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要多久?

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要多久?

一、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要多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相关知识

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3)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

二、注意事项

单位:补签合同为备案 公司规定需执行

根据赵某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采访了该货运公司的负责人钱某。钱某解释说,并不是因为赵某离职才要求他签合同,他是“赶巧了”,当时公司正准备跟所有的司机签合同。

对于钱某的解释,赵某并不认同:“我在公司干两年多了,老司机新司机都一样,就是新来的有3个月试用期,其他人都没签合同。”

赵某的说法,得到了其同事的证实。跟赵某在同一个班组的陆某告诉记者:“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人让我们签劳动合同啊!”

白某所在的公司人事部负责人表示,公司要求以前没签合同的员工补签合同是为了备案留档,这是公司的统一要求。

当记者问到为什么入职时没跟员工签合同时,负责人解释说她是上个月才到公司工作的,以前的事情她“不清楚”。并否认公司以不开离职证明为条件“要挟”职工补签合同。“只要履行了我们的手续,我们都是按照规定办的,该开证明都给开的。”

就劳动者离职被要求补签合同的问题,解释说,在司法实践中,要求劳动者离职补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尤其是在餐饮、建筑、美容美发等行业极为常见。

杨律师表示,这些单位往往管理有猫腻。劳动者入职的时候,公司往往不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提出辞职时,就要求劳动者补签合同,其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日后劳动者申请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杨律师提醒劳动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尤其要保留能证明劳动者劳动时间以及劳动报酬标准的有关证据。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的情况时,劳动者要留存好录音等相关证据,日后申请仲裁时,可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这一诉求仲裁一般都会支持。“如果公司不开离职证明,确实给劳动者造成一定的损失,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综上所述,签订劳动合同主要还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规定了在正式工作的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合同的,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双倍的工资,而且劳动者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工程质量方面管理具体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方面管理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在现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很多项目都是直接承包给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商在完成工程项目之后,会经过相关机构进行质量检验。需要在工程结束之后能够得到一个较好的质量检验结果,那么在工程建设当中,就必须严格参照工程质量方面管理的内容来进行执行和监督。那么工程质量方面管理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


·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单位员工,其实法律方面都是赋予了他们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的,但在实际行使这种权利的时候,需要看具体解除合同的情形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针对不同的主体规定的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不同,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吧。 一、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首先提出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2)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


·什么是劳动关系的建立的详细内容?
    在劳动者从事相关劳动获取回报前,都需要签订一定的劳动合同,用来约定劳动者和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以防在发生相关矛盾时能够借助法律途径加以解决。那么,什么是劳动关系的建立的详细内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劳动关系的建立 ? 劳动法律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因此,劳动关系的建立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处于关键位置,其决定着劳动...


·工厂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听到的,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以赔偿,但是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工厂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


·没钱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多少钱?
    没钱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多少钱? 没有钱也是必须要进行赔偿,按劳动者工资与年限来进行计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但要注意不能超过一年时效期,时效期是指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一年没为时效期。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如何赔偿员工? 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支...


·随着我们国家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环境污染问题开始慢慢的显
    随着我们国家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环境污染问题开始慢慢的显现出来,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如今已经达到了很严重的地步,对于环境污染如何追究破坏环境者的责任,这直接关系到了我们的后代赖以生存的环境,关系到了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关于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内容! 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度是怎样的? 环境法律责任,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对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者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后...


·辞退工作很差的员工要赔偿吗?
    辞退工作很差的员工要赔偿吗? 一、辞退工作很差的员工要赔偿吗? 如果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不完成工作任务,可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以此解除劳动合同,要经过培训或调整另外的工作仍不能胜任的,才能解除合同。不能胜任工作,还必须单位有考核制度和月度考核的依据,...


·社会劳动保险办理需要哪些证件
    社会劳动保险办理需要的证件有:社会保险登记表、营业执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


·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
    您都知道,如果存在工伤,不需要太过担心自己的医疗费用等,因为用人单位会承担的,但是用人单位也并不是一味的承担所有的费用,具体应当承担的费用是有法律进行专门的规定的。相信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工伤赔付范围的一些法律规定。 一、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 1、医疗费: 元(依据发票,据实计算)(社保基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的治疗】...


·随着建筑工程行业如日中天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纠纷随之而
    随着建筑工程行业如日中天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纠纷随之而来,而民事纠纷又是除行政纠纷之外建筑工程两大纠纷类别之一,让工程业的负责人都为之头疼。那么如何解决建设工程民事纠纷问题呢?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 一、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内容 1、和解 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并且,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员工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才行,否则,未经公司同意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


·如何看待股东存在劳动关系
    既是公司的股东,又在公司担任一定的管理职务,股东存在劳动关系,这样的双重身份的劳动者或雇员在被公司解聘,或他们辞职后,有时也会带来一些经济和劳动纠纷。现实经济生活中这样的纷争非常多,处理起来有时也很棘手。但是如何看待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随我们一起去了解。 一、如何看待股东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股东并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和公司没有劳动法上的关系,则当然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股东担任公司职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