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为了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省法院与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现予印发,供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参照执行。执行中如遇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施行,应...
·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 1、协商程序。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实践中,职工与单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协商程...
·用人单位能否依据“末位淘汰制”调岗调薪三 人民法院应根据企业末位淘汰条款是作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条款、工作岗位调整还是作为用工录入条件等综合判断末位淘汰考核机制的合法性——商洛欢笑时光影城有限责任公司诉常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末位淘汰考核机制本身存在“客观上必然有人被淘汰”特性,但不应全盘否定,而应根据企业末位淘汰条款是作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条款、工作岗位调整还是作为用工录入条件等,区别不同情形来认定末位淘汰内容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是否超出企业自主...
·劳动争议官司该怎么打 戴某是南京熊猫电子集团的内退职工。2001年1月,公司聘用他从事电控板技术的开发工作。2002年2月,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了戴某必须在2003年3月底前完成规定的工作,月薪4万元,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戴某依照公司要求,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但公司仅支付了一个月的工资后便以“暂时困难”等为由,一直拖欠工资。戴某诉至法院后,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4万元。熊猫电子集团则辩称,由于戴某未能按协议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不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法〈经〉复[1988]50号)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双方仍然是企业与职工。双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和诉讼地位上是平等的。此类案件不是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以争议...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不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法〈经〉复[1988]50号)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双方仍然是企业与职工。双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和诉讼地位上是平等的。此类案件不是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以争议...
·劳动争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员工就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法院认为劳动争议应先行仲裁,便告诉他们先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
·江苏省高级法院公布2011年劳动争议十大案例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08-2010年度劳动争议十大案例,全面反映了涉及《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各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企业因经营困难而实施裁员的合法性认定问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确认问题、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问题等。律师为大家解读如下: 1、合同条款不明 支付双倍工资 【案情概要】王某自2007年10月起在某广播电视局负责...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08-2010年度劳动争议十大案例,全面反映了涉及《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各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企业因经营困难而实施裁员的合法性认定问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确认问题、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问题等。律师为大家解读如下:
1、合同条款不明 支付双倍工资
【案情概要】王某自2007年10月起在某广播电视局负责...
·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法院应否受理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
·用人单位能依据“末位淘汰制”对劳动者调岗调薪吗? 1.用人单位依据末位淘汰制对员工实行调岗调薪,该行为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合理需要,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主张该行为违法的,不予支持——戴某某诉台玻长江玻璃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用人单位依据末位淘汰制对员工实行奖优惩劣,对排名靠后的员工采取调岗调薪等措施,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只要该调岗调薪行为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合理需要,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单位...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 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 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
·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
·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要求 举证内容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提供哪些证据证明其具体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举证内容的要求是举证责任的具体化,它直接关系到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处理。因此,对举证内容的要求,就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判断案件是非曲直、准确裁决的重要依据。 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相对于用人单位,劳动者一般都处于弱者的地位。因此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必须对双方举证内容的具体要求上,略有区别和侧重。否则,势必造成某一方(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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