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的解释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的解释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其它内容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作关系后,出现的各种情况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出现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司法机关诉讼来解决相关矛盾和争议。




相关内容:

·工伤认定纠纷中的误区有哪些?
    职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除了尽快治疗伤情、恢复身体健康以外,最关心的就是能否获得工伤赔偿了,而获得工伤赔偿的首要前提就是要通过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伤认定,但在具体实际中,由于有些工伤职工或认定经办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认识不够,导致对某些特殊情况出现认定错误或混淆不清的情形,从而使得双方产生纠纷和异议,那么,工伤认定纠纷中的误区有哪些呢? 1、违法交通行为受伤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在原《工伤保险条例》...


·哪些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哪些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合同一般在在员工入职的时候公司就应该和员工签订的
    劳动合同一般在在员工入职的时候公司就应该和员工签订的,最迟不能超过入职时间1个月,在这个期间内员工有权对公司进行合理催促,那么下面就来说说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能否要求赔偿。劳动合同无效需要赔偿吗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如单位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但是劳动者已经付出了相应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对应的劳动报酬。至于劳动报酬的金额,则需要根据同一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或者相似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


·员工加班的事实应该由哪一方举证
    劳动者很容易在加班方面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而此时要想顺利的处理纠纷,首先就要对劳动者是否存在加班事实进行举证。那此时员工加班的事实一般是由哪一方来举证的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员工加班的事实应该由哪一方举证 加班,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举证责任则是指当事人对自已提出的主张要提供证据进行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一般是按照谁主张...


·劳动合同法培训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对企业的经营变革带来了动力,为公司的发展带来便利,但同时也有阻力。在这样的法律基础下,对企业的要求更加严格,当然,对其公司的人力安排会有相应的改变,这就要求员工了解劳动合同法培训内容。下面来看一看具体内容。 一、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企业只能接受它,没有办法置疑。首先,企业需要做的是,深刻理解《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切实贯彻执行,研究清楚新法律对企业...


·宁夏建筑工程见证取样管理条例是什么?
    宁夏建筑工程见证取样管理条例是什么? 一、宁夏建筑工程见证取样管理条例是什么?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该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其次,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合法。订立劳动合同需遵循公平原则: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劳动合同需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所谓平等原则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和服从、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企业需要按照劳动合同当中的约定,按时足额的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报酬,而关于工资的支付,分为了支付流程与支付条件。那到底企业工资支付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资支付的流程是怎样的 从法律角度和实际操作层面来讲,企业制定的薪酬制度最终落实于工资的支付环节,因此有必要首先对工资支付的流程予以梳理。 1、确定工资支付的项目及工资总额 根据企业的薪酬制度或与劳动...


·一,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违法吗?
    一,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违法吗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违法。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北京市工资扣税标准
    北京市工资扣税标准 2014年北京的工资扣除标准依然是35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二、北京工资纳税税率表 2014年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50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一、幼儿住院误工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幼儿住院误工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般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要求相应的赔偿,家长的请求合理。幼儿园应赔偿家长的误工费,一般按正常工资标准赔偿。另外还应赔偿孩子的营养费等等。误工时间可以鉴定,鉴定之后,计算出误工费的具体金额,再找对方索赔。 二、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