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众所周知,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一直都是离婚父母最关注的问题之一。而在对子女抚养权判决后日后还是有可能变更抚养权的,此时多半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变更了,那么实践中该如何起诉变更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起诉变更抚养权 (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
·夫妻财产公证去哪里办理 夫妻财产公证去哪里办理夫妻如果想办理财产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1、首先,办理婚后财产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个人的身份证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
·夫妻离婚案件抚养权归属问题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案件抚养权归属问题怎么处理?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
·夫妻离婚其实也就是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夫妻离婚其实也就是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之后两人就可以各自追寻各自的幸福了。而在离婚之前,如果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话,则此时就会被认定为重婚,自然会追究重婚一方的法律责任。对于离婚,我国《婚姻法》中也是有规定的,下文中我们带来最新离婚规定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
·一、离婚之后父亲是监护人吗? 一、离婚之后父亲是监护人吗?离婚之后父亲还是监护人,根据规定夫妻离婚之后在法律性质上父母仍是法定监护人,在委托监护的情况下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如果受托人确有过错的,由受托人和监护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监护人与受托人之间有协议的,从其协议,但是协议的内容不能对抗被侵害的权利人。被侵害的权利人仍然可以要求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基于其跟受托人之间的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怎样判离婚? 您都知道是离婚在我国,意味着双方在法律上所具有的夫妻的身份就已经消失了。但是实际上,许多普通老百姓,他并不知道根据我国法律,如果进行离婚诉讼的话,法院会怎么样判。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怎样判离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什么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什么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也就是说,法院凭什么判决准予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如感情确已...
·一、离婚一般给小孩多少钱? 一、离婚一般给小孩多少钱抚养费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
·离婚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文如何书写? 离婚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文如何书写? 一、离婚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文如何书写?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元。 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
·怎么确定抚养权变更的案件管辖法院 若离婚之后一段时间,一方想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话,则当事人之间可以先协商进行变更。但要是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则还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来进行变更。但此时就会涉及到确定管辖法院的问题,究竟当事人应该怎么确定抚养权变更的案件管辖法院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确定抚养权变更的案件管辖法院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一方,如果想要变更抚养权,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
·夫妻财产一方死后怎么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 夫妻财产一方死后怎么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
·重婚罪的概念以及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重婚罪的概念: 1、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从而构成重婚。这里即包括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事实婚姻。重婚不仅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
·离婚时男方不问女方要抚养费是否可以? 一、离婚时男方不问女方要抚养费是否可以? 可以,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子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