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书样本 个人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书样本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村土地也不只是仅仅停留在种粮食这个层面了,更多的人开始利用土地作一些其他事情以获得更高的利益,因此,也就有了许多人租用他人的土地的现象,那么,个人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书是怎样的呢? 个人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获得土地使用权包括什么方式 获得土地使用权包括什么方式 土地资源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虽然说我们您不能够直接拥有土地,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方式获取土地的使用权。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们,可以将土地出租、转让等事情,那么获得土地使用权包括什么方式呢?下面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出相关解答。 一、获得土地使用权包括什么方式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
·开垦的荒地荒山被征收,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开垦的荒地荒山被征收,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一、开垦的荒地荒山被征收,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合法开垦的荒地、荒山使用权一般是归开垦者所有的,国家法律对开垦者的利益是进行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
·集体土地和家庭承包的土地区别及征地补偿怎么分配? 集体土地和家庭承包的土地区别及征地补偿怎么分配? 农村集体土地和家庭承包的土地之间应该是属于包含于被包含的关系,家庭承包的土地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的一种,有着其自身的特殊性,比如: 1.家庭承包的土地是以户为单位的,其土地不一户口上人员的增减而变化,除了整户消亡的情况之外; 2.家庭承包的土地在利益分配上具有“独户性”,比如征地补偿,按户补偿到位,至于户内人员怎么分配一般可由自己做主; 3....
·县政府可以作为土地征收的主体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县政府可以作为土地征收的主体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主体是国家,所以县政府是没有权对土地进行征收的,但县政府可以作为土地征收的实施主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 在我国国家为了加强对征地开发的管理,也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所以制定了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为的是让拆迁的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所出版的标准。那么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农村无效婚姻子女可以继承土地吗? 农村无效婚姻子女可以继承土地吗?1、农村无效婚姻子女不可以继承土地,家庭承包的土地、草地、耕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这与婚姻关系是否有效并没有关系,这是因为土地属于集体组织所有。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
·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及其代理机构需要严加规范,重点解决收费标准不统一问题。 不动产登记需要申请人提供必要的登记资料。对于其中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尤其房产测绘成果、宗地图等专业性强的资料来说,确实需要专业的测绘公司进行测量。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鼓励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委托专业不动产登记代理公司办理不动产登记,亦可以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由政...
·征地房屋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房屋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
·无偿借用他人场地的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无偿借用他人场地的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
·公司注册地址重要吗 公司注册地址重要吗?我们知道,注册地址是公司注册的必要条件。很多人可能都会疑惑,公司注册地址重要吗?不就是一个地址吗?下面就由我们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公司注册地址的重要意义。 一、公司注册地址必要性。 公司注册地址,是公司注册的条件与要素之一。对于一个公司是十分重要的。 二、公司注册地址法律意义 在民法上,自然人的住所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法人作为另一类重要的民事主体,在法律上也为其建立了住所制...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农民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重要依据,其具有以下特征。 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人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村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成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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