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及标准有哪些?

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及标准有哪些? 一、分包合同管理程序
项目经理参与拟定合同草稿
项目控制部拟定合同草稿
项目管理中心初审合同草稿
项目控制部与与分包沟通、洽商合同、确定合同内容,项目经理参与分包沟通洽商
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合同评审
管理中心主任/控制部经理审查签字盖章
项目控制部分包签字盖章
项目控制部合同存档
项目经理履约合同
项目管理中心总结
二、合同管理标准
1、拟定合同
草稿项目中标,项目控制部会同与分包沟通争取合同第一稿;
项目控制部牵头起草合同首稿应充分结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参与拟定合同草稿
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草稿的起草,并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充分理解合同主要条款。
3、初审合同草稿
项目控制部、项目经理应首先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部门主管初审,项目管理中心初审后向分包反馈;
项目控制部应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合同草稿内容,对关键实质条款决不放过,必要时可召集法律顾问等对草稿进行讨论评审;
草稿合同未经项目管理中心批准不得向分包送审;
4、与分包沟通 洽商合同 确定合同内容
项目控制部应积极主动与分包洽商沟通合同草稿,并及时将沟通信息与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中心互动。
与分包形成一致性的合同条款,确定那个合同内容。
5、参与分包沟通、洽商合同
项目经理必须参与与分包的合同洽商,必要时主导完成合同的洽商并与项目控制部、项目管理中心互动。
6、 组织合同评审
项目经理、项目控制部、质安部、设材部、技术部、财务部、项目管理中心分别对 各自负责的部分,依次填写合同评审意见。
合同中存在的疑问要及时向法律顾问咨询,重要合同需要法律顾问把关。
7、审查签字盖章
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填写合同评审意见,对关键性实质条款可提出意见,必要时修改合同内容。
凭合同评审表及公章(合同章)使用申请表签字、盖章。合同评审表由项目控制部存档。
8、分包盖章签字
积极协调分包对合同盖章签字,并及时取回合同。
9、合同存档
项目控制部将已签署的合同存档备案。
合同原件首先由档案资料室、项目控制部留存,其余部门需要的可用复印件,由项目控制部提供。
10、合同履约
由项目管理中心召集项目经理、项目控制部等人员对合同进行交底;您对合同中履约主要条款进行讨论,对履约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由项目控制部记录整理形 成合同管理要点,合同管理要点发送给项目经理,作为合同管理的指导。
项目经理在施工中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合同。
11、总结
由项目管理中心召集项目经理、项目控制部等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总结;
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经验和教训总结反思,提高合同洽谈、签订和履约水平。
通过对上文的阅读,相信您对此会有一定的了解。从上文可以看出,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包括拟定、初审、商定、评审、签字盖章和履行等步骤,而每项步骤中都有相应的一些管理标准。不同公司对此可能有不同的管理程序,如果读者对此存在疑惑,可询问其他专业人士关于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及标准。



相关内容: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都有哪些内容和注意事项?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都有哪些内容和注意事项?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变更合同一份是否有效?
    变更合同一份是否有效? 一、变更合同一份是否有效 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


·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合同终止是指在拥有合同关系的基础之上,双方当事人因为某种特殊的原因而导致合同的法律效力的终止,与合同的解除有着一定的区别,但是合同的终止并不会影响最终的结算问题。那么,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呢?下面,来与我们探讨一下。 一、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


·居间合同过户时间写错怎么办
    居间合同过户时间写错怎么办 一、居间合同过户时间写错 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合同上笔误造成的时间错误,可以进行修改。 二、居间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一)居间人的权利: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报酬请求权是居...


·融资居间合同佣金是什么
    融资居间合同佣金是什么 一、什么是融资居间合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融资事项后,甲方按照获得的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者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若约定了违约金的还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但是委托期限到期时,融资居间服务事项正在进行的除外,双方应当就此合理延长委托期限。 二、居间的有关费用问题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完成委托...


·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只有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


·双方合同抗辩权分类有哪些
    双方合同抗辩权分类有哪些? 双方在履行合同的义务时可能会出现违法的情况,通过合同的抗辩权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使用合同的抗辩权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不同的合同可以使用不同的抗辩权。双方合同抗辩权分类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看看到底什么是抗辩权。 一、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概念和特征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


·买卖合同要式合同是一回事么?
    买卖合同要式合同是一回事么?在日常生活中,买卖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合同,您比较熟悉。在合同分类中,还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买卖合同要式合同是一回事么?以下我们从双方概念特征入手帮您解答下这个问题。 一、买卖合同的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


·刚续签合同就休产假会被辞退吗?
    合同工休产假时合同到期可以辞退吗?休产假期间恰逢劳动合同期满,这种情况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在此时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该法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女职工正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由此来看,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因劳动者正在休产假,所以合同应...


·合同订立原则包括哪些内容?在线咨询 >无论是怎样的
    合同订立原则包括哪些内容?无论是怎样的合同,在订立的时候都是受到《合同法》调整的,同时也有一定的原则需要当事人遵循。那具体来说合同订立原则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订立原则包括哪些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二、如何订立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


·网签合同和居间协议哪个为准?
    网签合同和居间协议哪个为准?以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为准,以后面的协议为准。网签合同是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居间合同就是属于“中介服务合同”。是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二、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购房合同的各...


·合同生效的条件个人签订需要满足哪些
    合同生效的条件个人签订需要满足哪些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1)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民法典有一个例外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