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容有哪些
云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容有哪些
云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容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第二章 桩基础工程
第三章 砌筑工程
第四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第五章 屋面及防水工程
第六章 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工程
第七章 构件运输及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第八章 脚手架工程
第九章 垂直运输工程
第十章 超高增加费中册(装修装饰工程部分)包括:
第十一章 楼地面工程
第十二章 门窗及木结构工程
第十三章 装饰工程
第十四章 防腐、保温、隔热工程下册(砼、砂浆半成品基价)包括:
第十五章 砼、砂浆半成品基价
《本定额基价》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以及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参照我省建筑构配件标准图进行编制的。除定额中明确规定允许调整和换算的项目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与定额差异而改变定额消耗量。
关于人工
1、《本定额基价》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定额规定的场内运输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2、综合工日工资单价按我省基价区(昆明市一类区)的现行价取定,即基价为21.06元,内容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等。报告期各类区人工费按下式计算:报告期单价报告期人工费=────── ×定额基价人工费基区基价式中:基区基价21.06元报告期单价──各工资类区报告期人工工资单价,届时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关于材料
1、《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分计价材和未计价材,凡带有“()”的数量或注明未计价的材料,在项目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按“()”内所列的定额用量或设计用量加损耗根据工程所在地的现行价计算。计价材是指已计入定额基价中的材料,《本定额基价》中的计价材是按我省基价区(昆明市区)的基期单价计入,各地区报告期的计价材按下列方法计算:报告期计价材费=C地×C时×定额基价计价材费其中:C地──材料(计价材)地区价差系数,依工程所在地离昆明的里程按下表计取。
2、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消耗数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本定额基价》中的其它材料费以“元”表示,包括不便计量的次要的零星材料。
3、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或摊销量。
4、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归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用具使用费项下,不再列入项目定额内。
5、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列入,水泥、砂、石等材料用量,可根据设计要求,按照我省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表进行分析计算。
关于施工机械
1、《本定额基价》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按常用机械类型确定的,除注明机型外,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加权平均综合取定,执行本定额基价时,除说明规定可以调整换算外均不得调整。报告期机械费全省统一按下式计算:报告期机械费=J时×定额基价机械费其中:J时──机械时间价差系数,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测算后发布。
2、随工人班组配备的中小型机械,其台班消耗量列入相应的定额项目内。
3、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如发生再次搬运的,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二次搬运费项下列支。
4、《本定额基价》中,未包括塔式起重机基础及轨道铺拆费用,特大型机械每安装拆卸一次费用和场外运输费用,发生时按相关规定另行计算。
《本定额基价》除脚手架、垂直运输工程项目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第十章超高增加费相应项目计算超高费。
工程施工用水、电,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施工现场应由建设单位安装水表、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施工单位按表计量,按预算价格计算费用退回给建设单位。
本定额如遇缺项,又无规定换算依据,需根据设计施工要求,按照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提出工、料、机分析,制定一次性补充定额,报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审批后执行。
工程量的计算,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套用定额时,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与《本定额基价》项目的计量单位相一致,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及计量单位以下小数点的取舍规定如下:
1、以体积计算的计量单位:m3、10m3、100m3等,计量单位以下取两位数,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2、以面积计算的计量单位:m、10m2、100m2等,计量单位以下取两位数,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3、以长度计算的计量单位:m、10m、100m等,计量单位以下取两位数,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4、以重量计算的计量单位:千克,计量单位以下取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吨,计量单位以下取三位,小数点后四位四舍五入。
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计量单位,计量单位以下取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第一节 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第1条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第2条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第3条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第4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第5条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第6条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7条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第8条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第9条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第10条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等技术层其层高超过2.2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第11条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第12条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13条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14条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15条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第16条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第二节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第1条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第2条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第3条层高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等技术层、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第4条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第5条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第6条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第7条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
第三节其他
第1条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章第一、二节规定计算。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以上为云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全部内容。内容具体详细,是实践操作中很好的参考文件。但是具体操作中有一些实际需要及相关细节,该规定中未有体现。所以,如果您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难题
相关内容:
·签劳动合同前应注意什么?
对于劳动者来讲,不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当时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而在签劳动合同签也是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的。那到底签劳动合同前应注意什么呢?可能很多人对此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单位签劳动合同前应注意什么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前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注意OFFER(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很多用人单位在正式录用劳动者之前都会发出一份OFFER告知...
·新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2023是怎么规定的
虽然员工在进行工伤认定以后,即使不进行工伤鉴定,也可以得到用人单位一部分的赔偿金额。但是如果说没有工伤伤残等级凭证的话,最后的赔偿款项肯定是存在较大的差异的。因为我国规定的工伤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是只有在进行工伤鉴定以后才可以领取到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新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2017是怎么规定的?
新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2017是怎么规定的?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
·国庆当天加班几倍工资
国庆为法定假日,当天加班工资应以本人工资的三倍来发放,而后面几天由于是利用周末等时间调休的,按正常加班时间计算,即双倍本人工资。只有单位要求的加班才可以要求发放加班费,如果是个人自愿加班的,企业可以不发放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
·去上班出现意外算不算工伤?
去上班出现意外算不算工伤?
一、去上班出现意外算不算工伤?
去上班出现意外算工伤,但是前提必须是因为工作的任务,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当中所发生的一些意外的事故。如果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的,按工伤进行处理,用人单位应当承应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劳动合同法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都会涉及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补偿金问题。那么劳动合同法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呢?下面的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劳动合同法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
·被撞要求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被撞要求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发生撞车事故,是需要对当事人赔偿误工费的。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0条对误工费的计算规定了相关标准和依据。误工费由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
·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怎么办?
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怎么办?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当事人还是可以依据民法典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
一、违约金的种类
违约金可以分为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补偿性违约金的功能主要是为了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惩罚性违约金则除了弥补损失外,还有额外的赔偿以作为对违约的惩罚。国内立法中,所有的违约金均指补偿性违约金,即一旦某一方违约,其需要向守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实际损失为最高限...
·分公司盖章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
分公司盖章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
一、分公司盖章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
如果分公司是经过工商注册的合法分支机构,公司有总公司的授权,且该劳动者就在该分公司工作,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这样总公司也是认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
·工程质量保证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证金计算方法是什么?很多人或了解或听说过工程质量保证金,这个问题在每项工程中都会涉及到,比如在建一栋楼前会商议这项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以确保质量得到保证,这个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工程质量保证金计算的方法是什么,那么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些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内容。一、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定义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给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给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
·工程合同工期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工程合同工期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工程合同涉及的标的是非常大,工程建设也是需要大量的时间。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时候都会约定工期,工期是合同非常重要的内容,不可能工程一直处于建设中。那么工程合同工期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工日期
开工是指承包人进场开始施工。开工日期,是建设工程工期的起算点,也是控制工期风险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一般而言,开工日期的确定方式...
·深圳工伤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深圳工伤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工伤鉴定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