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弱电工程属于it行业吗?常见的弱电系统有哪些

弱电工程属于it行业吗?常见的弱电系统有哪些?

IT行业涉及范围较为广泛,包括传感技术、计算机与智能技术、通信技术和控制技术等。那么新兴的弱电工程中也包括这一种类型,那就是计算机通信系统,那么弱电工程属于it行业吗?两者是否有区分?常见的弱电系统又有哪些呢?不要着急,的我们将为您一一解决这些问题。

一、IT的简介

IT(Information Technology),信中文为信息技术,是主要用于管理和处理信息所采用的各种技术的总称。它主要是应用计算机科学和通信技术来设计、开发、安装和实施信息系统及应用软件。它也常被称为信息和通信技术。主要包括传感技术、计算机与智能技术、通信技术和控制技术。

信息技术的研究包括科学,技术,工程以及管理等学科,这些学科在信息的管理,传递和处理中的应用,相关的软件和设备及其相互作用。信息技术的应用包括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网络和通讯技术、应用软件开发工具等。计算机和互联网普及以来,人们日益普遍的使用计算机来生产、处理、交换和传播各种形式的信息(如书籍、商业文件、报刊、唱片、电影、电视节目、语音、图形、图像等)。

二、弱电工程的简介

弱电工程是电力应用的一个分类。电力应用按照电力输送功率的强弱可以分为强电与弱电两类。建筑及建筑群用电一般指交流220V50Hz及以下的弱电。主要向人们提供电力能源,将电能转换为其他能源,例如空调用电,照明用电,动力用电等等。就目前而言,常用的建筑弱电系统主要有以下几种:

(1) 电话通信系统

(2) 计算机局域网系统

(3) 音乐/广播系统

(4) 有线电视信号分配系统

(5) 保安监控系统

(6) 消防报警系统

(7) 出入口控制系统

(8)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

(9)楼宇自控系统

此外,还有电视会议系统、屏幕显示系统、扩声系统、巡更系统、楼宇对讲系统、三表(水、电、气表)自动抄表系统等。不同功能的建筑物需要设置的弱电系统各不相同。

三、弱电工程是否属于IT行业呢?

1、从概念上讲,IT是Information Technology英文缩写,即“信息技术”,其涵盖的范围很广,主要包括:现代计算机、网络通讯等信息领域的技术。弱电工程是电力应用的一个分类,它包括:出入口控制系统 、消防系统 、有线电视信号分配、扩声与音响系统 、综合布线工程、保安监控系统等等。

2、IT的概念范围既包含硬件,也包含软件。硬件主要指数据存储、处理和网络通讯设备;而弱电工程则主要指的是硬件部分(软件部分也是为了验证硬件的正确性和高效性而附属的),其涵盖范围很广,远远超出IT的硬件部分。

3、对于很多做弱电的公司,有可能具有一定的IT实力,所以这部分公司,IT方面的工程也是可以承接的。

因此弱电工程大于IT行业,并且多归为建筑行业,但是两者也存在交叉部分,比如,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各种软件的安装及调试。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弱电行业相对于IT行业来说范围更为广泛,因此对于“弱电工程属于it行业吗”这样的问题我们的答案是否定的。或许我们可以说两者之间的并不存在一种包含或者是被被包含的关系。新型产业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可能有时候是我们所无法预估的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给我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给我是否合法 一、劳动合同签订后没给我是否合法? 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果发生纠纷以后,用人单位有出示劳动合同的义务,不出示的,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因为现在仅仅是劳动合同文本问题,没有实际发生其他权利义务纠纷,等...


·一、申请做工伤鉴定都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做工伤鉴定都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将申请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由工伤科代为申请,然后伤者接通知到指定医院做检查,最后回家等待鉴定结论),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2、工伤认定书; 3、医疗终结证明或者医生诊断证明; 4、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劳动矛盾等劳动争议的时候,在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的过程中,确认劳动关系是第一步。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认定是至关重要的。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们将针对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您详细介绍。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


·工伤旧伤复发治疗期相关待遇是什么?
    工伤旧伤复发治疗期相关待遇是什么? (一)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医疗费报销和停工留薪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二)相关如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


·一、有工种的劳动合同有哪些?
    一、有工种的劳动合同有哪些? 有工种的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3种方式。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的终止时间。无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无确定的终止时间。 二、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3种方式。 1、固定期...


·劳动诉讼费用具体是多少呢?
    劳动诉讼费用具体是多少呢? 一、劳动诉讼费用 国务院出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诉讼费用交纳标准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八...


·试用期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试用期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 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费怎么计算?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费怎么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


·劳动保护法关于女职工的规定有哪些?
    目前我国企业在用工方面实际上对于女性仍有一定的歧视,女职工在例假期间,或者由于生育、哺乳等方面的原因相对于男职工需要更多的假期,不能高强度的工作,为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劳动保护法关于女职工的规定有哪些?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哪些?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法规。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


·退休前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吗
    退休前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吗?退休前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不可以辞退,公司不能辞退职工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


·一、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开除吗?
    一、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开除吗 是的。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须事先通知即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劳动者被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


·一、承包性质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承包性质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发包方将工程(业务)发包给自然人的行为违法,不符合国家关于发包的规定,自然人不具有承包工程(业务)的主体资质,也就是说,法律上并不认可这样的承包关系。对于个人承包经营者招用劳动者进行劳动的,可以理解为他作为发包方的一个管理人员,对劳动者行驶着从招用到具体用工以及发放劳动报酬方面的管理权,仅代表发包方行使而已,类似于一个单位的主管或部门经理的角色,这样就能理顺发包方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