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何承包建筑工程?承包工程好的建议有哪些

如何承包建筑工程?承包工程好的建议有哪些 一、如何承包建筑工程
承包需要资质,不管是总承包还是专业承包或者劳务承包;从法定程序上来说,如果没有资质,是不能够承包工承包需要资质程的,现在这种状态只能走借用资质挂靠这条路才能直接承包工程,但是需要给挂靠单位提管理费,一般不少于5个点。
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程承包主要有三种类型: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硫浚防波塌);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建筑工程等。
(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
(3)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
二、法律上有关资质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  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第六条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第七条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第八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三、对于承包工程的三点建议:
第一,实地考察一下现场,在此基础上做好工程预算,因为承包工程必然设计造价问题,只有做好预算,心中才能有底。
第二,规划一下施工组织设计,重点要预测一下承包该项工程所需的各种资源,包括:人、财、物的获得与采购途径、组织管理模式、业务工作流程、降本增效方式;
第三,按计划组织施工,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的各项记录,尤其工程变更事项的签证等工作。
综上所述,对于如何承包建筑工程最重要的就是承包资质,但当下没有资质的单位通常通过支付租金借用承包资质来承揽建设项目。但承包建筑工程中有需要需要注意和警惕的地方,我们建议承包人可以多去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法规和咨询律师。想了解
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有没有问题?
    一、劳动合同法有没有问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益保护失衡。《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对劳动者缺乏约束,规定的法律责任较轻,例如劳动者辞职权规定、违约金适用范围限制等对劳动者赋权过度,缺乏配套制约措施;另一方面对企业用工自主权限制较多,例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门槛过低、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等规定限制了用工灵活性,造成标准劳动关系泛化、刚性化甚至僵化。 法律适用范围“一刀切”,缺乏分层分类...


·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在我国关于建筑工程的分类是有很多种的,整个建筑工程中,只有所有分项工程都是检验合格的,那么整个建筑工程才可以被使用。在建筑工程中有一部分为加固工程,国家对于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也是有规定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特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想要了解的相关人士可以跟随我们的资料一起来了解一下。 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一、保修期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


·如何通过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劳动争议类型。当职工和劳动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产生争议的时候就只能通过劳动仲裁才能确定两者的劳动关系。那么,如何通过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我们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供您来参考。 一、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标准 理论界关于劳动关系的定义千差万别,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判断标准也是莫衷一是。在《劳动法》的框架下,根...


·加了班之后该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加了班之后该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一般员工在自己主动自愿加班的情况下是没有加班工资的,只有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才能向单位主张加班工资。那通常员工在加了班之后该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呢?我国对加班工资的标准又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加班加点地工作,是许多企业中的常见现象。《劳动法》第41条、第44条明确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同时罗列了有关加班...


·工伤鉴定结果需要多久才能拿到?
    关于工伤保险,是广大上班族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当你在上班时间发生意外,如果要报工伤的话那就要需要去公共卫生医院进行工伤的鉴定,那么工伤鉴定结果需要多久,我们多久以后才能拿到工伤鉴定结果进行报销和赔偿,这是我们接下来所要给您解释的。 一、工伤鉴定的含义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


·劳动者平时工作为何要保留哪些证据
    劳动者平时工作为何要保留哪些证据 劳动者具体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的自然人。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各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人们生活在世界上,为了吃饱穿暖,工作是人生的一大要紧事。现在我国的企业主要分为国营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外商合资企业这几种。除了第一种之外,在后面三个企业工作的规定是类似的。那么,对于国营企业来说,今天,我们要探讨的问题是,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二)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


·工伤鉴定是在我们国家当中规定十分详尽的一项法律规定
    工伤鉴定是在我们国家当中规定十分详尽的一项法律规定,关于这一措施,我们需要有足够的法律知识才能作出鉴定,每个部位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不一样的,那么头部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我们为您做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头部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十级: 10.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


·绩效工资和奖金可以同时扣吗?
    绩效工资和奖金可以同时扣吗?看实际的情况,两者的表达意义不一样,所产生的金额就会不一样;绩效工资一般是针对岗位核心职能的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的,一般按绩效工资基数乘以绩效考核设定的系数来确定。 奖金是针对员工的特殊贡献和整体协作效果的,是根据企业、部门或项目的整体经营目标(一般以利润目标为基准)达成情况,来确定奖金总额基数,再按部门贡献率和个人贡献率来逐层划分的。奖金是按整体经营业绩比例提取的。二、...


·建筑工程质量处罚细则的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处罚细则的是什么? 一座城市是由建筑构成了它新的发展面貌,同时建筑也是它走向繁华的基础。建筑的成功,取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严格把关,只有制定了相关的处罚规定,才能让建筑质量处于最严格的把控之下。那么建筑工程质量处罚细则的是什么?具体内容又是哪些?下面就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让您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一、建筑工程质量处罚细则的是什么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有什么义务?
    当我们结束相应的教育,开始步入社会,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合适的工作养活自己。这是自身立足于社会的根本。但是人不是一潭死水,我们不会永远待在一个单位里面,有可能会离职,跳槽。那么,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有什么义务?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哪些法律依据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建筑行业也蓬勃发展。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也频繁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多发性、严重性等特点。所以我们要对工程质量严肃以对。如果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我们可以寻求以下法律依据,让我们了解一下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一)相关的建设法规 1998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颁布实施,对加强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