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根据法律规定工伤8级赔偿多少钱?

一、根据法律规定工伤8级赔偿多少钱?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8级赔偿本人10个月的工资收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八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 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3) 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2、头面部损伤致:

(1) 一眼盲目4级以上;

(2)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3)口腔损伤,牙齿脱落或折断6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

(4)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5)一侧耳廊缺失(或严重畸形);

(6)鼻尖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影响容貌和鼻腔正常通气功能;

(7)面部产痕形成面积8cm以上,容貌损毁和器官功能障碍;

(8)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容貌损毁;

(9)头皮无毛发25 %以上。

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伤度丧失50%以上。

4、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影响体形。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8肋以上骨折,畸形愈合.

6、 腹部损伤致:

(1) 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 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7、 盆部损伤致:

(1) 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2)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3)尿道瘢痕形成,尿道严重狭窄。

8、会阴部损伤致阴茎龟头缺失(或严重畸形)75%以上,严重影响功能。

9、外阴、阴道损伤致瘢痕挛缩,阴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

10、肢体损伤致:

(1)双手掌缺失20%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30%以上;

(2)双手十指缺失30 %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50%以上;

(3)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75% 以上;

(4)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5)双足十趾缺失50%以上或双足十趾丧失功能75%以上;

(6)一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75 %以上;

(7)一下肢缩短8cm 以上;

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发生一些身体方面的伤害,那么属于工伤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的,但在赔偿之前的话,公司单位肯定需要劳动者作出一个等级鉴定,因为只有根据这个鉴定的等级才能够具体进行赔偿,赔偿的数额根据1~10级伤残来确定。


相关内容:

·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起诉的情况有哪些?
    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起诉的情况有哪些? 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起诉的情况 (一)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二)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向人民法...


·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1、必须清楚地知道和自己签约的单位究竟是哪个单位签协议的时候要看清合同双方。通常劳动合同只会出现两方,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而上文中小杨签署的这份劳动合同却为三方合同,一方小杨、一方为电视台、另一方为某公司(最后与小杨实际发生劳动关系的公司)。从这份劳动合同的签约主体我们可以看出,某...


·职业农民培训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职业农民培训误工费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工伤认定申请职工不签字可以受理吗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职工不签字可以受理。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附件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没有工伤职工签字处,不需要职工签字。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不签字应当受理。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二线城市的房价也变的越来越高。很多外来打工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二线城市的房价也变的越来越高。很多外来打工子弟无法承受高昂的房价,只能选择租住房屋。近年来,租售同权的概念被提出,引起了社会上的讨论。但是您并不理解租售同权的含义以及租售同权有哪些权利。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


·公司辞退员工告示应该怎么写
    公司辞退员工告示应该怎么写 一、公司辞退员工告示应该怎么写 ________先生/女士: 根据本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第____条第____款的规定,决定解除劳动合同,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 您的一切待遇按照________规定办理。 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二、辞退病假员工怎么补偿劳动者的损失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


·在工作中有少数员工有时会遇到工伤的
    在工作中有少数员工有时会遇到工伤的,一般是要经过劳动部门的认定的,这样才可以得到工伤方面的赔偿。另外在因为工作原因造成劳动者人身伤残的情况下,还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此时一般是分为一到十级的,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自然实际作出的赔偿就是不同的。另外,也要考虑到在不同的城市,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同一个工伤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也有差异。而我国《工伤认定办法》等相关法规中,其实就工伤认定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一、劳动合同续签年限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续签年限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续签一般企业的做法是签三年,法律没有对续签的年限做出明确的规定,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不续签劳动合同要怎么处理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部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2、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属于违法解...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几种在线咨询 > 一、有哪些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几种 一、有哪些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 (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能够成功,这将是最佳的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当事人双方都可以很方便快捷的解决掉自己的问题,也比较符合中国人熟人社会的特征,但是这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学习劳动法,了解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2)向单位的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很多大企业工会比较健全,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也比较值得信任,劳动者就完全可以依靠工会...


·工地拖欠货款怎么办?
    工地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拖欠贷款 欠款利息是指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 二、工地拖欠贷款 (一)个人信用遭破坏 一旦与银行发生的借贷交易,那么所有的还款行为都会被央行征信系统记载,并如实反映在信用报告上。在信用报告相对完善的今天,上面会清楚显示借款人的逾期还款天数,倘若超过了90天的重要节点...


·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
    若劳动者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企业单位领导人不确定其受到的损害是否是由于工作的原因导致的,会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做工伤认定,对于劳动在限定期限内向当地社保局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出于企业经营原因或者用工成本的考虑,用人单位往往会选择支付一定的赔偿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裁员。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限制以及法律后果到底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看一下。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三种情况: (1)即时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