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车辆惩罚性赔偿有哪些相关规定?

车辆惩罚性赔偿有哪些相关规定?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一规定吸收了英美法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属于惩罚性赔偿而非补偿性赔偿,意在通过对方请求人提供较充分的补偿,鼓励消费者同欺诈行为和假货作斗争,以维护全体消费者的共同利益不受侵犯。根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适用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经营者和消费者。消费者是请求权的权利主体,经营者是惩罚性赔偿金的义务主体,其它人不能成为惩罚性赔偿的主体。这里要注意的是,将消费者理解为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的人的观点是过于狭窄的,消费者的含义本身是相当广泛的,它不仅包括为自己生活需要购买商品的人,也包括为收藏、保存、送人等需要而购买商品的人,还包括替家人、朋友购买物品以及代理他人购买生活用品的人。是指非以盈利为目的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第二,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关于欺诈行为,人们看法不一。目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1996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第三,惩罚性赔偿以消费者有实际损失为要件。这里的问题是如何认定消费者的实际损失。笔者认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要支付一定代价,如果支付一定价金所得到的商品或者服务是不真实的或者质量有瑕疵时,他本身就受到了损害,包括物质损失、精神损害以及其他无形的精神损害,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金。第四,必须由受欺诈的消费者提出双倍赔偿的要求。因为民事责任的承担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消费者没有提出该要求,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追究经营者双倍赔偿的责任。惩罚性赔偿是为了保证不会产生消费的虚假性而进行订立的规则。是为了让商家或者是厂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而不会对消费者进行售出虚假产品,也是为了让消费者为虚假产品做斗争而进行订立的相关规则。此举既保证了假货不会非常的流通,也会让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保护。



相关内容:

·最低工资中包括自己要交的养老保险吗
    最低工资中包括自己要交的养老保险吗1、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应发工资,其中包含了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金额,也就是说领取最低工资标准者,在被单位扣缴了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金额之后的实发工资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金额的。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


·现场交通违章如何处理流程
    现场记录的交通违章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处理:1、 违法当事人持现场单、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原件,去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后,再持银行开具的违法行为办理缴费收据返回当地执法交警支队办证大厅受理窗口进行违法行为记录资料解锁和销案。2、 违法当事人持现场单、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复印件,去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后即可,违法行为记录资料自动解锁和销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报保险可以吗?
    现在交通工具越来越多,方便了人们的出行,也相应的带来了很多问题,虽然不想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额原因,交通事故却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和公安等机关部门,会根据交通的实际情况,归纳出事故的责任方,责任方进行责任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不报保险可以吗?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 1、"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


·已经购买的商业车险能退吗
    已经购买的商业车险能退吗一、已经购买的商业车险能退吗?交强险不能退,其它的商业险可以随时退险,但是有要求:1、车辆的保险单必须在保险期内;2、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该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可退保,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未得到赔偿的车辆也不能退保。3、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商业保险也可以退的。(1)投保人重复投保保险的;(2)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


·车辆质押担保合同和一般的合同相比有什么明显区别?
    车辆质押担保合同和一般的合同相比有什么明显区别? 车辆质押担保合同和一般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一、担保的标的不同。的标的是特定的一项或几项债务,该项债务在担保合同成立时就已存在并特定下来。而抵押是对将来发生的不特定的债务的担保。在合同成立时,仅对债务的范围作了确定,而该债务并未实际发生或尚未具体固定。 二、担保数额不同。的债务是特定的,但其数额一般先不确定,也属无限额的约定。而抵押所担...


·2023重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另外,还有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


·汽车维修纠纷维权“三步走”
    汽车维修纠纷维权“三步走”汽车维修纠纷维权三步走一、保修期内的车辆,一定要到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和保养,以免失去索赔权。而已经过了保修期的,则应认清汽修厂的资质和等级,选择证照齐全、技术水平好的厂商,以保证维修质量。二、在汽车维修完毕后,不要急着离开,要记得复核车辆和维修结算单,检查清单上记载的项目是否到位,尤其要注意结算单上发动机号和底盘号是否与驾驶证上的一致,以防产生纠纷后投诉无门。购买零...


·需要由交警根据现场进行责任划分
    需要由交警根据现场进行责任划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


·交通事故所涉及的“误工费”
    交通事故所涉及的“误工费”,是指人员受伤不能上班而应得到的合法赔偿。 而相对于车辆来说,车辆损失一般只是指车辆损坏维修费、事故拖车费、保管费等费用。事故车辆损失方面并没有叫做“车辆误工费”的赔偿项目。但据本人了解,如果事故车辆属于营运车辆的,因事故没法营运而造成的损失应叫做“停运费”(只限于营运车辆),这种费用还是有的。不过如不是营运车辆,而是私人车辆作为普通交通工具,最多只可与对方协调事故车辆维...


·交了首付签了合同可以转让吗?
    交了首付签了合同可以转让吗? 一、交了首付签了合同可以转让吗 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交纳了首付款的,经开发商和银行同意的,可以转让合同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偿还银行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


·车主未购买交强险赔偿怎么算?
    随着社会车辆保有量的增多,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驾出行,难免发生一些事故。一般来说,车主都会为自己的爱车购买相关各种保险,以需求损失最小化。然而实际中,会出现车辆未购买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民事责任承担的问题。那么车主未购买交强险赔偿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没买交强险怎样赔偿,赔多少钱 为了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等投保义务人钻法律空子,心存侥幸逃避应尽义务。我国对于不购买交...


·交通事故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
    在造成交通事故之后,不仅需要对受到的人作出伤残鉴定,若此时有造成车辆损失的话,那么同时也是要对车辆进行鉴定的。但实践中,交通事故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