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农民发生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

一、农民发生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


农民发生交通事故也有误工费,依据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定,事故造成当事人受到伤害,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支付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工资收入和误工天数计算,无固定收入,能够提供近3年平均收入的,按照其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不能提供近3年平均收入的,按照当地收入水平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事故地上年度六个月人均工资标准来计算。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补偿20年,六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很多农民面临的生活压力要比城镇职工大很多,大多数城镇职工凭借养老保险最起码都可以保障自己的生活,可年近60甚至70岁的农民依然在工地上打工的这种现象在我国很普遍。所以,不管从哪方面分析不赔偿农民的误工费都是不合理的,但收入要农民自己取证。




相关内容:

·判决罚金不交会怎么样?
    判决罚金不交会怎么样?判缓判决罚金不交会强制缴纳,《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


·一、离婚财产案子中复议需要交费用吗?
    一、离婚财产案子中复议需要交费用吗?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就税务行政复议来说,《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发生的行政复议、诉讼费用在行政经费中开支。复议机关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费要多少 1、法院案...


·拆迁安置自建房能否交易?
    一、拆迁安置自建房能否交易?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其权利受我国法律的保护,而其它任何房产证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也就是说,...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能不能继承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能不能继承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死者近亲属的财产,不属于遗产。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造成死亡,事故责任者要支付给死者家属一定数量的赔偿金,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交通事故死者家属在获得一定数量的赔偿金后,因为拒绝用此笔赔偿金清偿死者生前...


·交通事故中,车主在什么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
    交通事故中,车主在什么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 一、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无过错且对机动车不享有“运行利益”和“运行支配”,故其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


·开发商有延期交房的情况该怎么办
    开发商有延期交房的情况该怎么办 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除具有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外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通常情况下,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卖方不能按期交房的,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每迟延交付一天,按预期交房部分房款总值计算向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超过一定期限未交付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偿还购房款利息。对于...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无证明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无证明怎么办?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一、无人员伤的交通事故扣车是否合法?
    一、无人员伤的交通事故扣车是否合法?无人员伤的交通事故扣车是合法,根据我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在从现场调查处理交通安全事故之时的日期开始10天之内制定作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安全事故肇事逃逸的在抓获肇事者和肇事者的交通安全事故肇事的车辆后10天内制定作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议定书。对于需要进行鉴定检查的车辆,在鉴定检查得定结论后的5天内制定作出道路交通安全...


·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会对受害人造成人身与财产上的双重伤害,严重的常常会导致人员伤亡,而在事故发生之后,能做的就是尽快的对事故作出处理,对受害人作出一定的赔偿。那么此时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一)报案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


·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有以下几种情况和各自的责任认定方式: 1、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的情况 路段情况:有交通信号灯,双方向放行路段 事发现场: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抢行 责任判定:转弯的一方负全责 违法代码:“131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记3分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简称为《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


·机动车交强险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购买机动车时,不仅要支付买车的费用,还需要缴纳不同金额的保险。这些保险可以根据购车人的自身的需要进行有选择性的购买,是自主自愿的,但是只有机动车交强险不是自愿选择,而是强制性必须购买的保险,那么,机动车交强险是什么意思?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


·员工还没有过试用期社保要交吗
    员工还没有过试用期社保要交吗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于五险一金,缴费单位和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五险一金按规定不得减免,对于住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