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因此,社会上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这种观点不完全正确。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照因素,如果教条地仅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在搞清楚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后,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呢?通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孩子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综上所述,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中并没有规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标准,主要还是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抚养费的支付,同时还会考虑到一方的个人经济承受能力,所以不同情况下所要求的抚养费也是不同的,但也应该支付。




相关内容: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如何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如何一、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如何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在国外,离婚证的效力高于法院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例如中国公民(离婚者)要与外国人在国外登记结婚,只要持离婚证,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就给予登记。如果持法院判决...


·与现役军人离婚去哪个法院?
    虽然法律对现役军人的婚姻作出了较多的保护,但这也不代表就不能与现役军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行为的话,那么配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那么与现役军人离婚去哪个法院?我们为您解答。 一、与现役军人离婚去哪个法院 1、非军人对非文职干部的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应当去原告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与军人离婚。2、非军人与文职干部军人离婚,应当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与军人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


·国家赔偿确认违法程序取消了吗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对于公民作出的侵权行为可能是存在违法行为,也可能是存在过错行为。在以前,我国的旧的国家赔偿法中规定,如果在国家赔偿之前需要先行确认违法程序。那么,现在根据我国新的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确认违法程序取消了吗?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的阐述一下。 一、国家赔偿确认违法程序取消了吗? 《国家赔偿法》第 20 条第一、二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 15条、第 16 条规...


·公务员年休假国家规定怎么休
    年休假是一般单位或事业单位给予员工们的一种福利,旨在通过休假来缓解员工的压力,希望借此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从而实现员工和事业单位双赢。那么,公务员年休假国家规定怎么休,今天就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相关知识吧。 公务员年休假国家规定怎么休 年假是指给符合休年假条件的职工每年一定天数的带薪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


·一、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签字就生效吗?
    一、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签字就生效吗不是。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之前司法实践中,确有法院将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作为判决财产归属的参考,但2011年颁布的司法解释对此已明确作出新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夫妻财产公证书范本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与其他的协议书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的标准格式与普通的协议书标准格式相同。如: 1、首部要写明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 2、正文要...


·对方下落不明,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51 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 84 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


·离婚纠纷财产不分割可以吗?
    离婚纠纷财产不分割可以吗?离婚纠纷财产不分割是可以的,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


·离婚时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按法条执行。 如果在婚后得到的继承或赠与是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那么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就应进行财产分割。 如果家里老人去世后并没有留下遗嘱,那通过继承的方式也就是法定继承,则继承而来的房产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家里老人有遗嘱说明的,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丈夫或妻子一人,则在离婚时就不用分...


·一、离过婚还能分配财产要回孩子吗?
    一、离过婚还能分配财产要回孩子吗?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


·冷暴力能成为离婚理由吗
    可以。家庭冷暴力也是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而家庭暴力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只要受害者提供了能够证明家庭冷暴力确实存在,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法院是会根据这些证据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准予离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 结婚是一件喜悦的事情,涉外婚姻是更是一件令人津津称道的喜事。但是在涉外结婚中,结婚前财产公证该如何进行?这个的问题令新人们感到十分困惑。下面为您介绍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 一、涉外结婚公证的流程 对于来自国外的法律文件,不论是国外职能部门的证明文件,还是当事人自己的意见声明,需要在国内法院作为证据使用的,都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在涉外法律事务中,公证与认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