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没有劳动合同辞职老板故意压工资怎么办?

一、没有劳动合同辞职老板故意压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突然辞职,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二、劳动仲裁对管辖是怎么规定的?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意识的用人单位,往往也会漏缴、不缴员工的社保。劳动者离职的,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补缴从工作之月起的社保。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三、单位不签合同要怎么赔偿?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后,就必须在入职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这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如果通过降低工资待遇的方式迫使员工离职的,也属于违法行为。



相关内容:

·公司变更合同条款辞职补偿,选择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合同条款辞职补偿,选择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变更合同条款辞职补偿 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如果职工不同意的话,是可以拒绝的,只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时侯,才可以去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话,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


·试用期员工不愿意主动离职是否合法?
    试用期员工不愿意主动离职是否合法?试用期员工不愿意主动离职是合法的,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三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


·一、薪酬福利包括哪些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
    一、薪酬福利包括哪些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 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一、再次发生工伤的待遇还有吗?
    一、再次发生工伤的待遇还有吗? 是有的;享有第一次工伤的相同待遇,不过如离职时(未退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照当地工伤保险条例对待),一般情况下,是只享受一次赔偿,按照最高评级对待,想知道详细一点可以查看当地工伤保险条例或者咨询劳动保障相关部门。 二、工伤有哪些赔偿和待遇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


·员工福利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不管是谁都会有上班的经历,为了生存不得不以劳动换取报酬。作为一名劳动者在选择工作单位及岗位时,一般以薪酬高低作为第一考虑因素,其次就是综合公司的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这时候公司福利就是吸引员工的一大因素。作为公司的管理部门,为员工申请福利是必不可少的。那么接下来请随律师来看看员工福利申请书怎么写。 篇一:员工福利申请书 为感谢公司全体员工的辛勤工作与努力,彰显公司对员工的关爱与照顾,保障员工...


·劳动合同纠纷怎样解决?
    劳动争议当中有一种是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很显然这类纠纷主要就是围绕劳动合同展开的。而具体在处理这类纠纷的时候,当事人也要注意方式方法,那到底劳动合同纠纷怎样解决才好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了解。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的办法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劳动争议---企业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劳动仲裁---法院起诉 调解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第三宣传法律、规章和政策,用规劝疏导的方法,促使双方相...


·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包括哪些?在南京工作生活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后,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谋求解决方案。这时就要了解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包括哪些?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又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针对性的准备证据资料。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了解下这方面的有关知识。 一、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是什么? 1、市级实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


·农民选举有误工费没有吗?
    农民选举有误工费没有吗? 选民参加选举政府没有误工费,这是每个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力,不需要误工费,也有个别地方,经济实力强,会发放误工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由村民委员会从村公库支出,具体数额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选举经费支出确有困难的村,乡镇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助。村级经费主要用于选举工作人员培训、发动选民、制作票箱、印制选票、召...


·公司法人变更劳动合同需改签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最主要的依据就是劳动合同,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在合同最后的双方签名处劳动者方签署本人姓名,而用人单位方则是法定代表人签署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在之后劳动合同的执行期间,如果用人单位的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出现变动,公司法人变更劳动合同需改签吗?一、公司法人变更劳动合同需改签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


·平时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平时加班支付1.5倍工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平时时薪的1.5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时薪不低于2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加班时薪不低于3倍。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机关举报。《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


·一、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吗?
    一、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法》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会对这一约定予以保护,须认定这一约定有效,否则是无效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


·裁员补偿工资如何计算?
    裁员补偿工资如何计算?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3、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4、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