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孩子抚养费不付怎么办

孩子抚养费不付怎么办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

(一)协商解决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在夫妻离婚时或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各种联系方式,比如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对孩子抚养费的支付进行协商。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在什么时间支付、以什么方式支付。夫妻协商解决抚养费的好处是可以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毕竟抚养费的最终受益者是孩子。在协商解决孩子抚养费问题时,夫妻双方最好将抚养费协议予以公证,防止日后发生纠纷。

(二)起诉解决

如果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问题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一个对孩子成长最为有利的抚养费金额,并且对抚养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作出判决。

(三)申请强制执行

当夫妻一方不履行法院关于离婚后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判决时,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既然父母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是可以的,并且是有条件的,那么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到底是什么呢?从法律角度来说,不给抚养费其实就是免除支付抚养费。至于如何免除抚养费,其实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夫妻协商解决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二)向法院起诉解决

但是,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那么法院会怎判决呢?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呢?

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需要提醒的是,不给抚养费免除的是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没有免除抚养义务。父母如果有能力抚养子女,就应当积极履行抚养义务。

抚养孩子并不是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的责任,就算父母离婚了,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但是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也不能说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就你不用管了。虽然不能做到直接抚养孩子,但是支付给孩子一定的抚养费,其实也是在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


相关内容:

·实践中如何获得孩子抚养权
    不少离婚夫妻将争夺孩子抚养权当做离婚期间的头等大事来进行处理,然而在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情况下,僵持不下就只能由法官作出判决。这时了解清楚如何获得孩子抚养权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不然也不知道要怎么来争取抚养权。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原则上两周岁以下孩子由女方抚养 原则上哺乳期的子女应当由女方抚养,除非女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如果是父亲...


·离婚一年还可以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一年还可以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一年后,不负责抚养的一方想就更孩子抚养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


·离婚时如何判定对方为过错方?
    离婚时如何判定对方为过错方?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十六的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起诉过错方给付精神损害赔偿。过错在法律上的规定是:(1)重婚。重婚不但违反了《民法典》,还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应负刑事责任。(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家庭暴力,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


·新婚姻法婚姻有效期存在吗?
    新婚姻法的颁布与旧婚姻法是有区别的,新婚姻法婚姻有效期是存在的吗?婚姻法对于家庭的和谐发展是有一定作用的,对于家庭纠纷我国也有相关明确规定,应正确审理纠纷案件,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下面就请将为您详细解答问题,请继续阅读。 新婚姻法婚姻有没有效期吗? ? 目前法律暂未规定婚姻有效期。 新婚姻法条列 ?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在我国对于起诉离婚调解如何应对?
    在我国对于起诉离婚调解如何应对? 1、如果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对离婚达成了一致共识,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并经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可以再提起上诉。2、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还是不能当成协议,法院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离婚的判决。当事人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另行提起上诉。 二、离婚调解的方法是什么? 1、 调解环境。一般情况下,我们律师在代理离婚案件中,调解通常会在...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财产转移了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财产转移了怎么办?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4、人民法院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是怎样的
    生活中,进行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时候,往往也就夫妻离婚的时候。此时作出财产的认定,是为了让当事人清楚的知道,哪些财产是要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的。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婚姻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从登记结婚之日起,到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之日...


·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
    12.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 无论打工挣钱,还是在家带娃,都是为家庭共同生活贡献力量,只是家庭角色和分工不同而已。不能以一方不工作,负责居家操持家务、照顾小孩和老人等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入,就否认家务劳动的价值。在没有夫妻财产约定排除适用夫妻婚后财产法定共有制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


·一、江苏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江苏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要求增加抚养费驳回应该表明什么原因
    要求增加抚养费驳回应该表明什么原因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程序可以,但你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以保证胜诉的可能。例如上年度本地区人均消费水平的官方数据,现在给付的抚养费,这是判定二者是否匹配的主要依据。 ...


·申请国家赔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期限有多长?
    在我们人民的利益因为国家机关而遭受到损失时,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申请国家赔偿。法院做出了判决结果后,有对判决不满意的人还可以申请复议,也就是在重新上诉通过法院再进行处理。现在,我们就来说说申请国家赔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以及期限有多长。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程序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


·事实婚姻能分财产吗,怎么分
    事实婚姻能分财产吗,怎么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