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

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

一、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

不违法,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土地征收的听证是由被征收人申请的,如果被征收人不申请听证的,征收部门是不需要举行听证的。所以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不违法。

相关法律规定: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1、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在报批之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的;

(二)拟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在作出决定之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止违法勘查或者违法开采行为、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

(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事项要求听证的,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3、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应当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但行政处罚听证的时限为3个工作日。放弃听证的,应当书面记载。

4、第二十三条 听证的书面申请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二)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

(三)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

申请听证的,应当同时提供相关材料。

二、房屋拆迁补偿款信息能否被公开?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且公民个人有权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分,对于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单位、个人的房屋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由此可见,房屋拆迁补偿款发放使用情况不涉及特定公民的个人信息,明显不属个人隐私。

进行土地征收或者是房屋等违章建筑强制拆迁等的,被征收人或者是被拆迁户有权向人民政府进行申请举行听证会,但是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口头形式的申请无效,并且行政机关也不会受理,听证机构也不会组织,并且听证会饿内容,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备案。


相关内容:

·最新辽宁省新民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年最新辽宁省新民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辽宁省新民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辽宁省新民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胡台镇。   补偿标准:区片价:44000元/亩;建设用地:44000元/亩;未利用地:352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东城街道、辽滨街道、西城街道、新柳街道、新城街道、法哈牛镇、前当堡镇、大民屯镇、张家屯镇、兴隆堡镇、兴隆镇。   补偿标准:区片价...


·变更土地使用证北京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变更土地使用证北京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我国的土地使用权虽然不能归公民私人所有,但是可以通过转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通过转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者除了需要签署转让协议外,也要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获得新的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变更土地使用证北京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具体的材料准备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


·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
    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深切的认识到了土地资源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各种活动都离不开土地。并且国家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促进土地资源的流转,极大的发挥土地资源的功能和效用,制定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政策。那么,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呢?来看一下吧。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


·房子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房子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宜昌市土地勘测规划队申请地籍测绘,规划队到现场测量并联系国土资源局内部科室进行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等工作,在接到申请后的12个工作日后将相关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对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后开具土地测绘联系单。申请人取得测绘联系单后持房产证、身份证、测绘联系单、缴费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市政府行政服务核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申请办...


·土地使用证丢了怎么补办?
    土地使用证丢了怎么补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丢失一些证件,例如有人会意识房产证、身份证、土地使用证等等。我国的公民只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所以土地的使用证是证明一块土地与我们的关系的身份证。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土地使用证丢失了怎么补办的问题。 一、土地使用证简析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


·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内容有哪些在加强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大量人口和劳动力离开农村,出现大量土地无人种植,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导致土地承包人与土地承包经营人不一致,为了使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呈加快之势,政府出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就跟您聊聊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国家铁路征地补偿价格具体是是什么
    国家铁路征地补偿价格具体是什么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则主要指被征地农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产设施、水井以及其他附...


·山东征地补偿细则是怎样的?
    山东征地补偿细则是怎样的? 近年来,山东省兴修水利、公路、桥梁等工程,为了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国家会征收公民的土地,然后再给予适当的补偿。近年来,由于山东省公民不了解山东征地补偿细则的规定,故而导致了征地事件时有发生。你是否知道山东征地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山东征地补偿规定2017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


·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是什么?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到底是什么呢?争议点又在哪里? (一)物权说 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土...


·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开荒者所有,在我国,城市和农村差距较大,无论是贫富还是土地的使用率,在城市一般都存在用地不够的情况,而在农村,还有很多荒废的土地没有开垦。有些农民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将一些荒山开垦出来供自己生产作物等。二、土地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的相关规定(一)1、土地属于集体,但生产队无权收回,要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才有权收回2、居委会...


·北碚征地补偿批复是什么?
    北碚征地补偿批复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各个地方的政府都非常重视征收土地,因为征地是为了全体社会的共同利益进行的,当然了,同时也要注重征地补偿标准这个问题,很多人都会问道这个问题,比如说北碚征地补偿批复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北碚征地补偿批复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北碚征地补偿批复是什么?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


·二手房3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现在虽然人们额收入水平逐渐提高,但是物价水平也是逐渐提高的,房价一直在不断的升高,还是有很多买不起房子,只能选择买二手房。但是您应该知道的是国家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并不是终身的。很多人估计不知道二手房3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一、二手房3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