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债务人在合同履行中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是什么?

债务人在合同履行中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中代位权的行使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二、代位权的性质
代位权的性质与其法律特 征是不同的,其性质是从其权利的角度上而言的,就其权利性质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代位权属于实体法上权利,不是程序法上的权利。代位权是源于实体法的直接规定,不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是债权人在法定条件才能获得的实体权利,它不同于诉讼执行程序上的代位执行权利的性质。
2、代位权是债权上的一种效力,其债权效力是法律效力的体现。不可否认,债权人与特定的第三人作为次债务人本来就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债权人替代债务人向第三人主张债权是由法律规定所赋予的追索债权的诉讼权利,但实质体现的仍是债权上的法律效力
3、代位权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竞合的代位权。这一法定的代位权利,既不是代理权,也不同于程序法中的代位权。代位权是法律所赋予债权人的诉讼权利,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实体权,它不同于以他人名义行使诉权、法律后果即实体权利旭由他人的代理权,也不同于程序法所赋予的代位权,程序法上的代位权,没有在实体法上所获得的法律所确定的权利,则其在程序法上也不会取得其代位权。
 三、代位权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的债权合法有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之债必须合法有效,合同之债虽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所产生的,但合同所约定的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债权人的债权则具有违法性,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债权人就不能享有法律上的代位权。同时,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具有《民法典》、《民法典》所规定的无效合同或者可以撤销的合同的内容或行为的,其合同之债归责于无效,债权人也不能享有代位权。
2、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债权必须合法。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债权如果存在上面所述的情形,则由于其债权非法或者无效,债权人也无法享有代位权,这也是显而易见的。既使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因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债权非法无效,债权人虽然依法享有代位权的权利,但因没有行使代位权的合法对象,其代位权就会成为一纸空文,依法不能成立。
3、债务人尚未依法处分其与第三人债权。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债权合法有效,债权人的代位权依法成立。这一前提是无庸置疑的。
4、债权必须依法到期成立,一方面,债权人的债权必须依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享有到期债权,另一方面债务人对和经三人的债权也必须依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属于到期债权。两个方面的到期债权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否则代位权不能依法成立。
5、第三人的债务必须是金钱给付之债,且非属债务人的自身专属之债权。非以金钱给付为标的债务,不能作为代位权的客体。
6、债务人的怠于行使其债权的行为必须具备法定诉讼性。既债务人的到期债权过后,债务人没有通过诉讼程序或申请仲裁追偿的行为。
7、债务人的怠于行为必须足以对债权的利益造成损害。即债务人没有具有诉讼性的追偿其债权的行为表现,而又没有向债权履行到期债务,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债权人的代位权即依法成立,不能把损害认为为损害的后果如何如何,否则会把损害理解的过宽,形成损害加损害的事实作为依据,致使债权人损害程度的加重。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合同履行中代位权的行使要件的相关资料,其中还包括了代位权的性质和主要内容。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债务人与债权人还要相互尊重,诚实守信,以达到长期合作的目的。
相关内容:

·如果有人欠钱不还没有单据该怎么办
    如果有人欠钱不还没有单据该怎么办 一、如果有人欠钱不还没有单据该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没有单据的应该搜集其他可以证明债务债权关系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证据除了借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


·男方赌博怎么起诉离婚 赌博借的钱离婚怎么办
    有的人在恋爱阶段其实各方面都表现的很好,但是一旦结婚本性就暴露出来了,而也有那种婚后沾染上恶习的情况,比如吸毒、赌博。那其中要是男方婚后有赌博行为,并且因此对家庭、妻子不管不顾的话,此时女方可以要求离婚,不过男方赌博怎么起诉离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男方赌博怎么起诉离婚 只要有证据,如赌博的相片,证人证词以及其它证据,就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得到法院的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新婚姻法二十四条 债务条款的解读有哪些
    新婚姻法二十四条 债务条款的解读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解释 规定和补充说明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公司债券的利息怎么算?
    一般公司债券的利息怎么算?投资人之所以购买公司债券是因为公司债券是一种比较稳定的投资方式,主要是通过赚取高额的公司债券利息来获利。但是很多不内行的投资人只知道按时去收取利息,却不知道利息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讲解公司债券的利息怎么算?一、公司债券的利息怎么算1、债券利息是按发行日期对年对月计算的。如1989年5月份发行的一年期债券,应在1990年5月份到期还本付息。2、一年以上期的债券...


·过期食品几天内免罚款
    食品经营者经营的食品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若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可以免予处罚。一是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二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三是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对符合上述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免于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因不合格食品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食品经营者仍应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食品安全法》第136条...


·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怎么办?
    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怎么办? 一、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怎么办? 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将借条撕毁或者是留存相应的还款的证据,这样的话就能够证明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对方是没有办法要求债务人再次还款。 借条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 其实民间借贷在日常生活当中是比较普遍的一种现象。虽然说民间借贷过程当中也会发生一些资金的流转问题,但是您一定要知道,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性质是绝对不一样的,即使发生了违约,双方承担的法律后果也不一样。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 民间借贷就是一般的借贷行为,受法律保护;非法集资是指不具备条件的组织、...


·对方欠钱不还不给写欠条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不给写欠条怎么办?1、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欠条。由于抹不开面子,生活中很多借款都没有借条,大家彼此都是通过诚信来完成借贷关系的,其实大部分人都最后会遵守信用,所以可以与对方开诚布公的说明,同时也给对方一个缓冲期。但是也有一些因为没办法还钱,或者存心想赖钱,结果推三阻四的找理由赖账,而且也不肯补充提供欠条,对这种人应该防备,吃一堑长一智,除今后要远离外,还要采...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一、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券狭窄得多。在我国各类公司的数量有几百万家,而国有企业仅有20多万家。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


·欠条怎么起诉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2.案件被受理后,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按照传票指示参加诉讼;4.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5.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


·共同离婚债务需要对方还吗
    一,共同离婚债务需要对方还吗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


·老公贷款老婆有影响吗?
    ?在我国夫妻在进行生活的时候,会由于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财产纠葛。比如说,一方死亡,那么配偶就有继承权,再或者说,夫妻为了共同生活的需要而欠债,就要共同偿还。那么,如果老公贷款了,却又还不起了呢,老公贷款老婆有影响吗?一、老公贷款老婆有影响吗这个是有影响的。银行考察的是夫妻双方的征信状况。只要一方征信有问题,另一方也是不行的。除非一方是以个人名义贷款,这样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而另一方之后也是以个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