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珠海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珠海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珠海社会抚养费标准2018是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超生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违反《条例》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规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非法收养子女的按照超生子女进行处理。


二、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明确多少,而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收入和发展水平来进行界定,一般情况下,需要当地政府机关部门结合民众的实际和收入水平,制定一个合理的征收标准,然后向社会公示以取得征收标准制定的合法性,当事人应当遵守相关的规定交纳社会抚养费。




相关内容:

·离婚公房的分割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
      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使用权?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笔者分析下来,以下九种情况,房产使用权应夫妻共同享有。
  ...


·结婚后监护人是谁
    结婚后监护人是谁 如果夫妻双方不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需要监护人,成年人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责任主体,不需要监护人,更没有什么第一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二、子女的抚养: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二、子女的抚养: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


·起诉离婚想撤诉必须本人去吗?
    夫妻双方产生矛盾之后,其中一方可能会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决双方离婚。但在实践中也会发生提出离婚一方反悔,想要向法院提出撤诉的情况。那起诉离婚想撤诉必须本人去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之后撤诉本人还要去吗 1、原告提起的离婚诉讼,需要本人去提起离婚撤诉。2、如果原告有代理人,那么可以让代理人办理撤诉。3、不按时出庭会被视为撤诉、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也会被...


·离婚后对超过30岁子女抚养费是否还需支付离婚后对
    离婚后对超过30岁子女抚养费是否还需支付离婚后对超过30岁子女抚养费是不需要支付的。抚养费包括子女成年之前生活、教育、就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金额规定为: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是按照收入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则依据当地的人均收入的20%~30%支付。二、抚养费的承担方式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


·结婚一年后离婚彩礼钱需要退给男方吗?
    结婚一年后离婚彩礼钱需要退给男方吗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具体来说:1、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


·子女大了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而夫妻离婚必然会牵涉到财产分配问题,其中就有在双方子女大了后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情况,对此,司法出台的17年离婚财产分配的新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政策法规。 一、法定共同财产 (一)法定共同财产的范围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


·离婚后如何分割嫁妆钱?
    离婚后如何分割嫁妆钱? 离婚后如何分割嫁妆钱? 婚约财产返还的标准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三种。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二)项、第...


·想离婚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想离婚结婚证丢了可以补办或者提供证明婚姻关系。补办结婚证的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补办之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不想补办结婚证的,一般情况下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持你身份证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查询并复制档案即可。《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


·一、二婚没小孩财产如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一、二婚没小孩财产如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双方平均分配。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离婚与无效婚的区别是什么?
    离婚与无效婚的区别是什么? 离婚与无效婚的区别是什么? 从形成原因看,婚姻无效的原因多在婚姻成立之前或成立之时就存在,而离婚的原因一般都发生在婚姻成立之后。从请求权来看,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个无权代理。而无效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行使外,利害关系人和国家有关部门也可主张该婚姻无效。从时间效力看,离婚的请求权只能发生在双方当事人生存期间,当事人一方死亡后,再不得进行离婚...


·离婚抚养权怎么判决一般说来
    离婚抚养权怎么判决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也就是说,离婚怎么判孩子,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一)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