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 ?
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 ? ? ? ? ? ?损害赔偿律师 ? ? ? ? ? ?婚姻家庭律师 ? ? ? ? ? ?劳动工伤律师 ? ? ? ? ? ?债权债务律师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所涉及的资料较多,如果不合理管理,不仅会影响施工的进度,而且可能给施工方造成麻烦。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该规程作为建筑行业的标准得到广泛的运用。
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第一章 基本规定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
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6、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
7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
8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
9、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
10、由建设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建设方归档保存;经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施工资料签字负责并按本规程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后移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1、工程建设各方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等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 ?工程资料的形成
1、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开工、竣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2、 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3、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施工资料的形成按其性质和施工顺序分九个部分。分别是:施工技术、施工物资、施工测量、施工纪录、施工试验、施工管理、检验批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及工程变更资料的形成。
第三章 ?工程资料分类与编号
分类
(1)工程资料按照形成、收集、整理的单位不同分为:基建文件(A类)、监理资料(B类)、施工资料(C类)、竣工图(D类)。
(2)工程资料应进行编号以便整理、归档和查询。
(3 基建文件和监理资料分别由建设和监理单位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编号。
(4)同一批施工物资用在两个以上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按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
(5) 不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的同类别资料应分别顺序编号
(6)施工资料编号应填写在施工资料专用表格右上角的编号栏中。3.2.7 工程资料的编号应与其形成同步产生。
第四章 ?工程资料编制组卷与移交
1、 工程完工后参建各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编制组卷。
2、工程资料组卷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规律,保证卷内文件资料的内在联系,便于文件资料保管和利用;
(2) 基建文件和监理资料可按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进行整理和组卷;
(3) 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可根据工程大小及资料的多少等具体情况选择按专业或按分部、分项等进行整理和组卷;
(4)施工资料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分项目录应与其对应的施工资料一起组卷。
(5)竣工图应按设计单位提供的各专业施工图序列组卷;
(6)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资料应单独组卷;7工程系统节能检测资料应单独组卷。
第五章 ? 基建文件(A类)内容与要求
1、决策立项文件
(1)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建设单位编制并申报。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由建设单位的上级部门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 项目评估研究资料,由建设单位组织形成。
2、建设用地、征地与拆迁文件(A2)
(1)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由市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形成。
(2)规划意见书,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办理。
(4)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合肥市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3、勘察、测绘与设计文件(A3)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勘察形成。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勘察单位勘察形成。
(3)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4)验线合格文件,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5)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6)人防、环保、消防等部门的审批意见.
(7)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由设计单位形成。
(8)施工图设计及说明,由设计单位形成。
(9)设计计算书,由设计单位形成。
(10)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由市消防局审批形成。
(1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由审查机构审查形成。
4、 工程招投标与承包合同文件(A4)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由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形成。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文件,由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形成。
5、 工程开工文件(A5)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或各区县规划分局办理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合肥市建设委员会或区县建委办理。
(3)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由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6、商务文件(A6)
(1) 工程投资估算文件,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2) 工程设计概算,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3) 施工图预算,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4)施工预算,由施工单位形成。
(5)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清单,由建设单位形成。
(6) 建设工程概况,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时填写。
7、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A7)
(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负责填写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形成。
(3) 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分别由验收单位形成。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
(5)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由建设单位提供。
(6)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由城建档案馆形成。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部分内容,从内容中可以看出该规程所涉及的内容广泛,对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都是有明确要求的。资料的合理管理才能保证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在需要的时候方便查阅。
相关内容:
·未成年工能签合同吗?
现在不少农村青少年早早就不读书了,去外地挣钱谋生,像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企业上班的情况很多。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应该同职工签署劳动合同,而未成年工还没有达到十八周岁的成年标准,那么未成年工能签合同吗?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谈一谈这方面的知识。
一、未成年工能签合同吗?
已满十六周岁且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单位可以与其签订正式员工劳动合同,但不得安排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
·单位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多久可以赔钱?
受伤的员工除了要治病以外,更关心的可能还是赔偿方面的事情,单位必须承担其赔偿员工的责任,但是单位承担责任并不意味着自己就能拿到相应的补偿,员工垫付了医药费自然会希望单位越快赔偿越好,那么,单位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多久可以赔钱?
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多久可以赔钱?
工伤赔偿需要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怎么算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怎么算《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
·签订劳动合同是我们每一个工作的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签订劳动合同是我们每一个工作的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因为这是在保护我们的个人的权益,那么如果工人没签劳动合同工伤怎么办?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也可以到相当部门进行公司理赔。具体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要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公司理赔,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
·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我国关注的重点,但是近几年也有出现豆腐渣工程,出现了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因此对建筑工程质量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监督,承包商要给予建造者一定的保证金,来保证工程质量不出问题,那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么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对于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了人身伤害的情况,若最终想要获得赔偿的话,则首先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之后是鉴定造成伤残的等级,最后才是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而这方面的内容其实都规定在了《工伤保险条例》中,下面我们带来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的内容,帮助您进行实际了解。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
·取保候审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当然取保候审。有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必须在犯罪嫌疑人不具有危害社会的危害性的时候才能够进行举报候审,当然学保候审期间也存在很多问题,很多人比如说,想知道。取保候审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是什么?一、取保候审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因...
·进行土地抵押需要哪些准备工作
进行土地抵押需要哪些准备工作
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抵押权人认可并经国土管理部门确认后,发放确认文件,并...
·个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要提前多少天通知?
个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要提前多少天通知?
提前三十天提出通知;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单方解除即亨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
·企业因为疫情放假工资怎么算
企业因为疫情放假工资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
·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后返还的期限是多久
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后返还的期限是多久?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必须严格的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过关,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也出台了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如果质量符合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后返还。这个措施也是为了挺高工程质量,但是具体该如何返还保证金,可以听我们慢慢说来。一、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后返还的期限我国法律法规尚未就质量保修金返还期作明确规定,实务中亦未形成通行惯...
·员工加班的事实应该由哪一方举证
劳动者很容易在加班方面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而此时要想顺利的处理纠纷,首先就要对劳动者是否存在加班事实进行举证。那此时员工加班的事实一般是由哪一方来举证的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员工加班的事实应该由哪一方举证
加班,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举证责任则是指当事人对自已提出的主张要提供证据进行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一般是按照谁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