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监理资料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监理资料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监理记录与工作报告
1、监理日志
监理日志是监理人员对被监理工程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全部信息的综合记录。监理日志是信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以后处理有关问题的重要依据,是工程监理工作考核内容之一,是工程监理重要的存档资料。
2、旁站监理记录
旁站监理记录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实施全过程现场盯班的监督活动所见证的有关情况记录。
3、监理会议纪要
监理会议纪要是指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会议纪要,它包括工地例会纪要和专题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监理人员整理成文,并经与会各方人员会签,作为监理归档资料,并按其重要程度分发到有关单位。
4、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是工程施工过程,项目监理机构就工程实施情况和监理工作,月末向建设单位和本单位所做的报告。监理月报应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格式表,工程完工作为存档资料。
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是项目监理机构对被监理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总体评价的技术性文件。是工程监理存档资料。
6、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总结是监理单位对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情况及监理工作的综合性总结。监理工作总结应在质量评估报告编制后及时编写完成,是工程监理存档资料。
7、监理台帐
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监理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监理管理台帐,由资料管理人员按时填写。台帐的作用在于对以前信息的统计,为检查报验是否齐全并掌握有关数据,为以后监理工作提供准确、真实的依据。台帐应按发生的先后顺序填写。
8、收、发文登记
工程建设监理过程项目监理部发生的来往收、发文件,应分别编号登入收文本和发文本。收发文登记应在收到和发出当时由收文人和发文人签字,收发文本日常由资料管理人员保管,监理工作结束列入监理归档资料。
工程项目由几个承包单位施工的,应分设收文本和发文本;工程规模较大也可将建设方的收发文和施工方的收发文分开建册。收发文的登记按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标号排列,表中文题栏填写要简明具体,编号不应有重复。
二、监理资料管理总体要求
1、建设工程监理资料管理是监理单位在监理业务实施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文件资料包括监理依据文件、监理管理文件、监理签认的施工资料,监理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检查等工作应从施工监理的准备到监理工作完成,贯穿于整个监理工作的全过程。
2、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文件资料提倡打印成文,手写部分应用碳素墨水,并字迹工整。
3、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进行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及归档工作,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总监或总监代表应经常对资料的齐全完整和质量进行检查指导督催。在工程施工基础、主体、竣工三大阶段验收前作为施工和监理资料核查重点,资料不合格不予验收。
4、监理资料按单位工程建立案卷,按资料组卷内容规定分册装在卷盒内。其中工程材料报审和工程报验资料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分部(子分部)、分项先后顺序依次排序。
5、建设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其共用资料: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备案证、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审查报告、监理规划、工程变更、监理会议纪要、以及收发文共同部分,可整理一份归档于项目中较重点的单位工程资料内,其它单位工程归档资料中目录后首页设组卷说明。
6、分专业的资料由对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收集、核查和签认,交资料主管人员保管。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有对施工资料审查和指导的权利和义务。应根据要求认真审核施工报审资料,对内容填写、签字、盖章不全的,以及差错和经涂改的资料应拒收,令其改正后重报。
7、资料中每个报审表后按要求必须附有相应的附件。所有资料用纸均为A4幅面,材料合格证等小幅页应贴于A4纸上,且纸面不应有与资料无关的字迹。材料报验和工程报验资料不应少于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档案部门各一份,其中检验批报验资料可减一份。
8、材料和构配件等的合格证、检测报告、试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原件不足的可用复印件,但复印件上要注明原件存放处和复印人姓名,并加盖复印单位红章;若项目工程材料由建设单位统一采购,分发各单位工程使用的,复印件应加盖建设单位红章。交档案部门的资料应为原件,其它复印件字迹必须清晰。
9、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应完成监理资料全面系统整理,经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检查认为符合要求后报监理单位技术部门验收。最后送交公司办公室按规定装订成册,每册不宜过厚,不超过40mm,每册设封面和目录,每页打印页码,档案室接收存档。
三、建设工程监理资料组卷内容条目
第一册
1、委托监理合同(经监理招标的附监理中标通知书)
2、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补充协议等)
3、合同变更资料
4、合同争议处理意见
5、建设工程监理备案表 园林学习网 bbs.ylstudy.com
6、项目总监任命书、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资格证及人员变更资料
7、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第二册
1、地质勘查报告,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及图纸修改文件
2、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
3、工程变更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4、工程开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复工报审表 工程开工报审表附件: ⑴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⑵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检测制度; ⑶施工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⑷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附件:施工组织设计;深基础基坑施工方案;框架结构混凝土施工方案;防水工程施工方案;冬期施工方案等。封面应有编制、审批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章。
6、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附件: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
⑵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 ⑶近三年来所承建的分包工程名称和质量证书。 7、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
附件:塔式起重机、打桩机、混凝土输送泵等重要机械的调试鉴定资料;对计量设备还应附有法定检测部门的鉴定证明。
8、试验室资格报审表
第三册
1、监理规划
由项目总监主持编制并签字,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签字,加盖公司印章。
2、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交底书
监理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按专业编制并签字,总监审查批准签字,加盖监理部章。普通的三等工程可不另行编写监理细则,将监理规划增加目标分解和施工控制要点。
3、监理月报
施工期间月末编制完成,编制人签字,总监审定签字,加盖项目部章。
4、工程竣工预验报验单,建设工程竣工报告 预验报验单附件:
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监理工作总结(阶段和竣工总结)
7、监理会议纪要及来往函件
会议纪要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工地例会纪要和专题会议纪要。
8、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承包单位就工程质量事故有关情况及原因分析向监理机构报告。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10、监理工作联系单
