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怎么证明自己是被胁迫写借条的

怎么证明自己是被胁迫写借条的?1、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2、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3、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胁迫时可及时拍录取证。一般情况下,如果不能证明借条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写的,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想要避免承担清偿责任,就要提供证据证明是在被胁迫写下的。二、借条的写法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元,(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卡转账/支付宝/微信转账)。小写________元,期限为_____年,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归还。如不能按时归还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借款期限内借款人应向出借人给出相应的利息______月。日期:借款人:?三、合同无效的情形1、《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借钱的同时肯定是有义务写借条的,如果是正常的借款关系,写借条的这件事情不可能是受到债权人胁迫的。关键是我们要通过司法机关认定这份借条是无效的话,如果根本无法提供被迫写借条的任何证据材料,那就只能按照借条上的信息还款了。



相关内容:

·公司债券付息的方式
    公司债券付息的方式 一、含义 债券利息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个基金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由此可见,债券利息也是构成投资回报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二、利息确定 1、发债公司的信用程度。公司信用程度的高低与债券利率的高低成反比; 2、发债公司的预期收益。...


·两人离婚债务有一方愿意承担合理吗?
    两人离婚债务有一方愿意承担合理吗?1、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也是首先遵从自愿原则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各自的承担份额。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是可以的。但是在诉讼中,一般不会出现由一方全部承担债务的情况。所以,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到底是不是合理的,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2、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


·男方欠高额债务离婚财产分配如何进行?
    男方欠高额债务离婚财产分配如何进行?男方欠高额债务离婚财产分配在偿还共同债务的前提之下,将剩余的财产按照平均分配原则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


·骗取贷款罪构成要件
    自从银行贷款越来越流行之后,随之而来的贷款漏洞便被不怀好意的人所利用。您都知道,贷款分很多种:助学,房屋,创业等等,都可以通过银行贷款,每一个项目需要提供不同的资料,但有些人则提供虚假的资料,从而骗取贷款,那么这个骗取贷款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呢?给您简单整理了一下,请继续往下看: 一、骗取贷款罪的定义 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


·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
    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 一、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 高利贷是一种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2002年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四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高利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主要如下:一是性质不同。民间借贷...


·客户拖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客户拖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商场上遇到客户拖欠贷款不还的确让人头痛,自己的资金不能白白丢失,而客户一直拖欠又使资金无法正常周转,严重时甚至影响后续工作的开展。那客户拖欠货款不还怎么办?有哪些处理方法呢?为此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客户拖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1、代理律师接受委托代为追讨货款,期间,当事人未经代理律师同意不得撤回委托。 2、采取电话追讨、函件追讨、出具代理律师函、诉讼、仲裁等...


·担保人可以贷款吗 担保人能否贷款
    担保人可以贷款吗 担保人能否贷款一、担保人可以贷款吗?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二、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


·借钱不还怎么起诉强制执行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


·转让债权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转让债权需要注意什么事项?1、转让的债权不得违背法律制止性规则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则,除了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依照当事人商定不得转让及抚恤金、抚育费、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其他债权都能够转让。2、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依据需求能够签署书面转让合同,也能够不签署书面合同,由转让人直接向债务人发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转让。特别是冲抵债务的债权转让更需求签署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受让方(转让方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欠条有法律效力的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欠条有法律效力的吗?离婚时打的欠条一般来说是具有法律效力,是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该条款肯定了夫妻间借贷关系存在的可能性,并明确了认定夫妻间借贷关系成立的标...


·追讨借款有什么风险,追讨借款应注意什么
    追讨借款有什么风险,追讨借款应注意什么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自然人之间借款时,一般会口头约定还款的期限,在出具借条时,有时会将还款期限写明,有时则不会写明具体的还款期限。个人之间借款的不规范往往导致追债难的问题,那么,追讨借款有什么风险?相信在阅读了下文后,您就都明白了。 一、追讨借款有什么风险 借款到期后,出借人要及时催要借款,但在很多...


·法院对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如何裁判
    法院对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如何裁判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86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