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是怎样的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

房屋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是怎样的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1、承租人的解除权。2、出租人的解除权。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二、行使解除权的注意事项实践中,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综上所述,对于房屋出租的合同解除权,双方都是有对应的解除权利的,而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主要是双方规定的情况,还有就是一些法定情形,比如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或者改变了租赁房屋的利用性质的,出租人都是有权利解除合同的。



相关内容:

·商品房他项权登记证明如何办理?
     一、商品房他项权登记证明如何办理? (一)一般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第2步:审核制证。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登记,打印房屋权属证书。 第3步:交费领证。 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或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市房屋产权登...


·什么是回迁房?
    什么是回迁房?回迁房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由开发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拆迁协议,无法上市交易。二、回迁房可以进行买卖吗? ?回迁房一般分为有产权、无产权两种。有产权的又分为大产权、小产权,或叫全部产权、部分产权。对于拥有全...


·一、在我们国家房间潮湿发霉怎么办?
    一、在我们国家房间潮湿发霉怎么办? 在我们国家房间潮湿发霉应该及时的寻找房东解决问题,如果是房屋本身存在的问题,那么房东应当负责维修的,如果是房内漏水造成的发霉应有租户负责,如是由于天气潮湿自然形成的发霉,相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住户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租房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品房遗产税怎么收?
    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品房遗产税怎么收? 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继承人在房管局办理继承房产的手续不需要交税,但是房屋在办理继承的过程中,即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缴纳公证费2%,到法院提起继承诉讼需要按照房产标的的市场价值收取起诉费。 二、房屋继承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1、公证继承: 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


·房东乱收水电费怎么办
    房东乱收水电费,属于违规行为,租户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价格监督部门会依法查处。我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地方集资办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还款抵押协议要怎么写?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我国购买房屋是可以贷款购买的,但是在约定的期间内一定要将贷款还完。同样的,不管是什么样的借款都需要按时归还,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会将房屋进行抵押以此来还款。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还款抵押协议要怎么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房屋还款抵押协议 抵押权人: (以下称甲方) 抵押人: (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所签订的《还款协议书...


·镇江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多少个月?
    镇江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多少个月?(仅作参考)镇江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时间根据具体的拆迁时间来进行,农房安置实行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被安置对象可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允许被安置户部分人选择货币化安置,部分人选择现(建)房安置。鼓励货币化安置。 选择现(建)房安置的,严格按78号令的有关标准进行安置。安置房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相对集中选点修建。二、农房搬迁及奖励(一)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一次性按...


·一、房屋租赁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房屋租赁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房屋租赁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具体的时效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


·一、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后可以退房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后可以退房吗?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后一般是不能退房的,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房屋买卖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


·最新个人与公司租房协议
    租房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而实践中,租房不仅仅会发生在个人之间,还有可能发生在个人与公司之间,那么个人与公司租房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个人与公司租房协议 甲方(出租方):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性别:_____ 地址:____邮码:______电话:_______ 乙方(承租方):_...


·二手房契税怎么算,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二手房契税怎么算,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1、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申明:除北京、上海、深圳外。 二、二手房契税如何缴纳 1、购买面积在...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