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什么叫集资房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

什么叫集资房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二、集资房可以买卖吗,集资房买卖有风险吗?(一)集资房不能随便买卖。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如果集资房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因原土地为国有划拨地,现需转为出让地)。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二)集资房买卖存在很大的风险。1、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的情形: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2、集资房有一段过渡期才可以买卖: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集资房在取得房产证后可以上市交易。3、购买集资房只有取得房产证有有安全保障:集资房一般是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而建的房屋,由于国家取消福利分房,原则上单位还有一定补贴,因此集资房一般比商品房便宜。买集资房时应当注意土地开发是否交了土地出让金,是否有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您将办不到房产证。集资房只有在卖方个人拿到房产证后您购买才不会有大的风险,当然您还要看土地使用权等因素。有些时候企业为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就会考虑修集资房,出售给内部职工,当然此时的售价一般是成本价,也就是不会像开发商那样通过出售房屋来获取较大的利益。而集资房通常都是单位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对于这类房屋在市场上自由流通是受到了限制的,而职工在出资购买的时候,往往也会根据出资的情况来确定其对集资房的产权。



相关内容:

·南京住宅房中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是如何划分的?
    

1、当前南京市普通住宅房与非普通住宅房划分标准是以面积和容积率来界定,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为普通住宅,反之是高档住宅。

2、面积在144㎡以下是普通住宅。在南京购买90㎡以下可以享受1%的购房补贴,90-144㎡之间可以享受0.5-1%的补贴,144㎡以上是1%的补贴。如果不是普通住宅,契税是3%...

·“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认购书”是买家与发展商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它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有关司法解释里却有这样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因此,“认购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要看其具体内容,不能一概而论。在这里,要特别提醒的是,在订立涉及诚意金...

·很多购房者之所以选择购买小产权房,都是因为小产权房的价格低廉
    很多购房者之所以选择购买小产权房,都是因为小产权房的价格低廉。但由于小产权房并不属于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房产类型,因此很多时候都是不受保护的。那么当事人购买小产权房受法律保护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买小产权房受法律保护吗 房产权即特定主体对房屋享有的所有权,而所有权属物权的范畴,故房产权亦属于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本来是不分大小,只有一种定义,但由于我国的一些特色,形成了社会上一...


·未成年人可不可以买房?
    我们常见的都是成年人在买房,但有的家庭可能出现父母为未成年子女买房的情况,虽然此时不用未成年人实际出购房款,但房产毕竟是登记在他名下的。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未成年人可不可以买房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人可不可以买房 社会上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的现象并不少见,那么,买房作为一种较重大的经济行为,未成年人作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有权作出呢?未成年人不包括16...


·贷款房可以二次抵押贷款吗2023
    贷款房可以二次抵押贷款吗贷款的房子可以抵押的,可以办理房屋二次抵押贷款。但是,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对贷款房屋以及其他要求是较高的,一般只有那些有保值、升值空间,而且房屋地理位置佳的房子才可以办理。此外,房产抵押不影响个人平实正常使用,只要按时还款,房子出租、个人居住等是不受影响的。房屋抵押了,可以正常居住,但是如果转移和变更产权人时,则会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是不能随便处分产权的。二、房子抵押...


·作为公民怎样立房子遗嘱才有效?
    作为公民怎样立房子遗嘱才有效? 一、作为公民怎样立房子遗嘱才有效? 遗嘱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有效。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立遗嘱的资格。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和伪造的遗嘱,均为无效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人不得利用遗嘱处分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不能取消...


·找中介购买二手房有什么要注意的
    找中介购买二手房有什么要注意的 1、不法中介通过在报纸、网络发布一些条件好、价位超值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买房者上钩。待买房者表示买房时,就以现在租客不让看房或该房现在业主不想卖等理由向其推荐其他房屋。诱人广告的目的就是先把你套住,因此在一定要针对广告本身下手,看不了房或不是此房就不要再相信。2、不法中介利用购房者的急切心理和知识缺乏,进行一房多卖,或骗取“订金”或卷款逃跑。买房者应当到房屋所在地房...


·诉讼离婚房产再次分割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婚姻关系可以通过离婚解除,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一般情况,离婚期间双方会将财产分配问题协商好,诉讼离婚法院也会根据男女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进行财产分配。但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重新进行财产处理。下面是诉讼离婚房产再次分割的前提条件。 1、对于离婚时应当分割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要求再次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


·二手房过户后多久拿房产证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
    二手房过户后多久拿房产证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房管局会给你一个取件单,上面有具体的领取二手房房产证的时间,有的地方是7到10个工作日,长的也不过15个工作日,有的是服务当天过户当天就可以拿到了。下来的新证是双证合一的,也就是权证和土地证都在一个证上。领产权证一定要房主自己领的,如果没有时间,也可以写委托书让房产经纪人代领。二、为什么会有人买的二手房一年多拿不到产权证?有朋友说见到身边买房的,也是...


·关于房屋他项权有效期多久?
    关于房屋他项权,说实话,我们也不是很了解,但是我们在查阅相关资料之后得知,关于房屋他项权有效期多久,是没有固定答案的,因为房屋他项权可以说是没有有效期的,而是债务清偿期,我们您都知道,贷款已经成为常态,因此,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房屋就可以作为抵押物交给银行。 一、房屋他项权证办理要多少工作日? 房屋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


·如今房产的类型比较多,除了常见的商品房以外,还包括了回迁房、
    如今房产的类型比较多,除了常见的商品房以外,还包括了回迁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等等,而这些而房屋在满足了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公民进行买卖,不过买卖交易不同类型的房屋此时的注意事项不一样。那其中回迁房交易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回迁房交易注意事项有哪些 1.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


·房租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租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一种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