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婚后父母赠与财产离婚怎么分有离婚协议的

婚后父母赠与财产离婚怎么分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而实际上,赠与是跟继承有所的不同的,不同在于得到财产的方式不同,赠与是在合同成立的时候或是交付的时候同时生效的,而继承则是在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的,还有就是被赠与人跟继承人的范围也不一样。因此得到的份额是不一样的。赠与时得到的份额是一个人的话,那就直接是个人财产了,那么离婚是不会分割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房屋产权是否转移的问题一般夫妻约定赠与子女的财产多数是房屋。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属于不动产,故其权利转让应依法登记,即办理过户手续。没有去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没有发生实际转移。此外,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为保证赠与人的利益,法律赋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就是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我国《合同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还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所以如果是遇到严重影响生活是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不过,要提醒的是,离婚协议赠与子女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归于一人所有。因此,在撤销赠与后,有权向法院主张的是该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在一般情况下,结婚之后夫妻接受父母赠与的财产,这都是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认定。那么,之后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这部分财产就需要作出分割,通常情况下夫妻协商分割处理,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分割处理,通常是在夫妻之间均等的分割。但要是只赠与给其中一方,则应当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不能要求分割。



相关内容:

·抚养权的确定办法是怎样的
    要是父母离婚的话,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是很重要的,不仅与能否成功离婚相关,同时也与子女的利益挂钩。那么我国规定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办法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新《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有原则性的规定,立法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权问题...


·新婚姻法与保险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人们往往对房子、汽车这类共同财产分割格外关注,而像之前购买的保险,不少人并不了解如何处理。我国《民法典》的颁布,在离婚财产分割上面做了一定补充。那么,《民法典》与保险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民法典》与保险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多数当事人都会忽略保险的分割与处...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争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争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争 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5、依法律规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6、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7、抚养权不是一成不变的。 8、争取获得孩子的心。 二、离婚争夺抚养权收集哪些证...


·离婚财产不动产登记有几种情况,该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指的是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也就是说个人财产是不进行分割的。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不动产的分割是大多数人关注的重点。对此,我们需要明确共同财产的范围,接下来我们来说说离婚财产不动产登记有几种情况,该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不动产登记有几种情况,该如何分割?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的离婚房产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


·夫妻诉讼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诉讼离婚需要请律师吗?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涉及到诉讼,那就必须要请律师。但其实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做出过这样的规定,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聘请律师。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什么?
    想必您都清楚地知道,拐卖妇女儿童是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罚想必您都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这两者是否具有一样的处罚呢,答案是否定的。下面我们讲给您详细介绍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什么。 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什么?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人身不受买卖性,客观方面表现为收买被拐卖、...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二、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其他材料(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一、婚后男方父母首付财产分割女方是否有份?
    一、婚后男方父母首付财产分割女方是否有份? 女方可能是无权分割的,除非房产证上有女方的名字,就是夫妻共有房产,双方都可以均等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


·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其实也就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此罪的主体自然与受贿罪的主体就是不一样的了,一般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受贿行为。那法律中对此罪是如何处罚的呢?我们为您带来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


·触犯重婚罪去哪边起诉?
    触犯重婚罪去哪边起诉?如果你们领取了结婚证,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双方一起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需要起诉到法院,到底去哪个法院需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具体信息才能告诉你准确的答案,实践中一般是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是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是否构成重婚,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


·子女抚养司法解释是什么?
    子女抚养司法解释是什么?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就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何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机制能解决您的疑惑。子女抚养司法解释就是在夫妻之间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权的一系列规定,其中包括子女抚养权确定的法律依据和子女抚养权变更依据。 一、子女抚养权确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


·无效婚姻的类型有哪些
    您对无效婚姻了解吗?知道法律中规定的无效婚姻的类型有哪些吗?通常婚姻缺乏规定的要件时,那么就可以认定该婚姻无效了,此时就要按照无效婚姻的规定进行处理。下面我们先来告诉您关于无效婚姻的类型问题。 一、无效婚姻的类型有哪些 无效婚姻又是指不具备婚姻条件的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 依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关于结婚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可以把无效婚姻分为下列类型: 1、包办及买卖婚姻。就是违反婚姻自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