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品房惩罚性赔偿法条是怎样的

商品房惩罚性赔偿法条是怎样的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房屋买卖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1、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


合同签订完之后,很可能会出现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原先的买卖合同无效,因此为购房者带来了一系列的纠纷。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做好调查,确保是否有承租人的存在,如果有,应该要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


2、中介费纠纷


很多人买房是通过中介,因此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很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履行,这个时候购房者想要回中介费,但是中介机构却不退。对于这样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应该查看合同没有履行的原因是否是中介方面的问题。签订协议的时候,最好在协议中约定好中介费的退回情况。


3、房屋广告虚假纠纷


售房者买房的时候很喜欢对自己的房屋进行美化,比如形容房子有美好的环境、有假山、有公立学校等,但是最后购房者收房的时候却发现与形容的完全不符。对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应该将广告中有的事物写进合同中,并且约定好虚假的话应该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4、共有房产单独处分纠纷


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时候容易出现这样的纠纷,购房者事先没有进行详细的调查,也没有看房产证,很有可能出现合同解除的风险。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查看房产证,询问财产是否有共有关系。


综上所述,对于商品房惩罚性的赔偿规定在最高的司法解释当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在签订好了房屋买卖的合同之后,又将房子出卖给别人的,那么就应当承担房款的一倍的赔偿责任,或者隐瞒房屋质量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况。




相关内容:

·一、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一、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退房可以,但是购房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房人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人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四、广告、售楼书、样品房...


·贷款房怎么卖,规定是什么?
     一、贷款房怎么卖,规定是什么? 贷款房是可以卖的,相关的规定是:转按揭。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并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是按揭中的房屋为简单直接的一种交易方式。银行通常规定贷款未满一年的要付违约金,满一年的不用付。可用买房人付的首付款去银行提前还贷,办理解押手续,之后再办理过户。 二、按揭中的房子怎么卖相关内容如下: 1、转按揭。把个人...


·公积金买房能加名字吗?
    公积金买房能加名字吗? 公积金买房能加名字。领证后,可以用公积金加入还款,这样的话,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都不重要了。只要加入还款,就是父妻共有财产,如果没有公积金,那就要把买房钱的证据留好,一旦有离婚的时候可以证明当初买房时,你是出资了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 购房首付款证明;...


·离婚财产不知道如何分配房产?
     夫妻之间离婚,财产分割是难免会遇到的问题。财产分割涉及到的内容是比较多的,一般以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为主。其中房屋的分割作为财产分割的一部分,是双方当事人都比较注重的问题。对此,我国法律有具体的分割标准。对于离婚财产不知道如何分割房产这一问题,请往下阅读了解。 一、离婚财产不知道如何分割房产? 离婚房产财产分割标准如下: 1、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


·房子贷款没有还清可以过户吗
    房子贷款没有还清可以过户吗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进行转按揭意味着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购房者如果因为...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有哪些风险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有哪些风险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最终目的自然是要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而在我国对于这类的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就需要办理相应的房产证。而此时要是手续不全的话,可能会产生不利的风险,同时也容易导致购房目的落空。具体来说,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有哪些风险呢?下文我们为你实际解答这个问题。 一、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有哪些风险 1、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 2、为取得权属证书...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 1、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此时,如果预售方已经通过签订预售合同将房屋预售给购买方,购买方依据预售合同享有针对特定对象的一种请求权和获得将来利益的期待权,在性质上属于...


·房子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办
    房子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办 房产抵押贷款,是一种常见的抵押贷款的形式,但是,我们在进行抵押的时候,也是有很多的注意事项的。那么,房子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办?房屋在购买后又被房产商抵押或出售的怎么办?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房子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办 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设立抵押权的本身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安全,经过登记法定程序,有利于对抵押权的保护。...


·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在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处理
    关于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其实有可能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也有可能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当然此时还要看是以谁的名义来购买,情况不同日后夫妻要是离婚的话,具体对该按揭房的处理也就不一样。那到底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在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处理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离婚时父母出资的按揭房产的分割问题应依据不同的情形具体分析,第一种情形是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的按揭房的情形,这种情形属于个人财产。第二种情形是婚...


·一、自有住房买卖不破租赁四种例外是什么?
    一、自有住房买卖不破租赁四种例外是什么?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


·在选购房屋的时候,不能单凭开发商的广告吸引,毕竟很多时候广告
    在选购房屋的时候,不能单凭开发商的广告吸引,毕竟很多时候广告上面承诺的最后发现都实现不了。因此还是需要购房者实际的看房,了解清楚相关的信息才行。而在看房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看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看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避免定金陷阱:很多开发商都会打出多少抵多少的优惠活动。需要缴纳多少钱定金。有些开发商定金还是会退的。 有的退的时候就各种理由了。 所以如果...


·乙方将 年 月 日购买的 房屋退还给甲方。
    乙方将 年 月 日购买的 房屋退还给甲方。 二、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 元退还给乙方。 五、违约金:违约方需支付违约 万元。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之前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