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劳务外包的缺点有哪些?

一、劳务外包的缺点有哪些?一般来说,一些技术性的和事务性的工作,往往可以被外包。大家都知道,人事管理流程包括职位需求分析、工作分析、招聘、筛选、培训、绩效考评、员工意见调查、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几方面的内容,而这里面,工作分析、招聘、培训、员工意见调查、福利薪酬等大多数的工作都可以外包,公司低层人员招聘需求最多,也最繁杂,这种业务可以外包;国家法定的福利,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事务性的工作也可外包。然而关于公司文化建设、关系协调、激励和留住人才之类的核心工作不能也很难外包。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二、劳务外包的优点1.管理规范,提高用工安全。一方面,承包方负责托管人员的相关事务,并向其提供有关劳动方面的咨询,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承包方为企业提供相关政策的咨询并给出合理化建议,可以有效为企业规避用工风险。2.成本低廉,提高企业效益。通过外包,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办公费用,降低企业软硬件资源支出,免去企业管理者相关人事管理流程中大量机械重复性的工作,使管理者能投入到其它能使企业有效增值的管理活动中。3.服务全面,提高员工工作热情。承包方为托管人员办理一切人事代理手续,免除了员工的后顾之忧,使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对企业的责任心增强,更具工作热情。4.降低用人风险。与劳务派遣相比,用工单位(发包方)不用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外包目前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劳动合作模式,用人单位通过外包的方式将自己的生产线和生产产品进行销售处理,给用人单位带来了经济活力,但由于不能直接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对于核心技术一般是难以进行外包活动的,也限制了技术的进步。



相关内容:

·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者不同的职业,社会都为其提供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在工作中,难免有一些劳动者因为其工作原因,导致身体不适以至于影响自己的劳动能力,这就对我们的经济来源造成了损失,尤其是对于我们最脆弱的眼睛,如果眼睛受了伤就很难痊愈了,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一下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眼伤鉴定标准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


·员工在办理业务中给公司打借条是否合法?
    员工在办理业务中给公司打借条是否属于职务行为?员工在办理业务中给公司打借条是属于职务行为。《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


·工程质量管理的定义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管理的定义是怎样的生活当中的任何事物都必须有管理,才能够最后呈现出一个比较理想的结果。不管是公司的规章制度,还是我国制定的法律法规,最终的结果都是要保障我国公民正常的合法权益。那么针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肯定就是要确保工程的质量,可以是为您所放心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工程质量管理的定义是怎样的? 一、工程质量管理的定义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


·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 人防工程一般是为了防备敌人突袭,或者
    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 人防工程一般是为了防备敌人突袭,或者发生其他紧急情况,可以有地方掩蔽人员、转移物资,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人防工程也是城市的基础设施,有人认为人防工程属于市政工程,那么,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请您阅读。 ? 一、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 人防等地下空间工程属于市政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


·劳动法对辞退试用期员工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对辞退试用期员工规定是什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招录用员工时首先应向员工明确录用条件是什么,然后还要明示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实施具体的考核行为,而不是任由用人单位解释员工试用期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劳动...


·一、劳动者的工伤待遇程序怎么走?
    一、劳动者的工伤待遇程序怎么走?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


·签了5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多久
    签了5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多久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在约定试用期的时候,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个试用期可约定,也可不约定。若需要约定的话,则约定的试用期期限,从1天到6个月时间不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辞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非法剥夺劳动者权益,如要求劳动者超时加班加点,或者少发工资、不发加班费,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为避免失去工作,有些劳动者不敢反抗继续工作。等到提出辞职时,双方又因为这个产生劳动纠纷,那么可能会去申请劳动仲裁,这时候就要确定仲裁时效。   按规定,劳动者知道自己劳动权益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就要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并且,辞职后一年内都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请劳动仲裁。  ...


·如何拿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很多,企业可以单方作出解除劳动关系决定,也可以与员工协商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约定。如果是企业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损害员工的利益,那么员工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何拿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 一、如何拿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1、通过邮寄的方式拿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2、直接以书面的形式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3、通过邮件等方式传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二...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计算??根据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到了侵害,这是其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基础。从这一时间点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符合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仲裁机构保护权利的法定期间的本意。知道权利遭受了侵害,指权利人主观上已了解自己权利被侵害事实的发生;应当知道权利遭受了侵害,指权利人尽管主观上不了解其权利已被侵害的事实,...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简介是怎样的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简介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涉及的工程种类很多,地面工程就是其中的一种,对于地面工程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为提高地面工程质量的标准,出台了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目的就是加强地面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提高建设水平。所有地面工程在验收的过程中,必须符合验收规范。具体的规范是什么样的,可以到下文了解。 一、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简介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


·劳动关系跟岁数有关吗?
    我们知道,要成为劳动必须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才可以,为满十六周岁都是称童工,也就是说要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仅要有劳动能力,还有你的年龄是否年满十六周岁有关系,由此可见,对于劳动关系跟岁数有关吗?答案是肯定的,接下来就让我们将为您解答,提供您参考。 一、劳动关系跟岁数有关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