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租的房子装修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租的房子装修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承租人装修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要考虑在合同上有没有具体约定,一般有约定的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与承租人来协商解决。下面为您具体分析这两种情况:

(一)双方有约定的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专修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达成了约定,应该按照约定执行。

(二)双方没有约定的

1、出租人不同意装修的

如果承租人的装修行为本来没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的话,装修费用应该由承租人自己来承担。因为承租人装修是处于自己利益的考虑,而且没有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是不能要求出租人承担装修费用的。

2、出租人同意装修的

如果承租人的装修行为取得了出租人的同意,由承租人承担装修及修复的费用。若无特别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承租人装修房屋的费用,只能承租人自行承担。另外,一般的情况主体结构的装修归出租人,附属设施老化的归出租人。屋内的主体结构和附属设施由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二、承租人能要出租人补偿装修款吗?

承租人的装修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是为了自己的生意或者居住环境,自己是受益人。但是合同解除时,一般装饰物是不能拆除带走的,那么对于这种损失,承租人能要出租人补偿装修款呢?下面按不同的情况来问您具体分析:

(一)合同正常解除的

这种情况看,装修物一般将不予返还。当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正常终止后,装修利益的穷竭是承租人应当承受的风险,与出租人无关。此时,承租人再要求返还装修利益,法律是不会支持的。

(二)违约解除合同的

1、出租人违约

若提前解除是由于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将取得装修的价值,对于承租人的损失不予补偿。

2、承租人违约

若合同的提前解除是由于出租人违约造成,不能拆除的装修将归出租人所有,但出租人应对承租人所受的实际损失给予货币补偿。

(三)出租人不同意装修的

对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承租人装修行为,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是赔偿损失。如果出租人未要求恢复原状,承租人也不能要求出租人补偿自已装修所损失的利益。

一般来说,对于出租房屋因为装修而产生的费用,不管出租人是否同意装修,实际产生的装修费其实都应当由承租人来承担。但如果一开始双方就出租房的装修做出了约定,同时就装修费用约定由出租人承担或者双方各自承担部分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才会涉及到由出租人承担装修费。


相关内容:

·一、最高院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最高院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最高院离婚房产分割原则主要是: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


·房屋买卖纠纷调解协议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是日常生活中所必不可少缺少的,是为了满足修建住宅、仓库、工厂、牲畜或其他用途而必须要修建的建筑物。在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的例子随处可见,在双方当事人协调合一达成后,需签订房屋买卖纠纷调解协议书,方便日后在出现纠纷后能及时提取证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的权益。 房屋买卖纠纷调解协议书注意事项: 一、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的相关资料 本条款内容据实填写,特别是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这是双方...


·一、二手房过户费有哪些?
    一、二手房过户费有哪些1、契税:缴纳人:买方; 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或二次购买(不论多大面积):缴纳房款的3%;2、营业税:缴纳人:卖方; 房改房、商品房、普通住宅,房产证年限不满两年:缴纳房款的5.6%;房产证年限两年以上:不用缴纳营业税;3、营业附加税:营业附加税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


·龙口西城区房屋出租注意事项有哪些
    龙口西城区房屋出租注意事项有哪些?今天的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关于房屋出租的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其中包括房屋出租方的注意事项、房屋租赁方的注意事项以及房屋租赁流程的注意事项,供广大的租房友们作为参考。 一、房屋出租方注意事项: 1、房东要核实承租人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主要包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同时要访问租房者的姓名、工作、居住人数途等情况,最好到相关公安机...


·怎样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生活中,因为房屋买卖而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此时既然纠纷已经发生,那么我们就应该积极的去处理、解决。那么您只奥怎样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发生房产买卖纠纷后处理的原则一般是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1、协商解决: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


·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通常借名买房都是出现在一些限购的城市中,为了能够多购买到一套房产,有的人就与有资格买房的人协商约定,借用对方的名字来购房,这样做虽然确实可以买到房产,但也会存在相应的风险。那么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吧。 一、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1、如果登记购房人反悔,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 2、如果登记购房...


·丈夫出轨婚内共同买的房子应如何分割?
    丈夫出轨婚内共同买的房子应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


·无遗嘱房产继承顺序具体是怎样的
    无遗嘱房产继承顺序具体是怎样的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且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俗称爷爷...


·购房网签备案撤销怎么办理?
    购房网签备案撤销怎么办理? 一、购房网签备案撤销怎么办理? 通过服务窗口签约的,当事人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自行成交)》。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进行签约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在系统中填写注销申并《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经纪成交)》。 所需材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当事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授...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宅基地的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准的或者具有完整宅基地批准手续载明的面积进行认定。 (二)宅基地上房屋的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准的或者具有完整宅基地批准手续载明的面积为基底面积,以其基底面积为标准计算至四层。计算后根据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建盖楼层不超过四层的原则进行认定。如宅基地批准手续未载明面积的,由专业测绘公司对每一宗...


·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
    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 一、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 不会视为自动离婚;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国是没有自动离婚这种离婚方式的,如果三年没有过夫妻生活的,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两种方式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


·公租房可以继承吗 公租房是否可以继承
    一、公租房可以继承吗公租房又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在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