11、监理通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监理通知与相对应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先后组卷。监理通知接受人应签收和执行。
12、工程质量整改通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监理机构工程质量验收,质量不符合要求时下达整改通知。
13、施工单位申请表
没有专用报表,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提出申请、报审或报告时用表。
14、监理日志
监理人员在施工期每日全面记录工程情况,不得补记,不得隔页和扯页。
第四册
1、工程计量报审表 附件: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
说明:无论发生付款与否,均应按月填报工程计量报审表及附件。
2、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
3、费用索赔报审表
4、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5、工程款支付证书
6、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审表
7、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
8、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9、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第五册
1、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
2、安全监理细则(大、中型工程);小型工程监理细则中的安全检查监控方法
3、监理机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监理员上岗证(复印件)
4、安全专题会议纪要,监理安全巡查、旁站记录(按时间先后排序)
5、安全监理通知及回复单(按时间先后排序,回复单对应通知附后
6、安全监理月报,监理安全重要情况报告(向建设单位、安监机构的报告)
7、施工安全资质报审表
8、施工安全方案报审表
9、主要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文件
10、施工安全防护用品报验单 附件:合格证、检验报告
第六册
1、监理台帐
⑴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台帐;
⑵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报验台帐;
⑶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台帐;
⑷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台帐。
2、收、发文登记表
3、其它监理资料(含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资料) 包括:建筑节能相关资料,质量责任书,监督交底书等
4、工程资料的照片及声像资料
四、工程竣工档案移交
工程竣工向档案部门提交建设施工资料
以上就为您解决了建筑工程监理资料管理的主要内容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而言之,监理资料的管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需要总监理工程师的高度重视,完整的监理资料是公司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资料。
相关内容:
·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国家相关单位规定企业单位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控制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在实践中,发包方与承包方会约定在支付工程价款时预留一部分的工程质保金。国家相关单位制定的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表明质保金的收取有了很大的变化。
一、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3%
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也是出...
·建筑工程留置权存在吗?
建筑工程留置权存在吗? 留置权在中国的法律效力范围其实很广泛,包括的类别很多且详细。但您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其中的规律,那就是留置权的法律效力范围都为诸如违约金类的动产,那么在中国的建筑工程行业,建筑工程留置权存在吗? 让我们一起看下。
一、建筑工程留置权存在吗?
不存在,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我国只承认动产的留置权,所以对于建筑工程是不存在留置权的不过有抵押权。
二、留置权的法律权利
根...
·公司注销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吗
公司注销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吗需要支付。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按《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一、非因工伤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一、非因工伤待遇是怎么规定的?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休养的,在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职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
·社保部门不认定工伤该怎么办
社保部门不认定工伤该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人社局,请求法院撤销其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1条规定,...
·微信作为一种便捷的聊天工具,被广泛的应用。由于使用者涵盖的年
微信作为一种便捷的聊天工具,被广泛的应用。由于使用者涵盖的年龄层很广,有很多年龄稍大的用户对于微信上的诈骗手段不了解。由于现在网络上的诈骗越来越多,我们上当受骗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尤其是微信转账和支付宝转账等等,那么我们今天就以微信被骗来介绍下万一被骗后怎么办?
一、微信维权
1、首先在你转账的好友界面,点击右上角以后有个“投诉”按钮,点击进去以后选择“存在欺诈骗钱行为”。
2、然后就是...
·腰椎打钢钉是几级工伤事故?
腰椎打钢钉是几级工伤事故?
一、腰椎打钢钉是几级工伤事故?
腰椎打钢钉是几级工伤事故需要根据鉴定机构所作出的鉴定结果来进行判断,但这种情况下的话,7~10级都是有可能的。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为准,只有鉴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
这要具体看恢复后对生活习惯的影响或功能障碍的程度。
腰椎骨折骨折了两节腰椎,一节是打了四个钢钉固定;应该...
·中国童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国童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国童工的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上述两部法律是禁止行规定,那么用人单位一旦违反,必将招致一定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任...
·公司无法随意辞退员工吗?
公司无法随意辞退员工吗?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依法解除,一种是违法解除。不知你遇到了那种。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公司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夫妻一方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的,多半是会认定为工伤的,从而就会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但由于获得赔偿的时候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有的人就在问,工伤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工作中腰间盘突出算不算工伤
工作中腰间盘突出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中腰间盘突出算不算工伤
腰间盘突出一般是不能够认定为工伤的,职业病规定中也没有说腰椎间盘突出认定工伤的规定。
如果因为工作原因,扭伤了腰,造成了腰间盘突出,应当是工伤。但如果以前有腰间盘突出的,工作中旧伤复发,不属工伤,应当按医疗保险处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7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
·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
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
1、《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本人认为,提前30日通知,也就是说到员工应该离开单位这一天前的30日的工资是要发的。
2、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