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股权质押后上市公司如何公告?股权质押公告范文是怎样的?

股权质押后上市公司如何公告?股权质押公告范文是怎样的?

公司可以进行股权质押获得融资,这也是进行融资的一种主要的方式,公司在进行股权质押之后可能会损害到股东的一些利益,那么这样的公司及股权质押上市公司需要公告么,应该如何公告?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股权质押后上市公司如何公告。

一、股权质押后上市后需要公告吗

股权质押需要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11.3条规定:上市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应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

因此,上市公司出现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

二、股权质押公告范文

股权质押公告

2016年5月17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李______先生该部分股份由355,000股调整为710,000 股,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 2016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710,00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三、截止公告日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______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4,79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本次质押股份2,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2,69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累计质押股份3,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______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985,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本次解除质押股份7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累计质押股份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______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权质押后上市公司如何公告?在文中为您介绍了一篇关于股权质押公告的有关内容,在进行股权质押之后是需要披露并且向深交所报告的,因为在证券交易上市规则中,有规定只要任何一个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进行质押,都需要向深交所进行报告并且披露。如果还有其他的内容想要了解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想了解
相关内容:

·企业拆迁补偿相关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补偿相关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一)拆迁资产补偿...


·集体企业玩忽职守罪的规定是什么?
    集体企业玩忽职守罪的规定是什么? 一、集体企业玩忽职守罪的规定是什么? 集体企业玩忽职守罪的规定是将会按照我国刑法当中397条所作出的规定来进行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舞弊,...


·公司章程由股东签字盖章吗
    公司章程由股东签字盖章吗?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或设立股东代表大会的全体股东代表签字确认即生效。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公司注册资本多少有区别吗?
    公司注册资本多少有区别吗?一般来说区别不大 ,公司注册需要满足最低注册资金要求即可,而改革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没有最低限额。目前,在我国要想取得金融机构贷款,要求公司有一定的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判定公司自有资金的一个标准就是看公司的注册资金。所以,要想多融资,注册资金还是要相对多一些好操作。只是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二,注册资金对税务的影响缴税是...


·公司不准辞职应该怎么办
    公司不准辞职应该怎么办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


·农村企业融资方式可以有哪些
    农村企业融资方式可以有哪些?城市和农村的融资方式其实都差不多,但是相较而言,农村企业融资方式要比城市的融资方式要少一些,在这一方面和农村与城市的经济实力比对有关,所以在现今这一阶段,我国的农民们可以利用的融资方式着实有限,但也不是没有,我们为您整理出了农村企业融资的一些方式可供参考。 一、农村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基于我国农户固有的弱势,现阶段,我国农户可利用的融资方式很有限。一般的农户很难从亲朋之...


·保险合同生效时间保险公司规定一般是怎样的?
    保险合同生效时间保险公司规定一般是怎样的? 一、对于保险生效时间,保险公司一般如何规定? 生效时间有两种:不指定生效时间的,则在签订合同次日生效,如果指定生效日的话,就是在指定日期生效。保险生效时间要根据具体险种、保险公司规定等因素决定。一般情况下,所有保险公司的消费型意外险都是自合同签订起,次日零时生效。健康险存在30-180天不等的等待期。 各类保险生效时间: 1、人身保险生效时间 保险...


·在企业入职需要什么资料呢?
    劳动者在通过单位面试之后进入企业上班工作,对于新入职的员工需要办理入职的一系列手续。但是现实中很多企业在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存在疏忽大意或者是流程不齐的现象,造成员工在前期办理入职手续时留下很多漏洞,后期涉及员工与企业相关事宜或者产生矛盾时产生很多的问题,那么企业入职需要什么资料呢?今天我们就给您仔细说一说。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


·在我国规定的公司法人代表怎么变更?
    在我国规定的公司法人代表怎么变更? 公司法人代表虽然说本质上跟员工之间不会产生什么利益上的冲突,但是法人代表个人的形象,肯定能够对公司相关业务的经营等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而且我们身为公司的职工,肯定也是希望公司的运转越来越好的。所以说法人代表有的时候在迫不得已的情形之下就必须要变更。那么,在我国规定的公司法人代表怎么变更? 在我国规定的公司法人代表怎么变更? 变更法人代表的具体流程: 一、...


·企业非法集资的主要负责人是谁?
    非法集资一直是我国打击的一个犯罪行为,因为非法集资将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受害者比较多,辞职法集资涉及的资金极其巨大,相关法规将会对非法集资的人员进行严厉的制裁,那企业非法集资的主要负责人是谁?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企业非法集资的主要负责人是谁? 对于公司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应当由公司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关于员工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在公司实施...


·有限公司动迁会给多少补偿
    有限公司动迁会给多少补偿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城市的总体规划也在不断加快中变化,很多时候我们会遇到征地拆迁等问题,国家也因此会给我们一些补偿。那么有关有限公司动迁会给多少补偿呢?很多企业和公司最关心的可能也就是有关能获得多少补偿的这些问题,我们将为您,详情介绍这些内容。 一、企业动迁补偿有哪些 国务院在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详细规定了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权限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关于股东有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东有何规定?公司能够更好的运行与公司法是脱离不了关系的,而公司股东的设立往往也要参考一下公司法中有关的条款,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资格有何规定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的资料,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吧。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资格有何规定? 根据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公司法中关于设立公司还需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