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如何对房产遗嘱进行公证?

一、如何对房产遗嘱进行公证?我国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遗嘱经过公证以后能保证其真实合法,同时又可避免遗嘱人的家属与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3、遗嘱书;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二、办理遗嘱继承公证中常见的问题(一)是否是最后一份公证遗嘱难以确定,致使公证无法进行。遗嘱公证作为一种行为公证,目前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不受地域管辖的限制,只要在实施遗嘱的行为地就可办理公证。这样遗嘱人可以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而且随时随地都可以变更、撤销或者再立遗嘱,这样,就可能出现多份公证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但是,公证处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时,对于该遗嘱是否是最后一份公证遗嘱,却难以确定,致使公证无法进行。(二)遗嘱效力的可变性,即使是公证遗嘱也不能直接采纳。公证遗嘱虽然是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所立,其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比较可靠,遗嘱内容合法有效。但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效力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可能发生变化,遗嘱的效力也就会随之改变。当遗嘱人死亡,继承发生后,被排除在遗嘱继承之外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是否有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遗嘱继承人是否有虐待、遗弃被继承人(遗嘱人)及其他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遗嘱人生前是否又有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等,这些都是在立遗嘱时所不能预见和把握的,只有在遗嘱继承发生后才能确定。这样,原来合法有效的公证遗嘱,可能因为上述因素的出现而无效或部分无效。因此,公证遗嘱同样需要重新确认,而不能直接采纳。(三)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不予配合,致使公证无法进行。《继承法》第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这一规定说明,在处理遗产时,遗嘱继承人有义务通知遗嘱执行人和其他法定继承人。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也必须首先向其利害关系人 (即其他法定继承人)了解、核实上述情况,以便确认其遗嘱的效力。在实践中,由于立遗嘱人立遗嘱时,为了家庭成员不因遗嘱问题影响和睦相处,大多都是在保密的情形下完成的,一般都不会让别人知道。一旦遗嘱人死亡,遗嘱公开,被排除在遗嘱继承之外的其他法定继承人都会难以接受。公证员找他们核实情况时,他们一般都不予配合。他们明知该公证遗嘱有效(自己手中没有公证遗嘱),将无法对抗其效力,因此,不会也不敢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是采取故意拖延时间或置之不理的消极的不作为来对抗,使公证处无法认定遗嘱效力,导致遗嘱继承公证的终止。而遗嘱继承人又无法就其不作为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致使权利无法实现。(四)法律上对遗嘱确认程序的缺失,致使公证无法进行。目前,尚无一部法律规定遗嘱的确认程序和确认机关。只有当继承人对遗嘱内容产生异议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时,法院才予以确认遗嘱的效力。对于非诉讼的遗嘱效力却无处可申请确认。而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对遗嘱是否有效,只能凭借《继承法》的规定,作为认定遗嘱继承权一个环节来操作。如遇利害关系人拒不配合,公证处将无法移送遗嘱确认机关确认。又由于法律没有赋予公证处以确认权和相应的公告权,公证处也就无权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告知他们:告知期届满,其利害关系人未主张权利,视为其对遗嘱无异议而依法确认遗嘱效力。据悉,目前有的公证处还是以公告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没有法律赋予公告权,公告的效力就得不到保障,公告期限届满,并不能达到视为被通知到,或认定为“应当知道”的情形效果。综合上面所说的,房产的遗嘱是必须要进行公证之后才能对房产进行过户,在进行公证的时候就一定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并且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多咨询一下相关的部门,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进行办理公证的手续。



相关内容:

·永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永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城镇化的日益推进和发展,出于国家建设、城市改造和环境保护等的需要,国家对一些房屋进行拆迁,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予以一定赔偿。于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就成了备受人们关注的问题之一,那么永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 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


·有尾款的房子要怎么卖?
    有尾款的房子要怎么卖? 目前国内贷款买房的情况下,贷款银行均会在原房屋上设立抵押。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也就是说,房屋产权人没有经过银行的同意,不得转让房屋,除非购买人愿意替房屋产权人代为还清银行的债务。因为贷款未还清的房子是不能变更产权的,买房的人拿不到产权证,所以只有偿还完贷款后...


·在疫情期间出租房免租吗 一、在疫情期间出租房免租吗?
    在疫情期间出租房免租吗 一、在疫情期间出租房免租吗? 疫情期间国家没有规定出租房必须免租,承租人在未和出租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一般不能直接适用情势变更的规定请求出租人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疫情期间关于租金的解决方式是: 第一,如果承租人因为经济压力难以按时支付租金的,那么承租人应该及时通知出租人,同时请求缓交租金。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


·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 在法制社会中处理很多事情需要签定合同协议,主要原因是如今是法治社会在维护权利的时候需要有凭有据,很多时候空口无凭是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延迟签订合同协议就是很好的一个方法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那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房屋赠与合同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_________签订: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如何对房产遗嘱进行公证?
    一、如何对房产遗嘱进行公证?我国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遗嘱经过公证以后能保证其真实合法,同时又可避免遗嘱人的家属与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


·买房办假离婚好吗
     买房几乎成为当今最热门的话题,政府也推出了相关的限购政策想要减低人们买房的热情,无奈限购政策的漏洞让一些人想出了各式各样的方法应对,其中就有假离婚买房办,假离婚很明显是不合乎现代社会的伦理道德观念,然而为了买房办假离婚好吗?这里我们就来好好地探讨一番。 买房办假离婚好 吗? 答案肯定是不好的。买房不管是不是离婚都是可以的,从法律上来看,离婚就是离婚,不存在假离婚的说法,离婚了,男女双方的交...


·一、房屋登记不能办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登记不能办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六)房屋被依法...


·广州离婚房产析权手续是怎样的?
    每年都有不少广州市民办理离婚手续,在这个过程中,会涉及到房产分割。离婚双方签署好离婚协议书后,就应该尽快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时应该先对房产进行析产。然后再办理具体的过户。那么广州离婚房产析权手续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广州离婚房产析权手续是怎样的?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


·二房东无权转租属于诈骗吗?
    二房东无权转租属于诈骗吗?达到诈骗罪立案数额的就属于诈骗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房屋转租是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在签定转租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


·房子还在按揭能卖吗
    正在按揭的房子可以转卖。出售按揭中的房子有以下方法:1、转按揭由于购房人必须取得房屋100%的产权才能出售,而按揭中的房子,银行也是权利人之一,因此不能直接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房主可以首先考虑办理转按揭贷款。“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


·房屋租赁合同贴印花税
    说到纳税的问题您都知道,在很多的合同的类型都是需要标注明确的缴纳税款的条款的,房屋租赁的合同就是最典型的一种,它的租借合同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个人出租房屋合同需要交纳房屋租赁合同贴印花税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1、个人出租房屋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


·一、二手房办理过户要多久才能办好?
    一、二手房办理过户要多久才能办好? 1、最短一周,最长45天。 2、购房者付完定金之后,二手房的买方和卖方签订购房合同,还要约定去房管局进行登记过户的时间。一般情况下,这个时间都在3天左右。 3、然后去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带齐相关材料,进行房屋价格的估算。时间短的一天就能办理好,时间长些的,可能会需要20天左右。办理妥当,就能够拿到房产证了。 4、再加上等待银行放款的时间,一般是10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