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分割财产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处理,但现实中却可能出现一方隐藏、转移财产的情况,那在离婚之后是否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呢?如果你不太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分割财产
众所周知,婚姻中的财产基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但是实践中由于夫妻之间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将自身的投资和资产完全公开,造成夫妻离婚时可能产生一方隐瞒财产,另一方在离婚后才发现上述现象,所以对于这种现象,《婚姻法》中规定一方隐瞒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财产。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2)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3)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三、怎么处理隐匿的财产?
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该财产的,法院可依法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判决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在夫妻离婚之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或转移财产的行为,那也是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财产,不过这有一定的时限要求,这里的要求就是离婚之后的一年。因此,要想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一定要控制住这个时效才行。



相关内容:

·女方怀孕男方能起诉离婚吗?
    女方怀孕男方能起诉离婚吗? 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1年内(即哺乳期)、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如原审法院判决离婚未发现女方怀孕,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离婚请求。首先,女方“三期”离婚保护期限制男方提出离婚诉讼,还存在“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例外。同时不适用于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其次, 女方“三期”离婚保护期只是限制由男方提出离婚诉...


·年年起诉增加抚养费可以吗?
    随着物价的上涨,以及孩子年龄的增长。孩子的教育以及生活的支出越来越多,离婚的家庭想要多从对方手中多拿些费用,所需要具备的条件,我们做了一些整理。年年起诉增加抚养费可以吗?作为抚养孩子的一方,如何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去保障自己的权益。今天的我们就给您解答一下关于年年起诉增加抚养费的相关问题。起诉是公民的合法权益。民事纠纷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但离婚、索要抚养费、索要赡养费三种纠纷是例外,可以多次起诉。而...


·未结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未结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及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超生处理。”同时第五十三条又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照上一年当地城镇居民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也就是说,即使是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也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北京市社...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对自身利益的保护程度也越来越大,尤其是在夫妻离婚关于财产分割的时候,双方都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么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在夫妻财产分割中优先适用,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定财产制执行。我国法定财产制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共同...


·新婚姻法离婚法院传票可以不接收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离婚法院传票可以不接收吗? 一般来说不可以。因为不接法院传票的话,法院可以直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0条的规定:缺席判决离婚。这样判决结果将会对缺席者产生不利。 法律依据: (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提起离婚之诉?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欠缺民事行为能力,其诉讼只能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而为。但是,正如《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二款所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具有人身性质的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是代理制度的重要原则之一。离婚行为具有较强的身份属性,原则上属于不能代理的事项范畴。但实践中不能排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较多的财产,其配偶既不提出离婚,也不...


·没有结婚给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一、没有结婚给彩礼可以要回来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


·结婚想必是大家一生之中最为高兴的时刻,按照我国的风俗习惯,在
    结婚想必是您一生之中最为高兴的时刻,按照我国的风俗习惯,在结婚的时候,喝酒肯定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身为准新郎喝酒以后却醉驾,那么对自己的影响就比较严重了。因为目前我国已经将醉驾这种行为列入了刑事犯罪。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准新郎醉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准新郎 醉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正式实施,醉酒驾驶将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只能对其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作出分割。那么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呢?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


·关于非婚生子女法条有哪些?
    关于非婚生子女法条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


·无效的婚姻情形都有哪些
     即使男女侥幸办理了结婚证,但这也不是代表他们的婚姻就一定是有效的。实践中,大量存在无效的婚姻,这都是因为一些具体的情形不符合要求造成的。那究竟无效的婚姻情形都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效的婚姻情形都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


·一、在成都抚养费多少钱比较合适?
    一、在成都抚养费多少钱比较合适?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