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假释结束又犯新罪是累犯吗?

一、假释结束又犯新罪是累犯吗?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二、适用假释有哪些注意事项?1、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符合刑法规定的可以假释;2、对老年和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自残)罪犯的减刑、假释,应当主要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除刑法规定不适用假释的犯罪外,有悔罪表现,丧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假释后确有着落的老残犯,可依法予以假释;3、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刑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的,可以假释;4、获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外,一般不得减刑,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5、罪犯减刑后又获假释的时间间隔,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6、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综上所述,假释是一项宽大处理的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如果办好假释手续,等结束后不用再去服刑,之后再犯罪的,不应当算累犯,而是按照新罪处理。即便是这样,法院在之后审理案件的时候,也会对嫌疑人加重处罚。



相关内容:

·逃避商检罪既遂的量刑是怎样的?
    逃避商检罪既遂的量刑是怎样的?逃避商检罪既遂的量刑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条 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逃避商检罪的犯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序...


·给犯罪分子钱的犯罪中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给犯罪分子钱的犯罪中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刑法第24条第2款:“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1)犯罪分子中止犯罪而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尤其是预备阶段的中止,社会危害性比较小,大多数情况下都应当免除处罚。 (2)犯罪分子虽然中止了犯罪,但已造成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大小等具体情节予以减轻处罚,尤其是实行阶段的中止,有时往往是在造...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什么意思?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是指,法院判决一年有期徒刑,暂不执行刑罚,在一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遵守缓刑考验期规定的,一年后就不再执行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二、缓刑的条件...


·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诈骗罪就其诈骗金额数量的多少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种类。在这三大种类中要数“数额特别巨大”的犯罪情节最为严重。那么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是什么呢,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档次是什么?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做出解答。 一、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行政拘留定义都用哪些法律解释?
    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社会上的犯罪案件也越来越多的出现了。我国相关的办案单位对犯罪人的惩罚力度也日益加严,那什么是行政拘留呢,行政拘留定义都用哪些法律解释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方便你对此部分内容的了解和认识。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


·行政拘留疫情期间拘留所不收人吗
    行政拘留疫情期间拘留所不收人吗?没有这样的规定,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三是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四是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二、不予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


·民事纠纷打架轻伤怎么判刑与赔偿
    一、民事纠纷打架轻伤怎么判刑与赔偿 其实如果只是轻伤,双方协商一下就好,没有必要闹到法庭上。伤势严不严重还是要一医院的检验结果为标准的,如果形式较为恶劣可以参考一下条例。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院会依据法定刑,再综合考虑是否有自首、立功、是否初犯、赔偿受害人的情况等量刑情节来综合考虑,最后确定应判的刑罚。他逃避惩罚的行为会从重量刑。 ...


·妨害动植物防疫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妨害动植物防疫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一、妨害动植物防疫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妨害动植物防疫罪既遂一般会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轻情况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


·哪些情况下能够免除死刑
    哪些情况下能够免除死刑杀人偿命,是传统的说法,但在现代法制发展的大趋势下,将逐步减少死刑。虽然有很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但我国依然保留了死刑,但同时规定了可以免除死刑的情形。那么,哪些情况下能够免除死刑呢?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能够免除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


·刑事诉讼法高检规则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懂得的是,刑事诉讼法是一门十分复杂的法律,因为刑事诉讼法涉及到的不只是刑事方面的法律知识,还有诉讼程序等规定。在我们的刑事生活中,刑事诉讼法高检规则是您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那么,刑事诉讼法高检规则的内容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第一章 通则 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正确履行职权,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根据...


·单位受贿罪最高院解释是怎样的
    一、单位受贿罪最高院解释是怎样的单位受贿罪司法解释:通过立法正式确立了单位受贿罪:“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2、主观方面属于故意,是经单位领导机构决策,代表单位的整体意志。3、客观方面表现为利...


·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一、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与受贿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