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政府罚没款现金缴纳吗?

政府罚没款现金缴纳吗?政府罚没款现金缴纳,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罚款的收缴方式一般有两种: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即罚款与罚款的收缴机构相分离;或者是当场收缴,当场收缴罚款情形是罚缴分离的例外。1、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除法律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情形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告知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2、当场收缴罚款。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当场收缴罚款:(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二、罚款和罚金的区别是什么?罚款与罚金造成的经济结果是一样的,被罚的人都要交纳一定的钱。但是其性质恶劣程度是不同的。罚款承担的是一种行政责任,而罚金承担的是一种刑事责任。就是说,被罚金的人比被罚款的人犯法的程度严重的多。罚金,是刑法附加刑之一,是刑罚处罚的一种方式,属财产刑,其适用对象是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和犯罪法人。罚金,只能由人民法院依刑法的规定判决,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行使罚金权。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他不需要经人民法院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局依治安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即可执行。违反工商管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规定程序作出决定即可执行。交通违章、超生或者是未婚生育等,都会被要求支付罚没款,由于此时民事主体是违反了行政法律的规定才被要求支付的罚金,故此在支付之后,除非兴行政机构撤销处罚,否则该罚没款是不会被返还的。并且任何罚没款的缴纳,都是有备案的。



相关内容:

·以前同事欠钱不还怎么办?
    以前同事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以前同事欠钱不还怎么办? 1、以前同事欠钱不还首先可以询问对方不能还钱的理由,如果借钱当时并没有说清楚是借钱,同事以为是请客。或者由于时间久了同事忘记了。可以旁敲侧击的提出当时发生的事,让同事想起。一般的人会主动说还钱的,此时也不要推拖,接钱就行了。 2、确实没钱 同事确实在这段时间里经济很紧张,比如买房,结婚生子,家属生病等,这些事情是可以打听到的,这样的话...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有的为了赞助他人,有的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动机如何不影响挪用公款罪成立。具体言之,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有以下特点:(一)挪用公款...


·银行股权质押贷款注意事项是什么
    银行股权质押贷款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银行股权质押贷款注意事项 银行在批准借款人提供的股权质押的贷款条件后,信贷经营部门具体安排法定的贷款手续,根据一些银行办理经验并结合《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在实际运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借款人应当向银行提供贷款申请书、借款企业财务报表、贷款证(卡)。公司章程、质押申请书、声明书、质押股权涉及注册资本出资的验资报告等公司证明文件。 (二)股份质押...


·已清偿后的企业债务证明如何进行?
    已清偿后的企业债务证明如何进行?企业的经营发展难免会遇到资金的问题,在资金周转不过来时,企业往往会像银行借款或者和合作伙伴间产生债务关系。那么企业的债务怎么清偿?已清偿后的企业债务证明又是怎么进行的呢?下面的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公司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一)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


·公司债务纠纷怎样处理
    公司债务纠纷怎样处理 一、公司债务纠纷怎样处理 解决公司债务纠纷,具体来讲可以采用以下规则: 1、灵活约定仲裁 在合同签定时,如果面临标的大、对方履约诚信差、以及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等情形时,一般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仲裁具有的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经济性、独立性的特点以及一裁终局的规定,就可以使我们减少成本,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减少诉讼带来的麻烦。 2、适当采纳公证 在合同签定的时...


·对于债权人来说借钱时要写借条吗?
    对于债权人来说借钱时要写借条吗?写借条还需要注意以下五点: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


·怎么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 生活中很多人都陷入讨债难的苦恼,一
    怎么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 生活中很多人都陷入讨债难的苦恼,一些债务人为了讨债使尽浑身解数,但仍然效果甚微。事实上,债权人在讨债无果时,可以选择请求支付令和起诉的方式。那么讨债时怎么申请支付令?如果债权人想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的,此时又该怎么诉讼讨债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讨债时怎么申请支付令? 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 (一)什么是支付令 支付令是督促程序...


·他项权证到期未还款的后果是什么
     绝大多数的人在生活当中欠了别人的钱如果长时间还不上的话,其实自己心里面还是会觉得非常的不舒服的。朋友之间的友谊过硬的话,当然能够和对方协商延长一下还款的期限。但实际上,有他项权证就意味着我们借款的机构是非常的正规的,他项权证到期以后也有债务还没还完的,那么,他项权证到期未还款的后果是什么? 一、他项权证到期未还款的后果是什么? 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


·夫妻间个人债务的概述是怎么规定的
     一、夫妻间个人债务的概述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况应确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一)婚后没有约定的婚前个人债务。 (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各自所负的债务归个人承担。 (三)婚后夫妻一方经营自己个人财产,其收入归个人所有,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擅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


·对于欠条可以写成借条么?
    对于欠条可以写成借条么?欠条可以写成借条;但要双方同意才可以; 只要有真实的借贷事实发生,原来写的是欠条,现在要把它改写为借条的话,应该重新写一张规范、严谨的借条。不要把原来的欠条直接修改为借条,防止以后发生争议或误解。”二、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2.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不同(1)...


·公司债务可以抵销么
    公司债务可以抵销么 一、公司债务可以抵销么 抵销,是指双方互付债务时,各自分别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那么,公司的债务可以主张抵销吗? 公司债务符合条件的可以进行抵销,包括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公司与另一方当事人互付债务、互享债权。这是债务抵销的前提条件。 2、双方互付债务,必须标的物的品质、种类相同。 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界清偿期。 4、必须是非依...


·借款协议中的无效条款都有哪些
    借款协议中的无效条款都有哪些生活中,借贷行为时有发生,有些人虽然知道订立借款协议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却不知道订立的借款协议中,有些条款可能是无效的。当债权人据此主张权利时,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的。那么,借款协议中的无效条款都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款协议的哪些条款无效 《合同法》对民间借款合同的规范采取意思自治的原则,所以在实践中会出现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即由于当事人在合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