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2、《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起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6、民通意见第119条、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如果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者腾让部分房屋。

综上所述,对于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依据在民法通则中明确规定了,该原则主要就是对善意承租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当房屋所有权发生改变的时候,租赁权利是不会受到影响的,只是债权发生了变化。


相关内容:

·租房虽然比不上买房,但对于公民来讲也是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在
    租房虽然比不上买房,但对于公民来讲也是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在双方就租赁房屋达成一致之后,需要签订相应的租房协议才行,这样对彼此的行为有一个约束,才能避免纠纷的发生。那这个租房协议是怎样写的呢?提供正规的租房协议样本帮助各位进行了解。 2017正规的租房协议样本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催告期限是多久?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催告期限是多久?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应通知对方,该“通知”包括声明、要求、请求或其他任何意图的表达,通知在送达对方当事人时即生效,如对方当事人有异议的,提出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根据《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解除权的行使是有期间限制的。《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是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该款规定:“法律没有...


·银行贷款买房要抵押吗?
    按揭(贷款)买房时当今人们所热捧的,但是按揭买房是有一定条件的。作为贷款方的银行对于贷款买房者有什么样的要求?在银行贷款买房需要抵押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在银行贷款买房需要抵押吗 在银行贷款买房是需要抵押担保的,对于按揭买房的人,申请按揭买房银行是有标准的。 二、银行贷款买房的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


·房贷未还清能过户吗2023
    房贷未还清能过户吗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进行转按揭意味着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购房者如果因为收入低、...


·近年来,上海市新房价格居高不小,很多住房刚性需求者纷纷购买价
    近年来,上海市新房价格居高不小,很多住房刚性需求者纷纷购买价格较低的二手房。和购买新房相对,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较多,涉及到的税费也比较多。买卖二手房涉及到签署合同、房屋过户等手续。那么,上海买二手房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上海买二手房流程是怎样的? 1、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卖双方支付; 2、查档:...


·进行房屋买卖的,当事人光是达成一致,签订了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
    进行房屋买卖的,当事人光是达成一致,签订了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还不够,此时需要办理登记备案,并且只有在办理了房屋的产权过户之后,购房者实际取得了房屋所有权的,那交易才算完成。而在办理房产产权过户的时候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究竟此时要注意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房屋产权即房屋所有权,指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


·一般而言,由于买受人可以现场勘查,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面积误差的
    一般而言,由于买受人可以现场勘查,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面积误差的问题比较少,但是期房建成后的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经常发生误差问题,很多时候面积误差还比较大,这严重影响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对于买受人而言,该如何解决房屋面积误差大的问题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解决房屋面积误差大的问题 (一)在一个较小的误差范围内(如正负1%以内),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相符,买卖双方不再对有关差价进行结算...


·按揭贷款买房是近年来非常普遍的购房方式,它一方面缓解了购房者
    按揭贷款买房是近年来非常普遍的购房方式,它一方面缓解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也存在诸多风险。那么,要想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顺利购得房屋,就需要防范相关的风险,那按揭买房的风险怎么防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按揭买房的风险怎么防范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一)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二)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三)区租赁局或租赁所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调解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租赁双方当事人。 (四...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共同房产吗
    如果男方或女方在婚前自己独立买房的话,可能比较困难,因此有的人就选择在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那么使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此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吗?如果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共同房产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


·离婚起诉后房屋增值如何分割?
    离婚起诉后房屋增值如何分割?   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此时就需要考虑《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了。也就是说,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予以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夫妻对共同财...


·租房支付的定金可以退吗
    租房支付的定金可以退吗?定金不能退。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