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吗?

一,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吗?虽然逃逸了,但是造成了第三方受伤,保险公司还是应该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赔偿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逃逸后的交强险的赔偿,有关公司需要按照国家的具体规定,进行有效的处理,如果存在纠纷,需要在既定的基础上进行协商,但是更多的还是需要自己留意实际的要求,毕竟在不同的事情的解决上会有不少的争议,所以自己需要积极的咨询专业人士。



相关内容:

·法庭上支持原告的辩护词可以提交吗
    法庭上支持原告的辩护词可以提交吗可以,一般情况下,原告的辩护可以是普通公民,普通公民应该为家属,其余为法律工作者、律师、推荐的人。刑事诉讼法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二、打官司原告要辩护吗打官司的时候,原被告双方都有辩护的权利,如果被告说出一些不利于原告的话,原告当然是要为自己辩护,维...


·介绍他人贩毒交易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介绍他人贩毒交易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介绍他人贩毒交易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此行为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明知他人贩卖毒品而为其居间介绍,其行为是帮助贩卖毒品,也应当以贩卖毒品罪共犯处。居间介绍买卖毒品,通常是指行为人为毒品交易双方提供交易信息、介绍交易对象、协调交易价格、数量,或者提供其他帮助,促成毒品交易的行为。 具体包括,为贩毒者介绍联络购毒者的行为,为购...


·发生车祸后,被害人一方应当在交警部门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但
    发生车祸后,被害人一方应当在交警部门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但是还没有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的时候,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人民法院扣留事故车辆。在申请时,需要提交一些材料。那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材料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材料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


·一、交通事故中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由于交强险的强制保险性质,相对于其他商业险许多的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只能是“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因此其保障范围要比商业险大许多。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要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投了保的机动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


·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补,套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补,套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车牌丢失、被盗处理步骤 步骤1:车牌丢失后第一件事记得先打电话报警,然后去辖区派出所立案。防止车牌被不法分子当作套牌使用,将违章嫁祸到车主身上。 步骤2:准备好补办车牌所需资料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车管所现场领取) 4、如果是单位的车辆车牌被盗,还要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 步骤3:拆下...


·一、陕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陕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 1、医疗费 ?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用费用。 ? 后续治疗费的计算方法同上,如未实际产生,可在实际产生后另行主张。 ? 2、住院伙食补助费 ?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 3、营养费 ?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 ? 4、误工费 ? 误工时间...


·醉驾被扣车辆怎么取回来?
    醉驾被扣车辆怎么取回来? 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当事人也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得放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1、酒后驾驶,暂...


·交通事故律师费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律师费谁承担 律师是维护己方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当事人为此承担费用,这是天经地义之事。但是交通事故案件则不然,试想,一个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受害人躺在医院里,肇事者不愿意支付任何赔偿费用,受害人自己不便起诉,受害人家属对相关法规不熟悉,不得不聘请律师代理出庭。尤其是很多受害人来自农村,律师费对受害人而言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交通事故案件受害者的律师费也要受害人自己承担,显然...


·每月税前工资达到多少需要交税
    每月税前工资达到多少需要交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所...


·江苏交通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怎样的?
    江苏交通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江苏交通伤残赔偿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江苏交通伤残赔偿标准规定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支付民事赔偿金的责任。 1.法条依据 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


·离婚房子归女方房款男方交的,女方是否有权处理?
    夫妻在离婚时,需要处分好包括房产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以避免离婚后相关的纠纷。而包括很多人在内,对于离婚房产处分的内容都不太清楚。那么,离婚房子归女方房款男方交的,女方是否有权处理?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房子归女方房款男方交的,女方是否有权处理? 1、首先要明确是通过哪种方式离婚的,是法院判决离婚,还是双方协商离婚。 2、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中明确...


·交通事故没有直接证据怎么办?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是再平常的一件事情。可是往往天有不测风云,交通事故难免就在不经意间发生了。如果有直接证据来证明交通事故的相关事实当然最好,但是,当遇到交通事故没有直接证据时怎么办呢?那么,就由的我们为您解答。一、没有直接证据交通事故怎么办1、确认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