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退回侦查再次移交的案子的期限是多久?

一、退回侦查再次移交的案子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二、相关规定

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

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刑事诉讼法171条第四款)

5.《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

第二百六十三条

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6.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原侦查部门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查,分析研究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在补充证据后,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有些证据无法补充的,应当作出说明;

(二)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三)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人民检察院;

(四)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当司法机关发现了任何的违法行为都将会立即进行立案调查,首先公安机关会进行最基本的审理和调查,当公安机关掌握了犯罪证据后是可以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审理的,如果检察院认为提交的案件证据不够充分是可以将案件退回至公安机关进行再次的补充侦查。


相关内容: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我们发现很多时候都是由当事人自己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我们发现很多时候都是由当事人自己亲自前往进行处理的,毕竟就事故的发生经过等情况,还是当事人了解的清楚一下。但有些时候可能当事人不方面亲自处理或者无法亲自处理,此时交通事故可以委托他人处理吗?要是你不清楚,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交通事故可以委托他人处理吗 交通事故案件处理过程中,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有关事务。但接受处罚等不能由他人代办的事项,只能亲自处理,不能由他...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没有能取车吗
    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越来越大,而这也是因为当事人无视交通规则,不重视安全原则,近年来国家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越来越细。法律的完善和执法人员的公正执法,使得一切都规范化。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没有能取车吗?在这里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没有能取车吗 1、交警队出于收集证据并检验的必要,有权利扣留车辆20个工作日,但是要说明的是提前处理完毕也可以,比如三天,五天。 2、调...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是什么样的,怎么去处理赔偿? 一、赔偿范围 机动车辆保险为不定值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其中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 基本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三责险)和车辆损失险(车损险);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责任险、 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我们通常所说的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


·法律规定车险包括哪些2023
    车险包括哪些种类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具体如下:1、交强险: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主要针对事故中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进行保障、赔付,保费950元/年;2、商业险:车主自选的险种,主要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不同险种保费不同,且受保额影响。二、车险赔偿包括哪些项目车损险中,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


·交警要诊断证明可给吗
    可以给。交警的主要目的是想看一下伤害程度。《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有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人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涉及哪些材料,注意哪些问题?
    虽然每个地区都可能会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案件,但是对于不同地区的法庭来说,可能在具体的判定方面会因为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需要提交的资料也会有所差异。那么北京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涉及哪些材料?注意哪些问题?下面,就让为您解答一下吧! 一、北京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涉及哪些材料? (1)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 (2)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该如何处理?
    现在的交通事故发生越来越频繁,当你遇到交通事故并收到交警给您的需要你签字的事故认定书时,你发现你并不认同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那您是否需要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您又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对此次的事故进行申请复核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可向办案人员索取有关证据及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以解开心中的疑团。有关证据包括事故现场图、现场拍摄的照片以及鉴定结论(痕迹鉴定、车速鉴定、车辆安全运行技术状况鉴定...


·90后男子因车祸烧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因车祸烧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因车祸烧伤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


·只有交强险怎么样理赔
    交强险赔偿是有限额的,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交强险理赔有规定的理赔范围,主要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同时还有一种情况,也在理赔范围之内,就是被保险人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并不负有责任,也必须做出理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


·一、用人单位没交社保如何赔偿?
    一、用人单位没交社保如何赔偿?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应当纳入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应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将用人单位应当缴给社保部门,纳入保险基金的养老保险费直接判给劳动者,不符合社会保险法规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而获利益可作赔偿标准。二、社会保险损失赔偿案件的受理我国劳动合...


·新版商业车险条款有何变化?
    新版商业车险条款有何变化? 一、商业车险新规与旧规 1、新车没上牌,出事故要赔! 旧规: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保险公司不赔。 新规 :车主只要给新车投保了车损险及不计免赔率险,即使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尚未上牌,保险公司也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付。 (注意:当被保车辆的行驶证、号牌被注销,或未按规定检验、检验不合格等情形,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法律规定汽车违章多久能注销
    法律规定汽车违章多久能注销?汽车有违章记录的情况下是不能注销的,需要先处理违章记录。《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灭失的;(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