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2023最新无偿保管合同是怎样的

2023最新无偿保管合同是怎样的

一、最新无偿保管合同是怎样的

无偿保管合同范本

寄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为____________保管,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因迁往____________地居住,将下列动产目录记载的物品寄托乙方保管,而乙方愿依约受寄保管,本保管物于本合同成立日由甲方点交与乙方接管清楚。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寄托系不定期限,但甲方可随时请求退还,而乙方亦得随时自动返还寄托物。

第三条 甲方保证保管物全部为甲方的完全所有,并无上手来历不明或与第三人间有纠葛不清的或于寄托有不法因素瑕疵,如有上列情况发生,致乙方蒙受损害时,甲方应负其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本件寄托保管为无报酬,所以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任何名目的补偿。

第五条 乙方在受寄存续期间中除禁止第三人使用外,乙方自己或其家属可任意使用寄托物,甲方无异议。

第六条 依前条使用保管物,致保管物的自然消耗损失,乙方不负其填补赔偿责任,甲方决无异议。

第七条 本件保管物乙方应存置于____________(某某地号)乙方或其家属的住宅内,并应与处理自己事务为同一的注意保管,对于保管物的使用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

第八条 前条保管处所,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又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保管物。

第九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将保管物使第三人代为保管,致保管物发生损害,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保管物灭损时,应负其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纵不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仍不免发生损害者,不在此限。

第十条 乙方因保管保管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得请求甲方偿还。

第十一条 保管物的返还应在该保管物保管之地行之。

保管物因使用上的自然消耗,或减灭价值,乙方仍依该物现状返还,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悉依合同法关于保管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解释。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诉讼由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___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四条 本合同所称动产目录。

(略)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对于无偿保管很容易产生纠纷,所以需要提前用合同的这种行使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等,就保管的物品来说需要有一个目录进行记载,并且说说明是无偿的,乙方不得索要补偿,然后双方签字就可以了。


相关内容:

·订立合同时盖章要注意什么
    订立合同时盖章要注意什么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若是法人的话,那么除了要有授权的人签字之外,还需要盖上公司的公章,否则的话合同也是不会生效的。那么通常在订立合同时盖章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订立合同时盖章要注意什么 订立合同时盖章、签字的注意事项: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自签字或盖章。签字人应当是当事人本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授权的部门机...


·法定合同单方解除权的适用情形有几种
    法定合同单方解除权的适用情形有几种 一、法定合同单方解除权的适用情形有几种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一、出租人怎样申请解除合同?
    一、出租人怎样申请解除合同?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 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


·可撤销合同的几种情形2023
    可撤销合同的几种情形2023 一、可撤销合同的几种情形 现行法律可撤销情形可总结为: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第三方实施欺诈,使合同的一方在上当受骗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而合同的另一方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4、一方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合同的; 5、一方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6、显失公平的合同。 7、赠与合同中,动...


·虚假合同抵押物担保代偿可以不履行吗?
    虚假合同抵押物担保代偿可以不履行吗? 一、虚假合同抵押物担保代偿可以不履行吗?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由此我们可知,对于虚假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因此,虚假合同抵押物担保代偿可以不履行。 但是我们的责任该怎么承担呢?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如果我们能证明签订虚假合同的双方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则可以主...


·合同诈骗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
    合同诈骗是一种诈骗形式,主要是利用伪造文书或证件的方式,非法取得相关权益,合同诈骗给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造成了损失,危及公共财产的安全。公民有权对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监督,那么合同诈骗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合同诈骗有哪些表现形式呢? 合同诈骗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 合同诈骗属于经济犯罪,由公安局经侦队负责办理。如果报案可以向公安机关就可以了。 合同诈骗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以合法形式掩盖非...


·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是5000吗
    是,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24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应该立案处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合同法司法解释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一、合同法司法解释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 由于合同的复杂性...


·协商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被拒绝应该怎么起诉
    协商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被拒绝应该怎么起诉 一、协商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被拒绝应该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合同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


·合同强制性规定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合同强制性规定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强制性规定一般以三种情况出现。第一种情况:强制性规定本身直接规定了违法行为的效力。第二种情况:强制性规定本身没有直接明确规定违法行为的效力,但引致或结合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第三种情况:强制性规定本身没有直接明确规定违法行为的效力,也没有引致到其他具体的法律条文中,更没有其他法律条文对其效力予以明确规定。强制性规范进一步区别为效力性规范...


·合同解除诉讼标的物是什么
    合同解除诉讼标的物是什么解除合同诉讼标的物就是解除合同中涉及到双方的纠纷的矛盾的经济财产或者物品,在司法实践中,对诉讼标的物的合法认定后,司法机关才能合法的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并要求责任方赔偿相关义务。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


·订单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订单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一、订单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订单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根据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二条 订货 (一)实际订购以订购单形式确定,每款最低订购数量为╳╳. (二)订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交货日期以订购单为准。 (三)乙方收到订单,需在 个工作日内对货期进行确认,然后签字回传。 第三条 交货 (一)交货日期: 从下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