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土地使用年限延长费用是多少? 申请土地使用年限延长费用是多少?一、土地使用权的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
·征地拆迁审计现状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审计现状是怎样的 一、征地拆迁审计现状是怎样的 1、调查锁定情况未经公示。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镇、街道要将核实、汇总情况在拟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据调查,6个项目中,仅1个项目对调查锁定情况进行了公示。 2、原始资料不齐全。审计发现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及青苗补偿调查表无调查人及拆迁户签名、房屋土地证号及面积等重要信息填列不完整。 3、自由裁量不严谨。项目中拆迁专班...
·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进行买卖? 新房太贵买不起,现在许多人选择购买二手房,其中人们比较关注的问题是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进行买卖吗?买卖的时候那些是需要特别关注的,有什么法律陷阱是需要特别留意的,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的解答。 一、二手房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 购房者购房的时候很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无论怎样,都要记得核实对方真实身份以及其他证件的真实性,至于二手房有房产证无土地证的房屋是否还能交易,有的人...
·集体土地征收中有房屋价值评估程序吗? 集体土地征收中有房屋价值评估程序吗?集体土地征收中没有房屋价值评估程序,农村集体土地区别于城市房屋的重要之处在于,后者是可以入市交易的,故其有所谓的市场价格,而前者则不能。因此,农村集体土地的价值便是一个相对固定的,人为规定出来的数额,而不会随着市场变化而自由变化。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能明白,集体土地征收之中是没有“价值评估”这一说的,征收方只需要把一些土地的基本信息搞准,再按照既有标准一算,就能...
·浙江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有哪些? 浙江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有哪些? 现在正是如果社会的快速发展阶段,有很多地方都会有哪些征地,建造一些新的建筑。征地那就涉及到赔偿,那么赔偿标准是会有一个争议的,那么浙江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有哪些呢?相信您都对这个不是了解。下面是浙江省的一些安排政策。 浙江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协调裁决征地补偿标准争议,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近几年,各个城市都在加快发展的步伐,建设新的设施,必然要涉及到土地征收的问题。国家对于我国的土地征收有一系列的规定,各个地区也出台了符合自己地方实际情况的征地补偿标准。我们就为您提供海南征地补偿标准,希望可以给您起到参考作用。一、海南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
·一、农村宅基地怎么办遗嘱? 一、农村宅基地怎么办遗嘱? 1、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能继承,故此宅基地不能订立遗嘱。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可继承,根据“房地一致”原则,继承人继承了房屋也就等于暂时获得了宅基地使用权。 2、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均有继承权。 3、被继承人为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4、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如果继承人不属于农民户口的,不...
·终身监禁服刑地的情形是什么 一、终身监禁服刑地的情形是什么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其中对终身监禁的具体适用从实体和程序予以明确,规定: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 此外,终身监禁一旦做出,就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福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福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我市四城区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本轮调整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含青苗补偿费。2、我市四城区原征收集体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建设用地中房前屋后在拆迁过程中参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本次调整后不再区分地类,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统一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3、第一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在2014年的时候就房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因此,要是当地再需要进行房屋的拆迁的话,则就可以依据该规定进行想要的补偿安置。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和《...
·在我国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吗 在我国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吗生活当中有一部分公民认为自己其实没有必要说必须去办理土地使用证。即使不办理土地使用证,对自己的用地和住房等都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问题的话,往往才会想到土地使用证的具体用途。下文中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吗? 一、在我国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吗? 只要能够明确权属,是可以依据《土地管理法》获得拆迁补偿的。《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
·公务员农村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公务员农村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什么?公务员农村征地补偿的规定是如果公务员的户口还在家,并且仍然是农村户口,如果被征的土地还有当事人的份额,就应该有补偿款,否则没有。而公务人员不是农村户口,也不是农村经济组织的成员,无权享有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款和征地补偿安置费,是给予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如果公务员原属于农村经济组织的成员,有宅基地并存在附着物(房产等)被征地拆迁的,对于附着物的补偿属于公务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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