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l)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

(2)施工合同订立的原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l)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平等、自愿原则。

3)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施工合同订立的形式与程序

l)施工合同订立的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参照标准合同文本签订。

2)施工合同的订立程序。民法典把订合同的过程分解为要约与承诺两个环节。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 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 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

建设施工合同一般是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这属于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相关内容: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


·退工单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区别是什么
    个人辞职后入职的新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辞呈和离职证明又能否证明已经解除劳动关系,这关系到个人能够顺利入职,了解任职的相关情况至关重要,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详细介绍退工单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一、区别 1、退工单和离职证明是不一样的,退工单应该去职业中心办理退工手续,离职证明只是公司开具给员工个人的。退工单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资料,一般是一式四联的退工证明,其中,第...


·西安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何种资质
    西安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何种资质我们知道,对于工程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工程的质量了。一般来说工程质量是有专业的机构来进行鉴定的,那么机构的专业性就十分重要了。那么,西安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何种资质?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西安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何种资质 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的相关规定,一方面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


·职工工伤鉴定要求哪些材料?
    在建筑工地上面,机器设备多,工人被砸伤的情况时有发生。像这种情况基本属于工伤的范畴,工人可以通过建筑单位或者家属申请工伤鉴定。通过专业部门的认定,工人的伤残程度得到确定,这样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赔偿程序了。那么职工工伤鉴定要求哪些材料?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职工工伤鉴定要求哪些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


·工伤鉴定后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后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吗。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做个介绍。工伤鉴定后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吗一、现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行政法律法规等有关法律规定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14条、1...


·疫情延期上班有工资没?
    疫情延期上班有工资没?疫情延期上班的可以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


·不续签合同如何赔偿超过一个月工作有吗?
    不续签合同如何赔偿超过一个月工作有吗?超过一个月工作是有赔偿的;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怎么样的?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


·工程发包人承担侵权责任吗?
    工程发包人承担侵权责任吗?发包人不承担侵权责任的,发包人也可能会成为被告,实际施工人可以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


·无锡工伤认定十级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当劳动者在工作劳动中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时应认定为工伤,关于工商劳动者最关心的莫过于赔偿方面的问题。有关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的鉴定标准来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的基础上根据法律规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的计算,得出最终赔偿数额。那么下面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关于无锡工伤认定十级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


·辞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辞职就是辞去职务,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他一般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第二种是职工自己的选择,最后进行这种关系的证明,那么关于辞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一起和了解一下吧! 一、辞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退休劳动合同终止还是解除?
    退休劳动合同终止还是解除?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退休年龄终止合同是否有补偿 只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劳动关系建立的条件都有哪些
    劳动关系不是自动建立的,这也需要在满足了规定条件之后,才能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劳动关系建立的条件都有哪些呢?现实中,很多人无法正确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究竟这二者又有什么区别?我们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劳动关系建立的条件有哪些 首先,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无论双方是在之前还...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