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可以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吗?

公司可以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且由于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会出现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因此《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的法定事由。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文本应由双方各执一份。二、怎么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所谓协商变更,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协商变更是在没有任何客观情形下的劳动合同内容变更,这种变更的前提条件是劳动合同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没有经过协商或者经过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都不得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此外,协商变更还需满足另外两个程序性条件,一是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二是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双方各执一份。概括起来讲,协商变更的具体实施步骤是:1、一方将劳动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2、另一方对对方提交的变更内容进行审查。3、经审查如果没有异议,则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对其变更内容表示同意。如果有异议,则以书面形式将异议返回给对方,双方就异议再次进行另一轮的协商。4、直至双方对劳动合同变更的异议完全消除,再由一方根据协商一致的内容起草变更协议,提交另一方签章。变更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由双方各执一份留存备查。5、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后,需要立即履行的,双方按照变更协议严格履行,并为对方履行该变更协议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协商变更是劳动合同内容变更最简便的变更形式,也是劳动合同内容变更过程中使用最多、最广泛的一种方式。首先,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只能通过书面的形式订立,其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也受到了限制,即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就必须要签订,超过规定的时间一方面是不能对双方利益提供保障,另一方面也是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



相关内容:

·国庆节加班三天可以拿三倍工资又补休吗?
    我国规定的国庆假日有七天,国庆节假日的放假时间和我国春节的放假时间基本上是一样的。每年到了国庆以后,也有一部分的民营企业不进行放假,但是会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加班费的补偿,但是加班费的具体计算方法也都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国庆节加班三天可以拿三倍工资又补休吗?一、国庆节加班三天可以拿三倍工资又补休吗?国庆节加班3倍工资:10月1日至10月3日国庆节加班2倍工资:10月5日至10月7日法定节...


·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注意事项(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及确认劳动关系等发生的劳动争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


·公司提前解散,是否要先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提前解散,是否要先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一家网络文化娱乐公司近年来由于经营不善且无法持续吸引投资,公司股东决定提前解散公司。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在解散注销之前,应先与全体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有股东提出,如果员工不同意协商解除,就会阻碍公司执行解散程序,因此不同意和员工协商。那么,公司提前解散,是否需要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签订协议? 案情分析: 用人单位由于经营困难等原因决定提...


·员工借调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员工借调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各公司在社会生活当中能够立足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在于现在公司经营的时候合作肯定是少不了的。合作共赢也是各企业经营的一个最终目标。因此有些情况下,公司和公司之间的员工借调也是比较常见的。在行为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员工借调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员工借调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甲方(借用方):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


·怀孕女工合同期满如何处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常见的就是两年或三年。而要是女职工怀孕的时候,发现此时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了。那么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怀孕女工合同期满怎么办。 一、怀孕女工合同期满怎么办 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次责误工费如何计算?
    一、次责误工费如何计算?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误工费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2、根据你的描述,交警判定为主次责任,那么双方均有赔偿义务,是按照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


·工商行政处罚公告送达有什么内容?
    工商行政处罚公告送达有什么内容? 我们都知道对于对于现在的公司和企业如果违反了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的时候就会有行政处罚。对于公司和企业的行政处罚一般都是工商局来进行公告的。有的时候因为种种原因并不能将文件送达,这个时候就需要工商行政处罚公告送达了,那么相关内容都有什么呢?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公告送达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


·企业的用工形式都有哪些
    企业的用工形式都有哪些在不同企业当中,针对不同的工种,可能涉及到的用工形式都是不同的。换言之,同一家企业可能存在多种不同的用工形式。那么到底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的用工形式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企业的用工形式都有哪些在用工形式上,劳动合同法确立了三种合法的用工形式,即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


·劳动争议申诉书怎么写
    劳动争议申诉书怎么写 一、申请条件 民事案件的申诉人,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其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年内提出。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工业是现代城市发展的主要因素,包括一些企业的生产车间、仓库或者其他的设施,还有公路、铁路、码头等用地都属于工业用地。既然要使用土地,就会有使用期限的问题。那么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为您解答。 一、工业用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若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但如果同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可以要双倍工资么?现在,我们就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无效可以要双倍工资么 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包括: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


·过年的假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
    过年的假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过年的加班工资是本人工资的3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