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项目范围管理程序是什么?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范围管理程序是什么?有哪些限制程序一、建筑工程项目范围管理程序是什么
1、启动阶段--督促项目管理组织开始着手项目下一阶段的工作。
2、范围规划报告--写出一份书面报告,作为未来项目决策基础。
3、范围界定--把主要的项目工作细目分解成更小、更易管理操作的单元。
4、范围核实--正式认可这个项目范围。
5、范围变化控制--对项目范围的变化进行控制。
项目范围管理分三部分:项目范围确定、项目结构分析和项目范围控制。很多人认为项目范围确定很简单,而不加以重视,给实际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项目结构分析和项目范围控制已经程序化,人们也比较重视。所以以下着重谈谈项目范围的确定。
二、调查环境条件
环境条件包括地理位置、地质条件和水文条件。特别是地处环境复杂的大型工程项目,地形地貌、气象条件、四周边界界面都会对项目范围的确定造成影响。
谈起一个工程项目,首先要了解的就是这个工程项目在什么地点建设,地点确定下来,环境条件就确定下来了。环境条件会在不同层面对项目范围的确定产生不同的影响。对于发包人和承包人而言,如果没有分析到需要采取支护措施,就会在工作任务表中将支护措施这项工作遗忘,直接对项目造成造价和进度方面的风险。
项目范围管理的对象包括完成项目所必须的专业工作和管理工作。专业工作是指专业设计、施工和供应等工作;管理工作是指为实现项目目标所必须的预测、决策、计划和控制工作,另外还可以分为各种职能管理工作,如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资源管理和信息管理等。仅就地理位置对进度管理产生的影响,作一个简单的说明,因为地理位置直接决定了当地的麦收和秋收的时间,农忙时期会对工程所需劳动力资源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对工程进度的冲击不可忽视,进度管理必须考虑工程所处的地理位置。因此,一开始在项目范围说明文件中就要对劳动力有一个较详细的需求说明。同样项目范围说明文件中对地质条件和水文条件也要有一个详细的说明,用来规避可能的风险。
三、限制条件和制约因素
任何工程项目都受各种内部和外部因素的限制和制约,如政策规定、交通条件、气候条件、工农关系、社会风俗习惯等。在项目开始阶段,项目范围管理就考虑这些因素,无疑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实际上项目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工程施工现场的不可预见情况会随时出现,对工期较长的工程项目,政策法规的变化也会对工程造成影响。因此,在进行计划、报价风险分析时,应预测项目范围变更的可能性、程度和影响,并制定相应的对策。
建设工程项目范围管理内涵很丰富,不仅有硬环境,如地质水文条件、地理位置边界、空中航道等;而且有软环境,如政策法规、风俗习惯、工农关系等。从前期阶段、设计阶段、采购阶段、计划实施阶段、竣工阶段一直到回访保修阶段,每个阶段的项目范围管理都要在前一个阶段项目范围说明文件的基础上加以管理并完善,项目范围管理的内容一定要全面,有针对性,有深度。另外,在工程实施中,项目范围会随项目目标的调整、环境的改变、计划的调整而变更,项目范围应是动态的。项目范围的变更会导致工期、成本、质量、安全和资源供应的调整。总之,项目范围管理是项目管理初始阶段应首先进行的基础工作,并贯穿项目管理全过程。
建筑工程项目范围管理程序有既定的步骤,按照相应的步骤来进行,可以省去很多的麻烦。但任何一项工程都不是十分安全,没有任何一点风险的,因此,建筑工程还是存在很多限制因素,因此,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相关内容:

·中午在食堂吃饭摔伤算不算工伤?
    中午在食堂吃饭摔伤算不算工伤?中午在食堂吃饭摔伤算工伤,当事人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提出自己的申请主张,然后向工伤认定部门来递交相关的身份证材料等。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中发生损害而伤亡的情况。如果是在用餐过程中摔倒,则必须指出该餐厅设施或管理上存在何种缺陷(与摔倒存在因果关系),由此管理方存在过错,可以据此与企业协商赔偿问题。但不属于工伤范畴。上下班途中(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


·用工合同到期申请续签如果写才具有法律效应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还想继续为维持劳动关系,就需要申请劳动合同续签。那么用工合同到期申请续签如果写才具有法律效应?下面就由本网站我们为您整理详细的法律知识,希望我们的回答可以帮助的您。 一、用工合同到期申请续签如果写才具有法律效应 对于用工合同到期申请续签如果写的问题,我的回答是:1.用人单位部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2...


·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该怎么办
    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


·员工拒绝调岗主动离职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吗
    员工拒绝调岗主动离职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吗1、调岗方案合理,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明确说明公司能根据实际需要调配员工职务的话,调岗方案就有合理存在的可能性。员工调岗后,若与原先的工作岗位没有任何差异,甚至工作条件更为优越,员工再因为不满意而离职的话,将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2、调岗方案不合理,可能得到经济补偿金(1)单位调岗其实是雇佣单位与员工协商的结果,如果双方在所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


·建筑公司劳务分包劳动关系确认是怎样的?
    相互制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就是劳动关系,拉动关系的认定一般对劳动者影响很大,关乎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而认定是按照法规根据劳动关系认定原则来认定的,那建筑公司劳务分包劳动关系确认是怎样的?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一、劳动关系的确认分析在《建筑领域确认劳动关系之我见》一文中对建筑行业大量存在的转包、分包引发的劳动关系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第59条...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企业应承担什么后果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企业应承担什么后果?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订立的合同中,对劳动的终止时间没有进行约定的合同。它一般情况下会用于在单位工作时间已经很长时间的员工。我国法律规定了在几种情形之下,企业应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企业应承担什么后果 ?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一、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企业应承担什么后果用人...


·民事诉讼中护理人的误工费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护理人的误工费的计算依据是什么?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二、民...


·辞退员工缴纳的个税要不要申报?
    辞退员工缴纳的个税要不要申报?是否要进行申请就要看所给的补偿金是多少。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再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如下:(一)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标准,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高于该数额的,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劳动者取得的一次...


·工地高空坠物危害有哪些?
    工地高空坠物危害有哪些? 一、工地高空坠物危害有哪些? 高空坠物危害严重,此前经媒体多次报道并有专家用实验证明:人的-骨可以承受的极限是200公斤到500公斤,从中高楼层扔一个鸡蛋下来,虽然理论上没有达到-骨骨折的极限,但是砸在头上,也可能导致脑震荡或者-内出血死亡。如果换做是同等质量的石头或其他坚硬的物品,所造成的伤害要高1.5到3倍。 二、如何预防高空坠物 1、不主动抛物 这是违法的...


·我国劳动法中很多条款都是为了保护员工利益而设置的
    我国劳动法中很多条款都是为了保护员工利益而设置的,用人单位不能随心所欲的降薪或者裁员,否则会面临罚款赔偿,有的公司为了逃避裁员的赔偿金,会使用各种招数迫使员工主动离职,降薪就是常用的一种手段,那么前面提到的公司降薪是变相解除劳动合同吗?答案由此可见一斑。但是公司真的可以随意降薪吗?答案是否定的! ? 如果公司降薪是变相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如果发生工伤认定未通过怎么办
    如果发生工伤认定未通过怎么办 可以申请复议,受伤害职工或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条款如下: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需要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一、为达到劳资兼顾,互利互惠,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则制定本制度: 1、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岗位责任,在对员工能力及业绩进行考评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薪酬。 2、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对公司的优秀骨干人才在薪资合理分配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