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环境污染事故是许多公司竭力避免却又总是不小心踩到的一颗威力不

环境污染事故是许多公司竭力避免却又总是不小心踩到的一颗威力不小的炸弹,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的标准是什么?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所包含的元素有哪些?你如果在为环境污染事故烦恼的话,不妨来看看我们为您总结的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吧。


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应主要根据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来划分,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一)Ⅰ级(特大):

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Ⅱ级(重大):

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三)Ⅲ级(较大):

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Ⅳ级(一般):

发生3人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不仅仅是看污染的程度和范围那么简单,而更是要看事故所造成的人数具体伤亡情况,还要看是否影响到社会秩序。所以,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的标准是非常严格可信的,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中的危害程度可以根据化验报告而精准地确定,而紧急程度、发展事态比较难以界定,
相关内容:

·股权转让公司法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是指为了维持公司的稳健经营,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维护公司安全而设立的法律条文。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由于自己的原因或者公司内部决定,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股权转让对于公司而言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决定着公司日后是否可以继续经营下去,我们今天来看一下股权转让公司法有哪些规定? 一、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


·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多少钱?
    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多少钱? 一、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多少钱? 1.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2.经营下列其中一项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 (1)证券承销与保荐; (2)证券自营; (3)证券资产管理; (4)其他证券业务; 3.经营下列业...


·企业可以辞退孕妇吗?
    企业可以辞退孕妇吗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公司法》过半数含义与半数以上含义的区别
    《公司法》过半数含义与半数以上含义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观念开放,选择以各种经营为目地的公司开办发展,《公司法》就是为了公司合法的运作应运而生,也规范了公司法人的民事行为。那么,《公司法》过半数含义与半数以上含义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司法》过半数含义与半数以上含义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司法解释中的半数与过半数,通常存...


·外资企业减资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减资流程是怎样的?外资企业减资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申请减资: 1、现行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有下限规定,其调整后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定资金数额的; 2、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 3、企业在合同或章程中对生产、经营规模有最低规模规定,其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小于该最低规模的;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外方可先行回收投资,且已回收完毕的。 二、申请材...


·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怎么规定的
    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怎么规定的?1、一人有限公司不受《公司法》最低10万元注册资本的限制,也不用在章程中规定一次性缴足实收资本。认缴制的有限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登记审核实收资本,设立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在章程里约定出资额、出资时间等即可前来办理营业执照。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实缴到位,但是不强制要求实收备案。现在普通的企业已经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2、有特殊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缴足出资怎么办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缴足出资怎么办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发起人往往以虚假出资的形式骗取登记,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本质特征是股东...


·三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三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一、三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明确规定,只有明确规定了出资比例,在出现纠纷和债务的时候才便于划分责任...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减资程序有什么?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减资程序有什么?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减资程序有什么? 一、申请报告 二、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四、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一)名称变更: 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二)经营范围变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


·公司法人不占股份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不占股份的规定是什么我国所有的公司在经营的时候,基本都登记的有公司法人。一般来说,对于普通老百姓可能认为公司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最起码也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其实并非如此,公司法人有时候可能在公司当中并不占一丁点儿股份,也就是说也有可能不属于公司当中的人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公司法人不占股份的规定是什么?一、公司法人不占股份的规定是什么?法律对此并没有规定。首先明确告诉您,依据《公...


·企业裁员的经济补偿
    企业裁员的经济补偿 裁员属于劳动合同解除的一种方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


·公司收购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公司收购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一、公司收购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1、制定收购计划。制定收购计划也是初步作出决策的阶段,收购者如果一开始便能组成项目小组,作出的决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往往就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这一阶段主要包括确定收购对象的标准,计划今后工作,明确收购的原则及战略。 2、寻找目标公司。收购者在自己寻找目标公司的同时,也可依靠中介组织的力量,当然选择中介能力强、信誉好的中介机构。其次,也可通过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