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要求 每一栋建筑从设计,到施工,竣工交付使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要求

每一栋建筑从设计,到施工,竣工交付使用都倾注了许多人的心血,而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也是最为复杂艰辛的,那么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在哪些方面具体有什么要求,需要各个方面做出那些努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信息吧。

一、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

1、凡是公司承接的建筑工程,公司均通过技术部指定负责人实施项目管理。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必须按照公司所制定的办法执行。

2、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办法中所规定的权限、职责和纪律要求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人一经委派,从施工的准备、开工到具体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都应当监督承包商有计划的进行。其中,施工方案,包括专项施工方案作为施工的纲领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的文件,必须通过技术部和承包商指定的技术员共同协商进行编制,并由公司领导审核。

4、为了加强公司及技术部对施工的动态控制,除了实行委派负责人现场办公、公司领导不定期进行现场巡查之外,必须按照下列时间就施工计划和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报告:

(1)凡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召开的的例会,必须在会后当天,最迟 为会后第二天,整理出会议纪要,由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至技术部、公 司领导、主管段长。

(2)每周二之前将上周施工完成情况(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和下周 的施工计划,由负责人整理后上报至技术部。

(3)施工方遇到的重要施工情况,都需及时报告给负责人,并由负责人上报公司领导。

(4)每月月底前,将当月施工完成情况(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和下 月的施工计划、主要施工用料计划、机械、资金使用计划,由负责人整理后上报至技术部、财务部、公司领导。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予批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

1、 负责人需监督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外部人员还须事先登记。


2、高处(登高、挖基坑、挖沟、挖坑)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或者采取其他确保安全的措施,凡有不进行安全防护的施工人员即刻勒令其停止作业。

3、需要动用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必须由持证的专业人员操作,并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凡有没有持证上岗的人员均不允许其操作。

4、脚手架的搭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专项施工方案,由持证的专业架子工进行操作。

5、需要动用起重机、吊车、压路机等机械设备的,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监督其施工。

6、负责人和承包商(队)应当在组织好施工的同时,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管理有序、文明施工。

三、工程质量管理

1、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层层交底,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如下三类交底: 第一类:由施工单位组织向项目管理人员交底。 第二类:项目管理人员对班组长交底。 第三类:班组长对施工作业工人进行交底。

2、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程序:

(1)自检:各班组对自行施工的工程进行自查、整改。

(2)交接检:上道工序完工后交由下道工序进行的交接检查,要求交接双方均要签字确认。

(3)专检:施工方专职质量员对各工序进行的专门检查,并做好记录。

(4)负责人验收:对工程过程中比较重要的部位进行验收。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有关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一些要求,其中我们为您在三个方面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程质量管理详细的进行了介绍,这些要求是需要每一个人都能严格遵守并且执行的
相关内容:

·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许多客车公司的股东可能会遇到需要转让股权的情况,股权不仅是投资人享有的权利,而且对于个人和公司都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时就应该慎之又慎,以防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使个人或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今天我们我就带您了解一下关于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时的注意事项。 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明晰股权结构 应就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作...


·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要判刑吗
    在出现了交通事故后,造成了人员伤亡或严重损失的,那么肇事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实践中,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要判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要判刑吗 发生交通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都是要被判刑的。交通事故中的刑事责任通常就是指交通肇事罪,很多情况都有可能被判刑,一般会被判刑的情况都是发生在致人死亡或是肇事者逃逸的基础之下。《中华人...


·一、交通事故追尾死亡的判罚结果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追尾死亡的判罚结果是什么?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情况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明确...


·一、交通事故追尾赔偿折旧费吗?
    一、交通事故追尾赔偿折旧费吗?交通事故追尾不赔偿折旧费,车辆赔偿中有一项是“车辆伤损贬值赔偿”,但这项赔偿不在保险范围内。双方可自行解决,如果提起上诉,法院是支持的。事故期间车辆的维修费用和合理的代步费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折旧费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一般不支持。车辆折旧费是车辆投资回收的财务表现形式,它是每年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更新车辆,以维持运输再生产。车辆折旧费不能反映国民经济对运输车辆的...


·租房是否要交物业费
    物业费由房主自己交,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如果房屋租出去以后,此时租房是否要交物业费?是很多承租人关心的话题。在这种情况下,物业费最终应该由谁承担,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具体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一、租房是否要交物业费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里什么也没说,租房物业费就由出租人来交,但是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交,那么承租人就得按照合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物业管理费了。 参考法条: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


·车祸人伤必须在一年内起诉吗?
    车祸人伤必须在一年内起诉吗?交通事故后,随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无中止或中断的诉讼时效情况下,时间截止到满一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期限吗?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期限吗?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工伤事故中原单位没交齐工伤保险怎么办
    工伤事故中原单位没交齐工伤保险怎么办?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各项待遇全部由单位负责支付。工伤保险属于五险中的一种,五险是国家强制要求单位为员工缴纳的,所以说工伤保险也是强制性的,而且工伤保险和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不一样,它是完全由单位来缴纳的,不需要个人出钱。如果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可以向劳动局投诉。二、工伤认定的标准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酒驾的问题国家的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因此,一旦触碰这些条例就会有不小的麻烦,一方面是自己的生活受到影响,另一方面是给社会秩序带来不良影响,那么,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有哪些呢?我们将结合有关知识为你介绍。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一、醉酒驾驶的处罚 大部分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如何处罚? 刑法修...


·拒交物业费合法吗
    拒交物业费合法吗 一、拒交物业费合法吗 现实生活中,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很多,比如车辆被盗被划、物业服务意识差等等,但只要物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业主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是缺乏合法依据的。物业费如果很多人长时间不交的话,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并且会要求业主承担违约金,最终的结果往往就是补齐物业费。 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服务好,但基于业主手上并无实质证据,法律也会倾向于物业一方。...


·机动车交通事故去哪起诉
    机动车交通事故去哪起诉 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


·校车超载入刑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校车超载入刑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逐渐重视了教育问题。可是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好学校往往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与学生安全息息相关的校车安全问题自然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可是校车超载入刑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校车的相关信息 1、定义 校车是用于运送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工具。中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