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煤矿开采在我国属于经济发展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可是,对于开采煤矿的劳动者来说,所面临的工作环境是比较特殊的,因此,针对煤矿的工程质量是需要绝对合格的。过去,因为煤矿开采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另劳动者的生命遭受了极大的挑战。所以,国家已经加强了煤矿工程质量验收,以下是对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的详细介绍。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1、总则

(1)为了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的验收。

(3)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1)井筒指联系地面和地下巷道的通道,分立井、斜井和平硐。立井由井颈、井身、壁座和井窝组成,斜井、平硐由井(硐)口、井(硐)身和连接处组成。

(20主要巷道主要巷道指井底车场巷道,机电硐室,主要运输巷道,总回风巷道等的总称。

(3)一般巷道一般巷道指除主要巷道以外的巷道和其他硐室,如采区顺槽盒回风巷道、人行道等的总称。

(4)眼痕率眼痕率指光面爆破后,可见眼痕的炮眼个数与不包括底板的周边眼总数之比。大于炮眼长度的70%的炮眼眼痕长度算作一个可见的炮眼眼痕。眼痕率是检验光面爆破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

(5)暗井自下一水平层至上一水平层用作提升、通风、上下人员、运送材料或敷设管线的通道称为暗井。

(6)蜂窝蜂窝指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浆、骨料黏结松散,且露出石子深度大于5MM但小于保护层厚度的缺陷。

(7)孔洞孔洞指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浆、骨料黏结松散,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但不超过砌体截面尺寸1/3的缺陷。

(8)锚固力锚固力指锚杆对围岩所产生的约束力。

(9)抗拔力(拉拔力)抗拔力指阻止锚杆从岩体中拔出的力。

(10)钢筋混凝土弧板钢筋混凝土弧板是指由4至8块圆弧形状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拼装组成并进行壁后充填和灌浆。

(110粗料石粗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凸凹深度不大于20MM的六面体料石,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

(12)细料石细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加工凸凹深度不大于2MM的六面体料石,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

(13)瞎缝瞎缝指两个砌块缝间未砌筑砂浆垫层的缺陷。

(14)干缝干缝指两个砌块间的砂浆不饱满,其间隙可被捅透的缺陷。

(15)施工缝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时,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16)井壁漂浮下沉用钻井法凿井结束后,在充满泥浆的井筒中,通过预制的锅底和井壁不断地连接,用以克服泥浆的浮力,并使其缓慢地下沉直至井底的作业。

(17)固井(壁后注浆充填固井)钻井法施工中,井壁下沉到达井底后,通过管路向井壁外侧与井帮之间的环形空间自下而上地注入比重大于泥浆的胶凝状浆液,将泥浆置换出来,达到固结井壁的作业。

(18)锚网背支护指在锚网支护中,在网面上紧贴铺设钢梁、钢带、钢筋、钢筋水泥板等材料,并用锚杆固定。

(19)预应力锚杆(锚索)由锚头预应力筋、锚固体组成,通过对锚杆预加力提供所需的主动支护拉力的锚杆。

(200泥浆护壁采用钻井法、冻结法(钻孔)施工立井井筒时,利用井孔内泥浆的静压力平衡地压与水压,并使泥浆渗入围岩,形成泥皮,达到维护井(孔)帮的方法。

(21)井底车场连接处(马头门)连接井筒与井底车场巷道的过渡段变断面硐室。

(22)主要运输线路主要运输线路指井下主要斜井绞车道、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石门、地面运煤、运矸石干线和集中装载站车场的总称。

(23)一般运输线路一般运输线路指除主要运输线路外的运输线路(不包括采煤、掘进工作面临时巷道)。

(24)浮离浮离指铺轨工程中的道钉或压板与轨翼不密贴的缺陷。

(250空吊板空吊板指轨枕两端或一端虚悬或轨枕与轨底面不贴合的缺陷。

3、基本规定

(10煤矿井巷工程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提出明确的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审查批准。

(2)煤矿井巷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具有适用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3)煤矿井巷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用于井巷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应进行现场验收,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当建设项目没有监理机构时,由建设单位代表确认;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质量检查并形成质量记录。

(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

井巷工程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井巷工程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分项工程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对涉及井巷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井巷工程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工程划分

(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应按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2)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单元为一个单位工程;

对于跨年度施工的井筒、巷道等单位工程,可按年度施工的工程段划分为子单位工程。

(3)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对于支护形式不同的井筒井身、巷道主体等分部工程,可按支护形式不同划分为

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对于支护形式相同的井身、巷道主体等分部工程,可按月度验收区段划分为若干

个子分部工程。

(4)煤矿井巷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主要施工工序、工种、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

(5)井巷工程的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

附录A进行划分。

5、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

(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点进行验收。

(2)分项工程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检查点中有75%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合格质量规定,其余的测点不得影响安全使用;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合格率应达到70%及其以上,其余测点不得影响安全使用;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部(或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4)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的得分率应达到70%及以上。

(5)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序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

C的规定进行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

C表

C.0.2、的规定进行记录;

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

C表

C.0.3、的规定进行记录;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汇总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

可以看出,煤矿工程的质量验收上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在对煤矿工程验收的时候,是由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的。对于煤矿工程各阶段的建筑都会有着严格的验收标准。煤矿工程事关重大,无论在建筑还是验收的时候,都需要认真负责。


相关内容:

·索赔双倍工资胜诉技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不签订,将面临惩罚性赔偿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加强管理,健全经济责任制,经双方商定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


·一、劳动合同续签年限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续签年限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续签一般企业的做法是签三年,法律没有对续签的年限做出明确的规定,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不续签劳动合同要怎么处理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部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2、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属于违法解...


·工伤赔偿星期天不算吗?
    工伤赔偿星期天不算吗?工伤赔偿是不能将星期天算作在内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星期天和节假日不再单独计算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而星期六日计算医疗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


·一、外包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外包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
    很多人在长期的工作中造成职业病,那么对于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呢?职业病可能会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对于职业病的诊断要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诊断机构应具备相关文件,并且承担相应的职责。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职业病鉴定的一些知识吧。 2012年2月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组织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


·劳动者如何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劳动者如何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大体需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一)1年内向劳动部门申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填写相关资料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


·劳动法N怎么确定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即n。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选择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就是人们所说的+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者不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按照经济补偿金的2倍支付赔偿金,即2n。综上,用人单位解...


·一、抚养费的工资比例是什么?
    一、抚养费的工资比例是什么?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


·无法举证劳动关系怎么办,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劳动者向仲裁庭申请仲裁时,首先要做的就是要证明自己与该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是要想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这就需要进行举证才行,那如果劳动者无法举证劳动关系怎么办呢,会有哪些后果呢? 一、无法举证劳动关系该怎么办?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无法举证劳动关系,那就可能需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二、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年终奖迟发合法吗 迟发工资是否合法
    很多单位对给员工发放年终奖,但有不少单位发放年终奖的时间不是年终,甚至可能拖到来年的六月左右。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年终奖迟发合法吗?如果单位迟发年终奖的行为是合法的,那么单位迟发工资是否合法呢?请跟随小标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年终奖迟发合法吗 对于年终奖的发放时间问题,要区分情况对待。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的工资、奖金的发放标准,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或者拖延发放的,因为此时的年终奖属于工资的...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赔偿标准2023是怎么规定的
    员工在工伤认定以后,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一方面是要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负责任,另一方面也是如果能够评上工伤伤残等级的话,可以领取到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的。因此,在工伤鉴定结论书没有出具之前,申请工伤鉴定的当事人,想必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赔偿标准2018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赔偿标准2018是怎么规定的?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