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抚养费说词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争取抚养费说词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
·离婚前公婆财产可以分割处理吗? 离婚前公婆财产可以分割处理吗?不可以分割,父母的财产与儿子无关。所以儿子与媳妇离婚,财产分割的是夫妻两人的共有财产,与父母财产无关了。至于要不要给抚养费,那是道义上的问题。如果在离婚前,公婆都去世,且没有指定财产只是给儿子一个人的,那就归儿子夫妻共同所有,那离婚时就是共同财产。如果已经指定是给儿子一个人,那就是婚内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
·家庭特殊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 家里的特殊情况,基本不予考虑。监外执行,是基于罪犯自身身体原因,家庭其他情况不是监外执行的法定理由。《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
·解除非婚同居财产如何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解除非婚同居财产如何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法院具体分割财产时,会充分照...
·小孩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如果夫妻打算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需要同时对小孩的抚养权和抚养费作出处理才行,但在此时确定了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数额的,日后也可以进行变更。那具体来说,小孩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呢?现在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小孩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
·为啥起诉离婚第一次都不会判离? 为啥起诉离婚第一次都不会判离? 当一方当事人被已经破裂的婚姻折磨的痛苦不堪、寄希望于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夫妻关系时,的确得到的结果,往往是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那么,究竟为什么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不判离呢? 我们知道,离婚是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的,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当一方当事人被已经破裂的婚姻折磨的痛苦不堪、寄希望于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夫妻关系时...
·再婚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再婚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再婚夫妻房产如何分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再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一)离婚时,再婚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再婚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评估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评估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分割评估规定是是需要找专业的价格评估机构,对于房屋的价格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备案。 资产评估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专业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有关材料,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对资产价...
·离婚时男方如何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离婚男方如何争女儿的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相关规定,离婚男方想要争夺女儿抚养权的可以从一些有利条件上准备证据,有利条件包括:女方经济窘迫、患有疾病不利于孩子成长、母亲责任意识不强、男方可以出具自己已经绝育或是丧失生育能力,还有就是女方还有其他的孩子,而男方只有这一个女儿。再有一种情况就是女儿已经八周岁以上,自愿跟父亲一起生活。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1、 一方婚前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 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以上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后...
·农村彩礼多少钱,彩礼钱法律有规定吗 古代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三书六聘之礼,这样的习俗流传到了今天就演变成了彩礼,彩礼的多少在大多数人看来是很重要的,这样的情形在农村地区尤其明显,很多农村地区彩礼价格竟然是10万起价,那么到底农村彩礼多少钱?彩礼钱法律有规定吗?相关的内容就由的我们为您介绍! 一、农村彩礼多少钱,彩礼钱法律有规定吗 法律也没有规定农村彩礼必须是多少钱。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
·婚内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该条的内容实质为婚内财产分割,即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