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统一年产值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按什么来确定?

统一年产值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按什么来确定?

  一、 统一年产值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按什么来确定?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指导性意见(暂行)》: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市、县行政区域为主),综合考虑被征收农用地类型、质量、等级、农民对土地的投入以及农产品价格等因素,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为主要依据测算的综合收益值。

  《统一年产值指导意见》中提到,统一年产值标准适用于集体农用地征收补偿测算,集体建设用地征收补偿测算可参照执行。年产值倍数法显然更适合于测算农用地,而当用于建设用地即盖房子用的土地时,则难免会导致土地估值的偏低。故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制订中有一个“适当从高原则”,即在依据现状测算的同时,适当提高土地收益的估值。

  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具体测算方法

  (1)确定测算范围。

  (2)确定主导耕作制度和主要农作物年产量。

  主导耕作制度包括主要土地复种方式和主要农作物种类。其中,主要土地复种方式根据土地的复种面积比例情况确定,主要农作物种类在土地复种方式的基础上根据种植面积进行判断。

  注意事项:

  ①确定主要土地复种方式时,如果某种复种方式(如一年一熟)的面积超过市(县)范围内耕种土地的60%,可以确定该复种方式为主要复种方式;如果市(县)范围内具有一种以上主要复种方式(面积超过30%),可选择其中2~3种作为主要复种方式。

  ②确定主要农作物种类时,如果某一种农作物种植面积超过70%,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主要农作物;如果有一种以上主要农作物(超过30%),可选择其中2~3种作为主要农作物。

  ③主导耕作制度还可以通过查阅《农用地分等规程》附表得到。

  主要农作物年产量为其前三年产量的平均值,农作物年产量数据通过抽样调查采集。

  注意事项:

  ①在具体调查时要考虑抽样点分布的均匀性和代表性,同时还要对农用地的附加收入(如养殖、间作和多种经营等)、种植成本以及灾害情况等进行调查,便于数据分析处理。

  ②农作物年产量数据要按照3个年份、复种类型和农作物类型分别进行统计和分析。

  (3)确定主要农作物价格和年产值。主要农作物价格在调查市场价格和国家收购价格的基础上,选择两者中较高价格确定。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被征收农用地质量价格和社会保障价格构成。农用地质量价格是指在标准耕作制度、一定农田基本设施状况和正常年景条件下,根据农用地自然、社会经济等因素, 农用地所能实现的价格;社会保障价格是指农民土地被征收后,为获得基本生活保障、接受教育、再就业培训等应得到的补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基准日一般为县(市)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当年的6月30日。

  区片综合地价实质为征地补偿标准,不包含地上物和青苗补偿费

  制订这两项标准的目的是为征地补偿提供依据,解决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同地不同价、随意性较大等突出问题,维护被征地人的切身利益。在实践中,被征收人感到征地的补偿数额偏低时,注意关注最新的地方标准文件。


相关内容:

·违规出让土地使用权构成犯罪吗?
    违规出让土地使用权构成犯罪吗?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但是土地使用权因不同需求及土地规划,可以归个人或集体使用,但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下将对违规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及和后果进行梳理。 一、什么是违规出让让土地使用权 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和程序,这些规定是...


·株洲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怎样的?
    株洲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


·农村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农村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农村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标准具体的规定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现规定如下: 一、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全省统一按照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确定土地补偿费标准。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亩24000元、21000元、18000元...


·老人去世土地补偿款继承可以吗?
    老人去世土地补偿款继承可以吗?老人去世土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承包户只有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以家庭为单位承包,承包户其中某一家庭成员死亡的,其承包地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并不能改变其承包合同,承包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本案的征占地补偿款发生在程某兰死亡后,不属于遗产。二、 土...


·租售同权政策是为了使租户能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潜力而制定的政
    租售同权政策是为了使租户能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潜力而制定的政策,由于是最新提出的,无法确定是否适用于我国市场,故而国家相关部门决定先在苏州等十二个城市进行试点,根据相关文件,租售同权苏州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目前,已有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苏州、无锡、常州、徐州、扬州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租售同权苏州政策的规定: 1、租房人子...


·2023年征收土地流程是什么?
    征收土地流程是什么? 国家作为境内土地的拥有者在收回土地的时候也要按照程序以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为国家征地行为遭受损失,但老百姓并不了解相关的征收政策就直接导致了不能很好地配合国家土地征收的工作而引发纠纷。下面一起来看看征收土地流程是什么? 征收土地流程是什么?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收土地方案》 内...


·土地承包合同诉讼时效怎样确定的?
    土地承包合同诉讼时效怎样确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属性质导致其产生了关于其合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争议,对此相关的法律并没有直接性的规定。但是就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关于土地承包合同是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 一、相关法律的一般性规定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


·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


·开垦款地荒山,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开垦款地荒山,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一、开垦款地荒山,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合法开垦的荒地、荒山使用权一般是归开垦者所有的,国家法律对开垦者的利益是进行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


·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房地产公司在商品房项目立项之前,首先得拿到一块建设用地。从具体方式上,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及划拨等多种形式。而公司拿到土地后,有权对其进行处置。日常生活中,房地产公司拿着土地进行抵押获得贷款的事情也不少见。那么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是什么?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是什么? 一、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是什么?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依照《条例》第八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的规定,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征地办公室,负责下列具体工作: (一)拟订征用土地方案; (二)发布征用...


·我国法院土地使用权纠纷是否可以判决
    我国法院土地使用权纠纷是否可以判决在日常生活当中,我国公民总是会因为一些各种各样的问题引发一些纠纷和矛盾,但是不管是什么样的矛盾,您在解决过程当中千万不可以冲动,实在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我的法院进行判决。即使针对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发生了纠纷,也是可以提起诉讼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法院土地使用权纠纷是否可以判决? 一、我国法院土地使用权纠纷是否可以判决? 人民法院判决文书可以作为土地使用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