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民工劳动关系法律依据有哪些?

依法治国一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治国理念,作为中国公民,我们在遵守法律的同时还应该对法律进行学习,了解法律的内容得知应该如何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劳动关系在当前社会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农民工劳动关系法律依据有哪些,这样就容易出现问题。

一、农民工劳动关系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四条 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我们一定要把两者区分清楚,否则就容易出现一些没必要的问题。农民工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内容是我们需要去了解的,相信随着法律的深入以及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人们了解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之后,这些问题都会越来越少。


相关内容:

·给员工办入职是怎样实行的
    在当今社会中,为员工办入职手续是企业的日常工作,但很多公司都是流于表面形式,从在网上发布的大量劳资纠纷调解过程中发现,如果用人企业在员工入职时能够多做一些其实十分简单工作,将会化解很多后来不必要的风险和矛盾。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企业给员工办入职是怎样实行的 给员工办入职基本流程 一、办理报到手续办理流程 (1) 人力资源部接收新员工复试通过证明及相关个人资料。 (2) 新员工填写《员工档...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如果建设工程的质量有问题,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的后果,并且也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因此,在建设工程这一方面是绝不能有任何纰漏,出现一点马虎的。对于建设工程实施质量管理,是符合这一行业的发展要求的。那么,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我们将针对它的主要内容,为您详细介绍。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


·没工伤认定书怎么赔偿?
    没工伤认定书怎么赔偿? 1、一般来说,没有拿到工伤认定书,是没有办法走工伤赔偿的。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不赔偿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工伤保险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治(医)...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办法中是怎么规定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办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不同的建筑工程对技术上的要求肯定是有着天壤之别的,就比如说国家在验收煤矿工程质量的时候,肯定不会和水利工程质量的要求一样,这一点相信我国普通公民还是可以理解的。我们就拿煤矿工程来说,煤矿工程主要是为了保障采矿人员的生命安全,并且国家对于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办法是有着明确要求的。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办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1、总则 (1)为了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


·劳动关系认定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
    虽然我国劳动法等规定需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可是现在还是有很多小企业或者私人企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样就会产生劳动关系认定的问题。那劳动关系认定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本文接下来会对有关内容进行详细解答。 劳动关系认定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


·病退标准工资是多少
    病退标准工资是多少 第...


·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往往因为拿不出劳动合同这一确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凭证而难以维权。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是什么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可以选择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的方式,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2、自身无过错时,用人单位先解除合同 劳动者自身没有过错,但有时却发生了一些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这时劳动者若想获得经济补偿金,只需要等待用人单位先行解...


·工程质保金比例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比例规定有哪些一、工程质保金比例规定有哪些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一)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二)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三)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二、质保金的功能项目工程保修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


·工伤认定 常见问题有哪些?
    现如今,科技虽然在发展,但是劳动工人依旧是必不可少的角色,所以工伤也是无法避免的现象,但是很多人不了解关于工伤的相关事情,导致自己既受了伤,也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下面,我就来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 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 工伤认定常见问题 1、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 到劳动局拿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表格→到劳动局提交材料→60天内拿结果。? 2、工伤认定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厂方从事故发生日起一个...


·装修合同工程承包方式都有哪些
    装修合同工程承包方式都有哪些? 装修在当今社会相当的流行,不论是店铺还是家里都要用到装修。就以家装来说,装修的风格不仅是个人品味的外在体现更是直接影响日后的日常生活。为此大多数人会将装修工作承包给有经验的家装公司,而目前有多种的装修承包方式可供发包人选择,那么装修合同工程承包方式都有哪些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全包 所谓全包,就是把所有的材料和工程都包给装修公司,只要出钱即可。这种方式最...


·如何确定追尾时的误工费用?
    如何确定追尾时的误工费用? 一般交通事故所涉及的“误工费”,是指人员受伤不能上班而应得到的合法赔偿。而相对于车辆来说,车辆损失一般只是指车辆损坏维修费、事故拖车费、保管费等费用。事故车辆损失方面并没有叫做“车辆误工费”的赔偿项目。但据本人了解,如果事故车辆属于营运车辆的,因事故没法营运而造成的损失应叫做“停运费”(只限于营运车辆),这种费用还是有的。不过如不是营运车辆,而是私人车辆作为普通交通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