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最新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管理办法?

最新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定额(以下简称定额)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主管部门)发布的各类定额,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建筑安装工程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施工机具台班、工期天数及相关费率等的数量基准。

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对其他工程仅供参考。

第四条 定额管理包括定额的体系与计划、制定与修订、发布与日常管理。

第五条 定额管理应遵循统一规划、分工负责、科学编制、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统一定额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国各类定额的实施;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定额管理工作;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定额管理工作。

定额管理具体工作由各主管部门所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第二章 体系与计划

第七条 各主管部门应编制和完善相应的定额体系表,并适时调整。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定额体系编制的统一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统一要求编制完善本行业和地区的定额体系表,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定额体系表编制发布全国定额体系表。

第八条 各主管部门应根据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按照定额体系相关要求,组织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定额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工作重点、主要措施、进度安排、工作经费等。

第三章 制定与修订

第九条 定额的制定与修订包括制定、全面修订、局部修订、补充。

(一)对新型工程以及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等工程建设新要求,应及时制定新定额。

(二)对相关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已全面更新且不能满足工程计价需要的定额,发布实施已满五年的定额,应全面修订。

(三)对相关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发生局部调整且不能满足工程计价需要的定额,部分子目已不适应工程计价需要的定额,应及时局部修订。

(四)对定额发布后工程建设中出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情况,应根据工程建设需求及时编制补充定额。

第十条 定额应按统一的规则进行编制,术语、符号、计量单位等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做到格式规范、语言严谨、数据准确。

第十一条 定额应合理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体现工程建设的社会平均水平,积极引导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

第十二条 各主管部门可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企业、科研单位、社团组织等社会力量在工程定额编制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定额编制科学性、及时性。鼓励企业编制企业定额。

第十三条 定额的制定、全面修订和局部修订工作均应按准备、编制初稿、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五个步骤进行。

(一)准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定额工作计划,组织具有一定工程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成立编制组。编制组负责拟定工作大纲,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对工作大纲进行审查。工作大纲主要内容应包括:任务依据、编制目的、编制原则、编制依据、主要内容、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编制组人员与分工、进度安排、编制经费来源等。

(二)编制初稿:编制组根据工作大纲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定额使用单位了解情况、广泛收集数据,对编制中的重大问题或技术问题,应进行测算验证或召开专题会议论证,并形成相应报告,在此基础上经过项目划分和水平测算后编制完成定额初稿。

(三)征求意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专家对定额初稿进行初审。编制组根据定额初审意见修改完成定额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由各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征求意见稿包括正文和编制说明。

(四)审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编制组根据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定额送审文件。送审文件应包括正文、编制说明、征求意见处理汇总表等。

定额送审文件的审查一般采取审查会议的形式。审查会议应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参加会议的人员应由有经验的专家代表、编制组人员等组成,审查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五)批准发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编制组根据定额送审文件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报批文件,报送各主管部门批准。报批文件包括正文、编制报告、审查会议纪要、审查意见处理汇总表等。

第十四条 定额制定与修订工作完成后,编制组应将计算底稿等基础资料和成果提交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存档。

第四章 发布与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 定额应按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则统一命名与编号。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行业的定额发布后应由其主管部门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定额日常管理,主要任务是:

(一)每年应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深入市场调查,收集公众、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对定额的意见和新要求,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组织开展定额的宣传贯彻;

(三)负责收集整理有关定额解释和定额实施情况的资料;

(四)组织开展定额实施情况的指导监督;

(五)负责组建定额编制专家库,加强定额管理队伍建设。

第五章 经费

第十八条 各主管部门应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要求,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预算中保障定额相关经费。

第十九条 定额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定额的编制是分很多的,例如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工期定额及概算指标等、同时还要附有依据,比如说装饰人工定额,要依据《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装饰工程劳功定额》、《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房屋修理工程的预算定额》等等计算消耗量。最新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到底怎么算,是多少,需要订阅专业性杂志查阅。
相关内容:

·我们都知道职工在工作到一定年限之后是必须要退休的
    我们都知道职工在工作到一定年限之后是必须要退休的,也就是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后,我国的劳动者就不用在劳动单位继续工作,但是还是可以拿退休工资,近两年来,对退休年限在进行一定的延长,那么到底延长退休年龄政策新规定是什么呢,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延长退休年龄政策新规定是什么延长退休年龄规定还没有公布实施,目前只是提出意见阶段。据相关报告建议,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


·工伤鉴定需要多久能出结果
    在工作过程中,尤其是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果操作不慎,可能会发生意外情况,造成人身伤害,在工作中伤的伤都属于工伤。受伤也要分等级,需要经过鉴定才能确认。那么工伤鉴定需要多久呢? 我们在里说明下工伤鉴定需要多久的问题。 工伤鉴定需要多久能做完。 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


·在建设工程中,很多发包方会因为种种原因拖延结算,建设工程涉及
    在建设工程中,很多发包方会因为种种原因拖延结算,建设工程涉及面广,结算金额巨大,拖延结算造成的利息也不容小觑,那么法律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拖延结算利息的相关规定您是否了解?我们整理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 一、法律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拖延结算利息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


·拖欠工资多久可以去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拖欠工资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后怎么赔偿多少钱?
    在当今这个社会,每个用人单位都应该注重加强工作环境安全,这是因为如果劳动者发生了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伤鉴定是进行工伤赔偿的一个前提步骤,很多人都很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后怎么赔偿多少钱?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后怎么赔偿多少钱? 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入职后未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一、入职后未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公司辞退员工一个月通知吗?
    公司辞退员工一个月通知吗? 一、公司辞退员工一个月通知吗? 公司辞退员工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但如果对于辞退了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情况下,那么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的,要视具体情况来确定单位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劳动合同和入职协议有什么区别?
    人们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有些单位只是简单地与劳动者签订入职协议,而有的用人单位则与劳动者签订详细具体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与用人单位签订入职协议或劳动合同存在着许多区别,劳动者所享受的相应的法律保护程度也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劳动合同和入职协议的区别。 一、入职协议与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有的员工在入职的时候,只有入职协议。那么,入职协...


·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劳动合同,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因为劳动者是通过付出劳动获得报酬的一方,所以很明显是弱势一方。特别是在建筑领域中,普遍存在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而且许多劳动者只与包工头接触,直接从包工头手中领钱,其余一无所知;这样在权益受到损害需要维权的时候,就会因证据缺乏而给自己带来很大难度。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与用人单位明确约定工资、福利、工作时间...


·因违反规章制度被公司扣工资可以告吗
    因违反规章制度被公司扣工资可以告吗 一、因违反规章制度被公司扣工资可以告吗? 1、因违反规章制度被公司扣工资可以去告,但结果肯定是败诉,起诉是员工拥有的权利,但要考虑清楚起诉的后果,违反公司规定扣工资不违法,用人单位不能对劳动者进行罚款,但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等合法手段进行奖勤罚懒,这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种必要手段。 2、用人单位要慎用此项奖惩制度,并且要注意: 一是规章制度要内容合法...


·如何发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
    工人在劳动过程中遭遇工伤后,可以要求单位提出工伤认定,或者由家属自行完成。按照规定,劳动保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该在60天内出具认定结果。如果对结果不服,当事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那么如何发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相关知识。 一、如何发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 工伤认定一般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认定不服的既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即该省劳动保障厅(局)申请...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条件有哪些
    一、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条件有哪些 根据解除行为是否经双方协商一致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面解除两种,其中单方面解除又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面解除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两种。 (一)协议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单方面解除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具有法定情形时可以单方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与对方协商: 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 (1)无条件单方面解除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