包括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受到的伤害。劳动者受了工伤,在接受用人单位的赔偿的时候,要做一次工伤鉴定。工伤认定案件是有规定管辖权的,这跟劳动者去哪里提交工伤申请关系重大。那么,工伤认定案件管辖权是怎样的,如何申请工伤认定?请看下文。 一、工伤认定案件管辖权是怎样的 对于工伤认定的管辖权,目前大多数地方都是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注册地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
·春节加班几倍工资?怎么算的? 一、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二、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1...
·一、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 一、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可以选择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的方式,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2、自身无过错时,用人单位先解除合同 劳动者自身没有过错,但有时却发生了一些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这时劳动者若想获得经济补偿金,只需要等待用人单位先行解...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年限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不同,经济补偿金年限计算不同: 1、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辞职。从08年后直算。且仅仅社保缴费基数有误时,不支持经济补偿金(按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内部文件); 2、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且损害劳动者权益”为由辞职的。从08年后起算; 3、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合同无效理由辞职的...
·一、职员工伤的工资怎么计算? 一、职员工伤的工资怎么计算?职员工伤的工资是以其基本工资为基础来计算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
·2023常州工伤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怎么赔? 对于工伤鉴定的问题,很多人会觉得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鉴定标准,其实在我国对于工伤的鉴定标准是统一的,而且一般将工伤鉴定标准划分成十个等级,不同的等级对应的工伤的认定标准是有所不同的,下面就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2018常州工伤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怎么赔? 一、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二、如何进行赔偿 ...
·工程卖的什么保险 工程保险险种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科技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是各类建筑工程,即适用于各种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桥梁、港口、机场、水坝、道路、娱乐场所、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等,均可以投保建筑工程保险。工程保险又分为强制性保险和自愿性保险。所谓强制性保险,就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工程项目当事人必须投保的险种,但投保人可以自主选择保险公司。自愿性保险,则是根...
·员工长期请事假辞退规定是什么? 员工长期请事假辞退规定是什么?员工长期请事假辞退规定是长时间的无缘无故没有请病假的情况之下来进行一个旷工,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8小时。 除了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地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北京市人口与计...
·哪些劳动合同没有效力 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有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那么合同约定的内容才能生效,也才能对当事人的权益作出保护。现实中,有一些劳动合同最终会被认定没有效力,那一般哪些劳动合同没有效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劳动合同没有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
·在工伤认定中哪些不属于工伤 在工伤认定中哪些不属于工伤 一、在工伤认定中哪些不属于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都属于工伤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
·工伤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手续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会发生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工伤事故而导致的纠纷。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可能会要由员工作一个工伤伤残等级司法鉴定,以明确受伤职工的受伤情况,并确认赔偿金额。那工伤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手续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